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市场力量的平台将承担更广泛义务
泰国贸易竞争委员会于2026年11月4日就拟议规则启动公众咨询。根据这些规则,具有市场力量或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须核验用户身份、监测商品和服务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并每六个月提交一次合规报告。市场份额低于10%的平台将被排除在外。
提案还要求平台依据成本制定透明的服务费标准,对提高费用实行事先通知或审批,并禁止平台引导买卖双方使用关联配送服务。选择其他配送服务商的卖家将受到保护,不得因此遭受不利待遇。
咨询将持续至2026年12月3日。对商家而言,提案涉及在线销售的日常决策,包括销售成本以及由哪家公司配送订单。对消费者而言,提案将要求受规管平台核查其服务对象,并监测平台上销售的商品。
泰国也在将竞争指南应用于在线市场周边更广泛的关系,包括卖家、物流公司、广告商和支付服务商。指南涉及定价做法、商品曝光度以及对商业合作伙伴的限制。11月的提案将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平台增设具体的运营和报告义务。
哪些企业将受到规管?
拟议规则针对具有市场力量或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同时排除市场份额低于10%门槛的平台。市场力量是指企业凭借其他企业缺乏切实可行的替代选择,而能够影响交易条件(例如费用或客户准入)的能力。
这一门槛意味着相关市场的界定至关重要。平台的市场份额取决于哪些服务被合并计算,以及如何衡量业务活动。咨询摘要并未说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允许提高费用的幅度,也未给出拟议要求的生效日期。
此前于2025年8月公布、供公众咨询的指南草案对电商平台作出了宽泛定义,涵盖通过电子系统将购买行为或其他商业互动与企业联系起来的平台,无论平台是否收取服务费。
该定义包括传统在线市场,以及将购买订单与卖家联系起来的社交平台市场。这反映出在线商业可以通过不同界面开展,但实现相同的基本目的:连接企业与消费者。
费用将受到更严格审查
11月的提案要求受规管平台公开服务费,并以成本为依据。提高费用须事先通知或获得审批,这将加强对相关变动的监督,因为费用调整可能影响商家每笔销售的收入。
卖家支付的平台费用可能不只有佣金。2025年8月的草案指出,广告费、物流和取货费用、促销费用及支付手续费都可能涉及过高或缺乏正当理由的收费,并引发竞争方面的担忧。因此,对商家而言,多项单独收费加起来可能与名义佣金同样重要。
于3月25日生效的指南涉及平行定价、缺乏正当理由的价格差异,以及向商业合作伙伴收取过高费用等问题。主管部门会结合市场状况和合同安排逐案评估相关行为。平行定价是指企业以相似方式调整价格;委员会会在评估时审查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
8月的草案还涉及价格平价条款,即禁止卖家在其他平台或通过其他销售渠道提供更低价格的条款。这类条件可能限制商家将其他渠道较低的销售成本转化为更低价格并让顾客受益的能力。
配送选择成为核心议题
拟议中的配送引导限制将影响同时持有物流企业权益的平台。受规管运营商不得引导买卖双方使用关联配送服务,也不得因卖家选择竞争对手的服务商而使其处于不利地位。
市场平台可以通过展示的选项、要求使用的服务,或对使用不同承运商的商家的区别对待来影响配送选择。提案针对的是平台兼具连接消费者入口和相关服务商业利益的双重角色。
2025年8月的草案列出了一系列范围更广、可能造成损害的要求,涉及物流、支付网关和广告,包括强迫卖家使用平台或指定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以及要求卖家定期参加促销活动。
草案在讨论差别待遇时也提及物流服务商。无正当理由地不平等分配订单量,是列举的案例之一。即便商家在形式上可以自由选择,能否获得市场平台订单仍可能影响独立承运商的业务量。
核验卖家身份并每六个月提交报告
11月的草案要求受规管平台核验用户身份,并监测商品和服务是否合法、安全。这些义务将不再局限于交易的财务条款,也涉及进入市场平台的人员和商品。
身份核验是指确认账户背后的主体。合法性和安全性监测则关注该账户销售的商品。对平台运营商而言,这是两项不同的工作:确认商家身份不能替代商品审查和问题处置工作。
