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万人或可减轻保费负担,医疗援助成为审视焦点
台湾计划为约403万名老年人缴纳全民健康保险保费,但这项计划引发争议:扩大一项福利是否会削弱另一项福利。卫生福利部长石崇良于2026年10月27日估计,若删除支持保费以外医疗费用的条文,约有6.6万名老年人可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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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于10月16日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案。修正案要求中央政府为符合条件的65岁及以上人士缴纳保费,台湾民众党估计每年支出约390亿新台币。
行政院长卓荣泰表示,修正案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弱势老年人失去援助。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则反驳称,其他法律和地方政府规定允许医疗补助继续实施。他希望赖清德总统和卓荣泰说明,是否支持全国统一的保费补贴,而不是依据老年人居住地提供不同福利。
这场争论如今已不止关乎家庭账单。卓荣泰质疑立法程序是否符合宪法和预算规定,反对党立委则追问他是否会副署修正案。法案已送交总统府公布,即正式颁布法律。截至10月28日,副署和公布结果、实施日期及最终拨款安排均未公布。
中央政府将支付哪些费用?
修正案适用于最近一年核定的综合所得低于报税门槛,或适用所得税率低于20%的老年人。综合所得用于税务核算时,会合并不同类别的收入;免税额和扣除额则有助于确定应税金额。
相关措辞会影响处于资格边界附近的人。通过的条文详细说明规定,税率须低于20%;但一些政治表述使用的是20%或以下。所述收入门槛也会随课税年度变化:一种计算方式给出的年度净应税所得为138万新台币,而医疗团体依据2025年税率表计算的数额为133万新台币。资格取决于适用的税务核定,而非单一的税前工资数额。
10月16日的表决将符合条件老年人的保费责任交由中央政府承担。支持者表示,这将以统一的权利取代各地不一的安排。保费是维持保险保障所需定期缴纳的费用,与患者接受治疗时可能承担的费用不同。
三类医疗费用是争论的核心
《老人福利法》第22条此前涉及无力负担费用的老年人面临的三类支出:保险保费、医疗部分负担费用,以及保险不予给付的必要治疗费用。修正案保留保费补贴,但删除了要求直辖市和县市政府协助承担另外两类费用的文字。
部分负担费用是患者为承保服务支付的自付部分,例如门诊或住院治疗费用。保险不予给付的费用,则是保险制度不支付的治疗、器材或服务费用。对于手头拮据的家庭,即使每月保费有人代缴,这两类费用仍可能难以负担。
卓荣泰指出,删除相关条文是需要纠正的缺陷。台湾经济民主连合智库召集人赖中强也认为,修订后的措辞取消了重要援助的法律依据。全民健康保险监督民间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表示,对于援助依赖第22条的老年人而言,后果尤其严重。
黄国昌及其政党则表示,《社会救助法》《全民健康保险法》和地方医疗补助规定都能提供持续援助。他们认为,修改第22条并不会影响这些独立安排。因此,争议的核心在于其他安排涵盖哪些人,以及地方政府是否仍对他们负有同样的义务。
哪些老年人可能面临援助缺口?
石崇良10月27日的估算聚焦于约6.6万人。他表示,依据此前第22条授权制定的规定,涵盖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以及部分家庭平均收入介于最低生活费用标准1.5倍至2.5倍之间的人士。
最低生活费用标准是评估经济需求的一项基准。家庭收入可能超过某一援助类别的门槛,但仍难以承担高额医疗账单。石崇良表示,《社会救助法》提供的医疗援助未能覆盖上述收入处于最低生活费用标准1.5至2.5倍之间的部分人群。
黄国昌此前曾质疑涉及近13万名弱势老年人的警告;卫生福利部后来估计,可能受影响的人数约为6.6万。这个较小的数字指的是卫生福利部认为可能因现有法律安排而失去保障的人群。
反对党立委对这些保障措施作出了更宽泛的解读。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干事洪毓祥表示,现行法律和地方预算仍会为弱势老年人提供支持。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干事许宇甄则援引《全民健康保险法》第36条,包括针对无力缴纳保费或医疗费用者提供分期缴纳及其他援助的规定。
分期缴纳是将账单分成多期支付,补助则是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对老年患者而言,实际问题在于现有补助是否继续、由谁提供,以及适用哪些资格规定。
假牙、人工晶体和心脏支架会受影响吗?
