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查册规则因媒体查阅权限、隐私保护及缺乏上诉机制而受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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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land search rules face scrutiny over media access, privacy and lack of appeals

允许九种用途,但未明确涵盖新闻报道

香港计划要求查阅土地记录的人将申请归入九种指定用途之一。此举引发记者和立法会议员反对,他们质疑由谁来决定一项调查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相关安排计划于2027年上半年实施。

目录
  1. 允许九种用途,但未明确涵盖新闻报道
  2. 查阅记录的规定会有哪些变化?
  3. 物业报道仍可能即时查阅记录
  4. 官员称公众利益申请将如何处理
  5. 调查未必会沿着原定方向发展
  6. 立法会议员要求提供拒批后的申诉途径
  7. 隐私投诉成为政府推动改革的依据
  8. 媒体豁免与通知业主的提议引发分歧
  9. 车辆记录先例影响这场争论
  10. 要点

在2026年11月3日举行的立法会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官员承诺,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将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决定公众利益申请。其他符合条件、查阅现有登记事项的申请,则可即时取得记录。公众利益申请若遭拒,将没有专门的上诉机制;不过,官员表示,申请人可提出新的理由要求重新考虑,或通过司法复核对决定提出质疑。

香港记者协会(记协)要求搁置修例。协会列举了18项曾依赖土地记录进行的调查,并称新安排下这些调查将无法开展。协会担心,要求事先审批会妨碍外界监督物业所有权、涉嫌不当行为及土地用途。

政府表示,需要加强隐私保护。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过去五年,其办公室收到20宗涉及涉嫌不当使用土地登记资料的投诉,其中六宗在2026年接获。投诉涉及利用相关资料在网上曝光个人信息,以及向业主寄送推广信件。

争议的核心是一个实际问题:记者如何能在看到可能揭示新闻线索的记录之前,解释查册为何重要?官员表示,申请人只需说明其怀疑及拟定用途。记者和立法会议员则希望规则更加明确,拒绝申请时有保障措施,并提供更快捷的申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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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记录的规定会有哪些变化?

现行安排允许公众在声明会遵守隐私法例后,无须提供证明文件即可查阅土地记录。拟议的新制度则要求申请人说明指定用途,并声明如何利用记录实现该用途。

九种用途包括物业交易、估价、审计、学术研究、物业市场研究及公众利益。新闻报道没有被明确列为独立类别,媒体机构也不会获得一概豁免。

立法会小组委员会正在审议与业权注册制度相关的八项附属法例。附属法例根据主体法例授予的权力订明详细规则。在此个案中,相关细则包括公众如何查阅土地记录。

查阅权限也取决于记录类型。对于现有登记事项及相关证明文件,只有以公众利益为由提出的申请才须由土地注册处处长审核。过往登记事项的记录则向15类人士开放,其中包括声明查阅目的为公众利益的申请人。

政府将土地登记册主要定位为维持物业市场运作的工具。买卖双方及专业人士利用登记册核实业权及其他已登记权益。记者则利用相同资料,在调查影响公众的议题时梳理个人、公司与物业之间的关联。

物业报道仍可能即时查阅记录

负责规划及地政事务的发展局常任秘书长何佩玲向立法会议员表示,涵盖学术研究及物业市场分析的用途,也包括媒体有关物业交易和房屋的报道。此类查册可即时取得记录,无须接受公众利益审核。

这项说明回应了记协对日常物业新闻报道的部分忧虑。记协主席郑嘉如此前警告,新规可能令大部分日常物业报道无法进行,也可能使调查涉嫌滥用土地的情况变得不可能。范围更广的调查仍取决于能否符合另一项准许用途,或能否获得公众利益审批。

相关措辞本身也受到审视。发展局较早前的一份文件提到物业市场研究或报道。后续文件的英文版本保留了对报道的提述,但对应的中文版本则省略了这一点。何佩玲的解释让编辑部得以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而立法会议员正要求规则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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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公众利益申请将如何处理

发展局举例称,调查大规模违例建筑工程,以及业主身份无法确认的物业,可能符合公众利益理由。土地注册处处长将逐案审核申请,考虑申请目的、隐私权益、资料的拟定用途及可能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土地注册处处长陆家健表示,记者无须证明涉嫌不当行为确实发生,但须说明其怀疑,并解释与公众利益的关联。官员在作出决定前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资料。

何佩玲表示,申请人须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解释拟如何使用记录。她说,资料门槛会较低,官员关注的是调查方向,而非已经充分展开的个案。

何佩玲于11月6日表示,政府希望支持符合公众利益的报道,并预计申请获批的机会很高:

我们认为,应当设立一种机制,让媒体能够开展符合公众利益的报道,而且门槛不应太高。

何佩玲还向立法会议员表示,记者若以公众利益为由取得记录,但最终没有刊发任何报道,不会仅仅因为报道没有发表就构成虚假声明。关键在于申请时持有的怀疑是否属实。

调查未必会沿着原定方向发展

立法会议员、前记者陈海燕认为,记者查阅记录后,调查方向往往会发生变化。对财务往来的调查可能揭露违例建筑,也可能发现新界原居民涉嫌非法出售小型屋宇建筑权。

陈海燕提到,有查册揭露了11处据称由柬埔寨诈骗集团持有的山顶豪宅。她表示,这些发现促使律政司冻结相关资产。她举例说明,业权资料有助于揭露超出一般物业交易范畴的涉嫌犯罪活动。

委员会主席林素蔚询问,如果记者为某一准许用途取得记录,后来却将其用于另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报道,会如何处理。何佩玲表示,资料用途必须与申报目的相符,并建议报道目的改变时,相关机构尽快另行提交申请。

