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资产交易纳入香港税务信息网络
香港立法会于2026年11月4日通过法例,要求受规管的加密货币业务自2027年起收集客户和交易信息,为2028年开始与海外税务机关自动交换信息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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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修订共同申报准则)条例草案》设立了两个相关时间表。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于2027年开始实施。共同申报准则(CRS)的修订于2028年生效,首轮依据修订后准则开展的国际信息交换将于2029年进行。
政府在11月4日的公告中表示,香港将每年与合作税务管辖区互惠交换信息,并采取保密和安全保障措施。互惠意味着参与交换的税务机关既会接收信息,也会提供信息。
对客户而言,实际变化是受规管服务提供商除了交易详情,还需收集税务居民身份和纳税人识别号码等信息。对企业而言,这项法例带来登记、客户核查、记录保存和申报义务,并设有相应罚则。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采用这些标准关系到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
“落实税务事宜自动交换信息的最新国际标准,对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声誉至关重要。”许正宇说。
许正宇还表示,与国际标准接轨将增强加密资产业务、金融机构和数字资产用户在香港长期营运和投资的信心。对服务提供商而言,当务之急是在开始收集信息前,准备好客户记录和申报系统。
两项标准时间表不同
CARF和CRS针对金融活动的不同领域。CARF聚焦涉及加密资产的交易;修订后的CRS则扩大金融账户申报范围,将更多数字金融产品及相关加密资产持有情况纳入其中。
香港自2018年起每年根据CRS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新法例将这一税务信息网络延伸至数字资产市场,客户可通过跨境营运的企业交易数字资产。
立法和实施时间表横跨数年:
- 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政府就相关安排咨询金融机构、专业团体和加密资产业务。
- 2026年5月22日:法案刊宪,正式公布拟议法例。
- 2026年6月:法案提交立法机关审议。
- 2026年7月15日:政府就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意见发布综合回应。
- 2026年11月4日:立法会通过法案。
- 2027年:CARF生效,受规管服务提供商开始收集指定信息。
- 2028年:开始交换CARF信息,修订后的CRS生效。
- 2029年:开始根据修订后的CRS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普华永道在5月税务简报中指出,拟议的生效日期分别为2027年1月1日(CARF)和2028年1月1日(修订后的CRS)。政府在通过法案的公告中确认了实施年份。
普华永道还提到,另一项于3月刊宪的独立法案涉及现行CRS的行政管理。相关行政修订原定于2027年1月1日生效,早于2028年扩大修订后CRS涵盖产品范围的安排。因此,企业将分阶段应对相关变化,而非只需准备一个申报截止日期。
哪些企业和交易纳入规管?
申报义务适用于与香港存在申报联系(法例称为“关联”)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受规管活动包括通过交易所、经纪商、交易商及某些加密货币自动柜员机运营商为客户促成交易。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署理局长陈浩濂表示,实施措施包括向税务局登记、保存尽职审查记录,以及对违反申报和客户核查要求者实施制裁。尽职审查是指核查识别客户并确定其申报身份所需的信息。
CARF申报涵盖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不同加密资产之间的交易,以及涉及外部钱包的某些转账。因此,即使客户没有将所得兑换成现金,只要将一种代币兑换成另一种,也可能产生须申报的交易。
服务提供商必须收集须申报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税务居民身份和纳税人识别号码,以及相关交易详情。税务居民身份用于根据某一管辖区的居住标准,确定适用其税法的管辖区。
税务局已推出自我评估工具,协助个人和实体判断自己是否与香港存在申报关联,以及是否须履行登记、尽职审查和申报要求。这项评估至关重要,因为企业在设计合规流程前,首先需要确定相关框架是否适用于自身。
代币、数字货币与CRS的边界
修订后的法例将加密资产定义为一种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使用以密码学保障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来验证和保障交易。其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必须能够以数字方式交易或转让。
分布式账本是由网络中的多个参与方共同维护的交易记录。密码学则通过数学方法保障记录安全,并核验交易是否获得授权。
该定义包括代表对个人或实体的债权、会员权或财产权的代币,只要这些权利可通过数字方式兑换为法定货币或其他加密资产。定义也涵盖可数字交易或转让的同质化代币和非同质化代币。同质化代币是可互换的单位;非同质化代币则代表独特的事物。
CARF的申报范围设有豁免。央行数字货币、指定电子货币产品,以及某些不能用于支付或投资的资产不在范围内。修订后的CRS则将某些数字金融产品纳入金融账户申报,包括央行数字货币、指定电子货币产品,以及与加密货币挂钩的金融工具。
法例还设有措施,旨在避免相关加密资产同时属于两个框架时重复申报。经营多种数字产品的服务提供商需要确定,其业务的各个部分分别适用哪一套申报制度。
香港为何沿用国际规则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于2023年发布CARF,以应对数字资产市场的快速增长。该框架旨在为参与的税务机关提供统一格式,用于交换涉及其居民的加密资产交易信息。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7月15日的回应中解释,香港为何拒绝有关按交易量或数据类型设定申报要求的建议,因为这些建议超出了已商定的CARF规则。
