雇主供款可享更多选择
香港约100万名雇员将从2026年12月21日起,有权将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累积的退休储蓄,转至自己选择的强积金计划。强积金全自由行第一阶段将涵盖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主席刘麦嘉轩在网志中公布了启动日期,并表示政府已将有关日期刊宪。管理局的全自由行指南也列出2026年12月21日,但仍注明确切日期取决于立法会是否完成对相关法律公告的审议。
符合资格的雇员每个历年可转移一次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全部结余。款项将从雇主所选强积金计划的供款账户,转至雇员选定计划中的个人账户。
对雇员而言,实际变化是他们可以更自主地选择由谁管理更多退休储蓄。雇员目前已经可以每年一次,将现职期间个人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储蓄转至其他计划。这项改革将该选择权扩大至符合资格雇员的雇主供款部分。
雇主将继续按照现行安排供款。新权利涉及在强积金账户之间转移累积的退休储蓄,而雇主仍会继续向其参与的计划供款。因此,雇员可为累积储蓄选择不同的存放计划,而无需改变雇主定期供款所用的计划。
第一阶段涵盖哪些人?
关键分界日期是2025年5月1日。第一阶段涵盖在该日或之后进入职场的雇员,以及在该日或之后转职的人士。刘麦嘉轩表示,首批约有100万名雇员符合条件。
2025年6月开始第一份工作的雇员符合这项入职时间要求。工作多年、但在2025年6月转到新雇主名下的人士,也属于管理局所述的涵盖群体。相关判断依据是现职的开始时间,而非一个人的总工作年限。
2025年5月1日之前开始现职的雇员将纳入第二阶段。由于部分雇主供款仍可能用于计算离职时应付的款项,他们的安排需要进一步立法工作。
刘麦嘉轩预计,随着毕业生就业及其他雇员转职,第一阶段涵盖人数将逐步增加。随着更多人符合入职日期要求,适用范围将超出最初的群体。
年度转移如何运作
符合资格的雇员每个历年可转移一次,转移其现职期间由雇主强制性供款累积的全部强积金权益。这里的权益指由这些供款产生的累积退休储蓄。
款项将转入雇员所选强积金计划中的个人账户。这与雇主用于定期供款的供款账户不同。这项安排让雇员可以选择存放雇主供款累积结余的计划,同时保留他们对个人供款结余已有的选择权。
刘麦嘉轩表示,雇员可在2026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申请转移2026历年的款项。2027历年的转移选项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开放。这些日期指年度转移机会的开放时间,并不代表转移必定会在这段短时间内完成。
这项安排让2026年首个申请窗口仅有11天,之后随即进入新一年的年度转移额度。若雇员等到1月才办理,使用的将是2027年的转移机会。尽管如此,刘麦嘉轩仍提醒计划成员,应根据退休投资需要作出决定,而不要仅因有年度转移机会便转移资金。
为何2025年5月如此重要
香港自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对冲安排允许雇主使用其供款累积的相关退休储蓄,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责任。遣散费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裁员情况;长期服务金则适用于雇员工作满规定年期后的某些情形。
这项改变为扩大雇员转移权利创造了条件,但2025年5月1日之前的受雇期间仍须特别处理。对于仍在该日期之前入职的岗位工作的雇员,雇主强制性供款权益仍可能用于抵销归因于较早受雇期间的部分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这种延续的关联解释了为何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对于在分界日期之后开始现职的雇员,转移其雇主供款储蓄较为直接。对于现职跨越该日期的人士,转移储蓄时还须安排好《雇佣条例》相关付款规定的执行。
因此,第二类雇员需要不同的账户架构及配套立法。管理局尚未公布第二阶段的启动日期。
为其他雇员提出特别账户
积金局在其2025年3月咨询文件中,为受雇关系开始较早的雇员提出了一种可能方案。文件建议设立名为“指定雇主强制性供款账户”(指定ERMC账户)的新账户。
根据该方案,现职于2025年5月1日之前开始的雇员,每年可将该份工作对应的全部雇主强制性供款结余,转入自己所选计划中的指定账户一次。