对新闻编辑部而言,这意味着调查进展过程中会不断增加行政工作。陈海燕还警告,事先解释调查内容,可能导致消息来源信息外泄,或在编辑部尚未准备好时提前披露报道内容。

记协认为,商业用户仍可直接查阅记录,而调查业权和公平交易问题的人则须特别审批。主席郑嘉如这样描述其忧虑:

“新安排将加剧大型发展商或业主与资源较少人士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她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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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要求提供拒批后的申诉途径

立法会助理法律顾问郑慧敏要求政府说明公众利益的认定标准,以及是否会公布相关案例。立法会法律顾问就有关安排提出了20多项问题,包括拒批理由及对申请人的保障措施。

问题包括审核因素会否写入法例或详细指引,以及是否会就有关标准咨询公众。议员也询问,被拒申请人会否收到书面理由,以及在申请遭拒前能否有机会进一步陈述意见。

陆家健表示,现行上诉条文不涵盖拒绝新的土地查册申请。设立上诉机制需要修改主体法例。申请人仍可申请司法复核,即由法院审查公共机构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

代表地产及建筑界的黄浩明警告,诉讼既费钱又耗时,还会降低报道的新闻价值。他建议设立简化的复核程序,或加快处理已获认可媒体机构的申请。

何佩玲于11月6日表示,被拒申请人可提交此前未提供的理由,要求官员重新考虑。这为申请人提供了向原决策者申诉的途径,但立法会议员仍要求设立明确的复核机制。审批标准、书面拒批程序及最终保障措施仍在审视之中。

隐私投诉成为政府推动改革的依据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支持对土地查册设定更明确的限制。她表示,其办公室接获的投诉包括有人从土地记录中取得个人资料并发布在社交平台上,以及业主在个人资料被获取后收到营销信件。

她的办公室五年来共收到20宗投诉,其中六宗在2026年接获;她形容情况出现恶化迹象。钟丽玲认为,明确规定准许用途有助保障业主、方便部门处理申请,并让查册者更清楚了解哪些用途合法。

记协认为,政府尚未提出足够证据证明收紧查阅权限有其必要。该协会质疑,针对不当使用资料的措施,会否对正当监督物业市场及公共事务造成过重负担。

钟丽玲表示,记者必须以合法、公平的方式收集个人资料。她提到《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1条,该条规定,因新闻活动使用个人资料的豁免须以公众利益为依据。她表示,拟议的查册公众利益要求遵循同一原则。

因此,查阅记录与发表报道涉及不同阶段的决定。记者首先须通过一种准许用途取得记录,之后还须遵守隐私法例使用相关资料。私隐专员的立场是,新闻工作并不普遍豁免于合法、公平收集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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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豁免与通知业主的提议引发分歧

陈海燕建议,若申请由已在政府新闻处登记的媒体机构之法律代表或新闻主管提出,可视为符合公众利益。她认为,这能为正当报道提供更可预期的查阅途径。

何佩玲反对建立媒体白名单,称公众利益途径更具灵活性。代表出版界的立法会议员霍启刚则另行呼吁在隐私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并对正当新闻报道采取较宽松的处理方式。

霍启刚因小组委员会会议与他出席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间冲突而退席。林素蔚也促请政府避免妨碍媒体合理查册。前立法会议员、律师龚静仪则质疑,为何市场研究人员可以查阅记录,而记者却可能难以取得。

官员也在考虑,当有人查阅某处物业的记录时通知业主。目前尚未公布该提议的最终方案。此类制度可帮助业主了解何时有人查阅其资料,但也可能提醒正被调查的物业业主。

车辆记录先例影响这场争论

陆家健表示,土地查册安排参考了运输署的车辆登记制度及相关法院判决。记者此前已就该登记册的查阅限制提出争议,因此车辆登记制度的运作方式成为土地记录争议的焦点。

独立制作人蔡玉玲于2020年11月因查阅车辆资料而被起诉。她利用相关资料制作港台纪录片,调查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力袭击事件。她于2021年被定罪并罚款6,000港元。终审法院于2023年推翻其定罪裁决。

政府于2024年推出新的媒体查阅车辆记录规则。据记协称,17宗以新闻用途提出的媒体申请中,只有一宗获部分批准,而且审批延误严重。该协会针对有关限制提出的司法挑战于2026年被高等法院驳回。

记协认为,这段经历说明,依赖个别审批可能带来问题。官员则将车辆登记制度视为平衡准许查阅与隐私保护的范例。双方的分歧使新土地查册程序所承诺的处理速度及透明度对新闻编辑部尤其重要。

主要日期如下:

  • 2023年:终审法院推翻蔡玉玲因查阅车辆记录而被定罪的裁决。
  • 2024年:推出规范媒体查阅车辆记录的新安排。
  • 2026年11月3日:立法会小组委员会开始审议与业权注册制度相关的八项附属法例。
  • 2026年11月6日:何佩玲表示,应允许符合公众利益的报道,并称申请遭拒者可提交新理由要求重新考虑。
  • 2027年上半年:计划实施新的土地查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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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土地查册须符合九种指定用途之一。新闻报道没有明确的类别,也没有一概豁免。
  • 官员表示,物业市场报道可即时取得现有记录。其他新闻报道则可能需要获得公众利益审批。
  • 资料完整的公众利益申请通常会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获决定。
  • 不会设立专门的上诉机制。申请人可提交新理由要求重新考虑,或申请司法复核。
  • 私隐专员称,过去五年收到20宗涉及涉嫌不当使用土地登记资料的投诉,其中六宗在2026年接获。
  • 记协要求搁置修例,立法会议员则要求明确审核标准并加强对新闻报道的保障。
  • 相关安排计划于2027年上半年实施。政府也在考虑有人查阅物业记录时通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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