受规管平台还须开展自我评估,并每六个月提交一次合规报告。自我评估要求企业对照规则审查自身做法,定期报告则让监管机构能够持续了解审查结果。
对运营商来说,实际工作将涉及多个团队,包括负责商家注册、商品上架、费用和配送安排的团队。卖家在开设或维持账户时可能面临额外核查,同时也会受到有关平台如何对待其业务的规则保护。
算法和卖家数据也受到关注
竞争框架关注的不只是价格,因为市场平台还可能通过商品排名和曝光度影响卖家的经营前景。在搜索结果中显著展示的商品,比难以找到的商品更有机会吸引顾客。
2025年8月的草案指出,平台可能利用算法或平台设计降低卖家的曝光度,同时偏袒自营商品或选定合作伙伴。草案还涉及缺乏合理理由、扭曲竞争的自动排名或定价系统。
算法是用于自动作出决策的一组指令,包括决定哪些商品优先显示。根据该框架,这些决策对商业的影响与卖家合同中列明的费用同样重要。
卖家数据也是8月草案关注的问题之一。草案指出,平台可能利用从商家处收集的信息,为关联企业带来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平台可能掌握有关需求、订单和卖家表现的信息,同时经营与卖家争夺同一批顾客的业务。
草案还涉及禁止商家在竞争平台销售商品的限制,并可能通过暂停账户或下架商品等处罚来执行。其他列举的案例包括强制转售价格、缺乏合理理由的低于成本定价,以及竞争对手之间协调广告关键词竞价。
咨询与指南如何衔接
《贸易竞争法》为有关不公平做法以及垄断、减少或限制竞争行为的指南提供法律依据。2025年8月的草案说明了委员会拟如何将该法应用于连接多类用户(如买家、卖家和服务提供商)的数字平台。
以下关键日期区分了此前的咨询与2026年11月的提案:
- 2025年8月19日: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电商平台业务竞争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指南草案。
- 2025年9月18日:该草案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原定于这一天结束。
- 2026年11月4日:委员会就具有市场力量或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所须承担的更广泛义务启动咨询。
- 2026年12月3日:有关这些拟议义务的咨询结束。
据称,相关竞争指南在刊登于《政府公报》后于3月25日生效,但未说明生效年份。指南适用于平台与卖家、物流服务商、广告商和支付服务商之间的关系。
11月的提案仍处于咨询草案阶段。因此,在委员会征求意见期间,身份核验、安全监测、费用变动和报告等具体要求应视为拟议义务。
执法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委员会的指南要求逐案评估,并将市场状况和合同纳入审查。根据相关行为和适用的竞争法条款,违规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或行政罚款。
8月的草案强调,企业能否以经济、商业、营销或技术理由解释自身做法。监管机构评估时,会考虑限制措施或区别待遇背后的理由。
平台运营商需要审查合同条款和系统的实际运行方式。配送限制可能写在商家条款中,而商品曝光度受到不利影响,则可能源于排名设置。费用表、广告安排和卖家数据访问权限,也是同一商业关系中的组成部分。
商家和服务提供商直接受到此次咨询影响,因为拟议规则关系到他们接触客户的机会、运营成本以及选择商业合作伙伴的自由。下一个预定节点是12月3日意见提交截止日期,届时咨询期将结束。
要点
- 泰国于2026年11月4日启动公众咨询,拟对具有市场力量或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设定义务。
- 市场份额低于10%的平台将被排除在外。
- 受规管运营商须核验用户身份、监测合法性与安全性、开展自我评估,并每六个月提交报告。
- 费用须透明且以成本为依据,提高费用须履行通知或审批要求。
- 草案将禁止平台引导用户使用关联配送服务,以及使选择竞争对手服务的卖家处于不利地位。
- 相关竞争指南涉及定价、排名、优待以及对服务提供商的限制。
- 咨询将于2026年12月3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