该账户可让雇员选择强积金计划,同时保留处理2025年5月之前受雇期间相关对冲所需的安排。该方案旨在兼顾扩大雇员自主权与《雇佣条例》的持续要求。
管理局表示,针对两类雇员的方案所需立法修订及系统支援工作各不相同。对于在分界日期之前已入职的雇员,相关安排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准备。目前的推出安排遵循分阶段推进的方式;要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其余雇员,仍需进一步立法。
现有转移制度的情况
香港于2012年11月推出“雇员自选安排”,通常称为“半自由行”。该安排允许雇员每个历年一次,将现职期间个人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全部结余,转至所选计划的个人账户。
雇主供款仍留在雇主所属计划内,因为这些供款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对冲有关。全自由行扩大了自2012年以来雇员对个人供款储蓄所享有的选择权。
据刘麦嘉轩引述的数据,截至2026年9月,半自由行下的转移交易已超过110万宗,涉及约590亿港元。交易宗数涵盖该安排推出以来的转移,包括多年来重复使用的情况。
2021年至2025年间,雇员通过半自由行平均每年转移约45亿港元;2016年至2020年间,年均金额为42亿港元。增加的3亿港元约为7%,显示在雇主供款改革推出之前,每年转移的金额已见增长。
新阶段扩大了符合资格雇员可转移的储蓄范围。首阶段约100万名雇员,指符合新权利的人数;110万宗则是旧制度下累计的交易宗数。
选择更多,费用竞争加剧
积金局表示,改革旨在让雇员更自主地管理退休投资,并促进强积金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如果更多储蓄可以在不同计划间转移,服务提供者就更有动力在收费、投资表现及服务方面竞争,以争取雇员选择。
积金局行政总监郑恩赐在2025年3月咨询启动时,说明了完整改革的预期规模:
强积金全自由行的实施,标志着强积金制度发展的另一个里程碑。拟议的全自由行落实后,计划成员可自由转移的强积金累算权益比例,将从目前的逾70%提高至接近100%。
累算权益是计划成员有权享有的退休储蓄。郑恩赐所作的比较,说明完整改革的预期适用范围,其中包括两类雇员所需的安排。
管理局也指出,积金易平台将为转移提供支援。平台于2024年6月推出,为强积金安排提供统一的行政管理系统。积金局表示,平台全面运作后带来的便利,结合更广泛的转移权利,有助鼓励计划成员更积极地管理投资,并为降低收费创造空间。
从咨询到12月开放窗口
这项改革经历了政策公布、公众咨询,以及立法与行政准备。以下主要日期说明了为何12月的开放安排会先适用于其中一类雇员:
- 2012年11月:雇员自选安排推出,允许雇员每年转移现职期间个人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储蓄。
- 2024年6月:积金易平台推出。
- 《2024年施政报告》:行政长官宣布落实强积金全自由行,并委托积金局拟订方案。
- 2025年3月28日至4月28日:积金局就拟议的转移安排进行公众咨询。
- 2025年5月1日:强积金对冲安排取消,确立了分阶段改革所采用的关键受雇日期。
- 2026年12月21日至31日:计划让符合资格的雇员利用2026历年的转移机会申请转移。
- 2027年1月1日:开放下一历年的转移机会。
刘麦嘉轩提醒,强积金是退休投资,并告诫计划成员不要频繁转移,或仅为转移而转移资金。对符合资格的雇员而言,实际需要考虑的是其他计划是否更符合自身需要,并综合评估收费、投资选择及服务。
雇主的供款流程维持不变。对符合资格的雇员而言,12月开放窗口带来了选择如何处理累积雇主供款的新权利。对于仍在2025年5月之前开始的岗位工作的雇员,下一步是完成立法及运作准备,以落实第二阶段。
要点
- 第一阶段计划于2026年12月21日启动,涵盖2025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约100万名雇员。
- 符合资格的雇员每个历年可转移一次现职期间由雇主强制性供款累积的全部结余。
- 2026年的首个转移窗口为12月21日至31日,2027年的转移机会将于1月1日开放。
- 雇主将继续按照现行安排供款。
- 2025年5月1日之前开始现职的雇员将纳入后续阶段,相关安排还需进一步立法。
- 积金局旨在扩大雇员选择权、加强市场竞争,同时提醒计划成员根据退休投资需要决定是否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