该回应涉及毕马威、自由党、普华永道和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易海波教授提交的意见。该局表示,相关定义、申报义务和客户核查要求体现了国际共识,香港在这些方面没有自行偏离标准的空间。
政府警告,若未能采纳规定的规则,香港的框架可能在经合组织同行评审中被评为不合格,并获得不利评级。政府将这一风险与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直接联系起来。
因此,香港的做法是在遵循共同国际申报要求的同时,制定本地行政管理、执法和企业支援安排。在参与相关框架的多个管辖区营运的服务提供商将面对共同的核心标准,同时仍须遵守香港的登记和申报程序。
罚则涵盖虚假声明和记录缺失
执法框架设有行政罚款机制,作为起诉以外的处理方式。明知而在自我证明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人也可能受到处罚。自我证明是指客户就税务居民身份等事项作出的声明。
政府7月的回应指出,按涉及的加密资产用户或控权人士人数计算的罚款不设上限。控权人士是最终控制某实体的个人;相关信息有助税务机关识别账户或客户关系背后的实际人士。
该局表示,这种做法旨在使罚款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称。该局将其与现行CRS按涉及的金融账户数目计算罚款的机制作比较,并指出新加坡也采用了类似的不设上限罚则。
因此,客户受影响人数众多的服务提供商,可能因一次申报流程失误而面临按大量客户计算的罚款。准确的客户信息和可靠的记录系统将成为重要的运营要求。
税务局将根据个案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出处理。政府表示,企业可以向税务局说明无意的行政错误或初犯情节。法例还就特定的记录保存违规行为设有上诉安排和“合理辩解”抗辩。
服务提供商解散后仍须保存记录
在香港经营须申报加密资产业务的企业关闭后,记录保存义务不会随之终止。修订条文允许与已解散服务提供商相关的指定人士共同委任一人履行这些义务。
相关人士包括前董事;如没有董事,则包括受托人或负责管理的人。7月的回应说明,他们可以指定一名特定人员,或已解散实体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士。
获委任者须通知税务局有关解散事宜、保存记录、更新联络资料,并遵从评税主任发出的相关通知。与转交职责有关的违法责任由获委任者承担。
针对记录保存违规的罚款和上诉条文同样适用于指定人士和获委任者,并设有“合理辩解”抗辩。政府表示,《公司条例》第758条下的豁免和抗辩将视为针对特定违法行为的合理辩解。
这些安排让税务机关在企业解散后仍有持续的联络对象,也让前任管理人员可以将相关职责交由明确指定的人士承担,而不必由每个人重复履行相同任务。
如何保障信息交换
香港将在保密和数据安全条件下,与符合资格的合作税务管辖区交换CARF信息。政府7月的回应列明了管辖区在接收信息前须通过的审查,以及日后暂停交换的依据。
参与的管辖区必须通过经合组织对保密和数据保障措施的评估,才可接收合作方提供的信息。如果某个管辖区未能达到规定标准,信息传送将暂停。
《CARF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也允许某个管辖区在另一管辖区严重违反保密和保障条款时,以书面通知暂停信息交换。
在香港,税务局要求员工在受任时宣誓保密,并接受信息安全和保密培训。该局还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外部审计和系统更新。
政府建议服务提供商遵循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指引,包括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准确,并让个人查阅和更正其个人资料及交易数据。因此,对客户而言,申报流程既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也包括对信息处理方式的保障。
为应对更广泛的申报缺口作准备
税务局已成立专责支援团队,设立CARF网站,并提供指引、常见问题和自我评估工具。7月的回应还列出计划,包括为持份者举办简报会、提供自我证明模板,以及设立专用CARF平台。
计划中的平台将包括数据录入和生成申报文件的工具,以及测试环境。使用自有软件或其他供应商软件的服务提供商,可在正式申报前提交测试文件进行验证。政府尚未公布平台启用日期。
CARF在国际上的实际覆盖范围仍是一个重要问题。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估计,2025年全球区块链上记录的潜在应税活动金额超过4570亿美元。该公司分析认为,其中约14%在CARF实际申报范围内,86%则不在范围内。
按上述四舍五入后的比例,以4570亿美元为基准估算,约有640亿美元在覆盖范围内,约3930亿美元不在范围内。实际覆盖范围之外的活动包括去中心化交易所交易、个人之间的直接转账、通过区块链获得的收入,以及加密货币支付。香港的新义务针对申报框架内可识别的服务提供商,但大量活动通过其他渠道进行。
税务法例出台之际,香港也在推进更广泛的数字资产监管计划。政府10月公布了针对交易、托管、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的发牌计划,同时保留现有的交易平台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对企业而言,这些发展带来了并行的责任:既要获得开展受规管服务所需的许可,也要履行收集和申报税务信息的义务。接下来的固定时间节点是2027年开始收集CARF信息,以及2028年开始首轮国际交换。
要点
- 香港立法会于2026年11月4日通过加密资产税务申报法案。
- 受规管服务提供商须于2027年开始收集CARF信息,国际信息交换将于2028年启动。
- 修订后的CRS于2028年生效,首轮信息交换随后于2029年开始。
- 申报范围涵盖加密资产交易和某些外部钱包转账,并须提供客户的税务居民身份及识别信息。
- 服务提供商须履行登记、客户核查、记录保存和申报义务,并面临相应罚则。
- 合作管辖区须符合保密和数据安全标准,方可接收信息。
- 税务局将提供合规支援,并计划推出设有文件测试功能的专用申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