社会及家庭署署长周道君警告,如果地方政府停止提供援助,假牙、白内障手术使用的人工晶体和心脏支架补助可能受到影响。对于需求超出标准保险给付范围的患者,这类器材可能带来高额费用。
黄国昌表示,这些补助可依地方规定和《社会救助法》继续实施。在10月21日的一场政党会议上,他主张,修正案既不会减少保险收入,也不会削减医疗福利或医务人员薪酬。
石崇良10月27日解释说,第22条并未确立全国统一的保险不予给付项目补助清单。地方政府会根据财力和需求自行确定补助范围。因此,具体影响取决于各地规定,以及当地项目是否依据被删除的条文实施。
正在接受器材或治疗补助的家庭,需要由负责管理该项福利的主管机关给出明确答复。政治承诺涉及由中央政府支付保费;争议中的援助则针对通过不同项目办理的具体医疗账单。
支持者为何主张全国统一标准
黄国昌的主要论点是,同年龄、经济状况相近的人,无论居住在哪里,都应获得相近的保费补助。政治大学公共财政学教授陈国良支持减少因地方财力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他举例称,台中和台南的保费补助门槛为5%,台北和桃园则为20%。
台中的历史显示,地方政策重点可能出现多大变化。市政府在2017年1月4日发布的老年福利公告中表示,将保费补助限制在约1.2万名经济条件有限的老年人,而此前受补助人数约为18万,占全市29万名老年人的相当一部分。
受补助人数因此减少约93%。市政府预计可节省12.3亿新台币,并将资金转用于餐食、居家照护、教育和假牙等服务。台中市2017年老年福利预算为36.6832亿新台币,比2016年增加1.2亿新台币。
台中市还表示,此前受补助者中近一半拥有价值超过750万新台币的不动产,且年利息收入超过5万新台币。市政府主张,应将有限资源集中用于有经济需求的人群和实际服务。现行修正案采取了不同做法:提供覆盖面广的全国保费福利,并由中央承担费用。
估计390亿新台币的费用由谁承担?
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主任陈琬惠以每位老年人每月补助826新台币为基础,估计新增年度支出约为390亿新台币。洪毓祥援引一项388亿新台币的预测,并表示资金将来自中央政府年度社会福利预算,与全民健康保险基金分开计算。
按每月826新台币计算,每人每年的示例补助为9912新台币。若适用于估计的403万名受益者,年度总额约为399亿新台币,与政党所称的支出规模相近。实际支出将取决于符合资格的人数,以及政府代缴的保费金额。
陈国良表示,由中央支付可释放地方政府目前承担的至少200亿新台币支出,为增加其他援助留出空间。这意味着支出责任发生转移:地方政府可能获得更多灵活性,而中央政府则承担一项经常性义务。
黄国昌认为,国家预算能够负担这笔费用。10月21日,他表示,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比上一年增加7004亿新台币,次年中央政府预算案为3.9万亿新台币。他提出每年拨款约400亿新台币,相当于该预算的约1%。
石崇良担忧的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相关成本将持续增加,公共服务之间也需要作出取舍。洪毓祥表示,保险基金约有2000亿新台币储备,仍高于触发调涨保费的法定门槛。眼下的资金争议在于,税收能否承担这项新支出,同时维持其他卫生和福利开支。
年轻家庭会受益,还是要承担更多费用?
洪毓祥表示,许多在职成年人已经为父母缴纳保费,同时还要抚养自己的子女。他以一名月薪4万新台币的职工为例,估计每年可节省约1.4万新台币。具体到每个家庭,受益情况取决于其投保类别及目前需要扶养的人数。
滕西华描述了另一种家庭情况:一名月薪4万新台币的职工,供养配偶和两个孩子,每月为全家缴纳超过2000新台币保费。老年人补贴不会改变这个家庭的这部分保费,但家庭缴纳的部分税款将用于支付新福利。
石崇良警告说,如果将支出转嫁给年轻缴费者,每名年轻人每年可能额外负担超过3000新台币。台湾民众党则反对调涨保费的必要性,因为其方案使用政府拨款。
卫生部长还表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但占保险支出的比例超过42%。长期照护资金已从2015年的不到50亿新台币增至2026年的1100多亿新台币。
石崇良在法案通过当天、参加马偕纪念医院一场活动前发表讲话,将担忧聚焦于保险制度能否持续运作:
选举只是暂时的,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是民众赖以生活的保障,必须保持稳定并具有可持续性。
政治大学教授连贤明质疑,仅凭所得税状况是否足以准确反映老年人的资源状况。陈国良也认同,单看应税收入可能无法体现经济能力差异,但他仍支持建立全国统一的补贴标准。
争议如何发展至今?
这项提案经过两年多的立法审议逐步形成。早期版本曾考虑将医疗援助和保费责任一并转交中央政府。滕西华表示,她所在的联盟估算,若按早期版本扩大部分负担费用补助,每年需要超过500亿新台币。
主要进展如下:
- 2024年5月:相关提案交付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审议。
- 2024年6月13日:委员会首次审查结束,各党未能达成共识。
- 2024年12月31日:原定立法行动推迟,以待进一步协商。
- 2026年10月16日:国民党和台湾民众党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推动法案通过。
- 10月21日:黄国昌为中央拨款辩护,并表示其他医疗援助将继续实施。
- 10月27日:石崇良估计约6.6万人可能受到影响,卓荣泰则质疑立法程序。
- 10月28日:石崇良在向立委报告卫生福利部2027年度预算案前,再次重申相关担忧。
黄国昌将修正案与台湾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在2024年总统选举期间提出的保费补贴承诺联系起来。医疗团体则认为,这项政策涉及广泛的财政影响,在通过前需要进行更多公共讨论。
法律和保障范围的争议能否解决?
卓荣泰援引《宪法》第70条和《预算法》第91条,质疑新增政府支出的立法程序。他表示,增加支出时,立法院必须与行政院协商。国民党立委张智伦多次追问他是否会副署,并敦促政府避免让不同世代相互对立。
医疗团体呼吁行政院提出覆议,即正式要求立法院重新审议其决定。卓荣泰还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商补助原则,并为财力不同的地方建立财政平衡机制。
滕西华提出了另外两项更具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制定实施细则,将保费援助重点放在缺乏家庭支持的老年人身上;由地方政府制定条例,保留受条文删除影响的医疗援助。她建议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独立参保而非通过子女参保的人士。
许宇甄及其他反对党立委认为,现行援助法律已经提供持续保障。石崇良的警告则聚焦于不符合这些法律资格条件的人群。要解决这一分歧,需要厘清各项目涵盖哪些家庭,并为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的人保留明确的援助渠道。
对家庭而言,最终结果分为两部分:中央政府是否开始为年长亲属缴纳保费,以及该亲属能否继续获得医院账单或必要器材费用方面的援助。统一的保费补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解决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仍取决于保留下来的法律保障和地方项目。
要点
- 立法院于2026年10月16日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通过老年人保费补贴修正案。
- 约403万名65岁及以上人士可能符合资格,具体取决于所得税条件。
- 台湾民众党估计中央政府每年支出约390亿新台币。
- 卫生福利部估计,其他医疗费用相关条文被删除后,约6.6万名老年人可能受到影响。
- 反对党立委表示,其他国家法律和地方规定会继续提供医疗援助。
- 行政院长卓荣泰质疑立法程序;实施时间和最终资金安排仍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