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布ISSB报告实施时间表,首批企业报告将于2028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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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iland Sets ISSB Reporting Rollout, With First Company Reports Due in 2028

最大型上市公司将迎来首个报告期限

泰国最大型上市公司将于2027年开始按照新的报告要求收集可持续发展信息,并于2028年提交首份报告。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推动企业披露与国际标准接轨。九项相关监管公告于2026年10月26日生效,要求将在2031年前逐步扩展至其他公司、基金和信托。

目录
  1. 最大型上市公司将迎来首个报告期限
  2. IFRS S1和IFRS S2的要求
  3. 现有报告要求延续,但框架将改变
  4. 时间表如何形成
  5. 哪些公司需要报告,何时报告?
  6. 五项措施缓解过渡压力
  7. 范围三排放为何需要更长时间
  8. 核查增添外部把关
  9. 首份报告提交前就要开始准备
  10. 要点

首批企业为在2026年12月指数审查时纳入SET50指数的公司。在2027年12月审查中符合SET100指数资格的公司,将于一年后跟进。实施安排根据上市类别为企业设定不同的起始日期,同时要求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按照国际公认的鉴证标准进行核查。

对投资者而言,这项变化有望让他们更一致地了解气候及其他可持续发展议题可能如何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必须在首份报告到期年份之前准备好记录、计算方法和内部核查机制。

最终时间表为两大主要指数成分股设定的起始时间晚于SEC最初的提案。监管机构在2024年11月的征求意见文件中计划,SET50公司于2027年提交报告,SET100公司于2028年提交。公布的时间表将两项期限都推迟一年,同时仍维持泰国证券交易所其他公司的期限为2030年,mai公司及指定基金和信托的期限为2031年。

IFRS S1和IFRS S2的要求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隶属IFRS基金会,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了首批两项准则。IFRS S1涵盖可能影响公司发展前景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IFRS S2则专门针对气候风险和机遇。

投资者和贷款方是这些披露信息的预期读者。有用的披露应说明某个议题可能如何影响企业,而不是简单列出环境活动。例如,气候信息可以帮助读者了解公司面临的运营中断风险、能源成本变化,或为改造设施所需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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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S1采用重要性测试:如果遗漏、错报或隐瞒某项信息可能合理地影响投资者、贷款方及其他债权人的决策,公司就应披露该信息。简单来说,重点是那些会影响人们是否决定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信息。

泰国拟议的做法还将报告范围与财务报表范围相匹配。编制合并账目的公司,即将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列报的公司,应为同一集团编制可持续发展披露。这样,读者就能一致地了解财务信息和可持续发展信息所涵盖的业务。

现有报告要求延续,但框架将改变

自2022年以来,在SET和mai上市的泰国公司一直负有可持续发展披露义务。它们的年度报告已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包括人权和温室气体排放。

公司可以采用不同框架,包括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标准以及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的建议。转向ISSB标准旨在提高信息的国际可比性,让投资者能依据更一致的一套要求评估公司。

SEC在2024年11月的征求意见文件中提出了循序渐进的方案,并以公司准备情况和过渡支持为依据。文件还表示,其他可持续发展信息(如社会议题)的现行要求将继续通过“遵守或解释”机制执行。该机制要求公司要么提供规定的披露,要么解释未披露的原因。

实际变化在于,可持续发展报告与财务报告之间的联系将更加系统化。已经发布环境信息的公司,需要检查其数据、报告边界和说明是否符合新要求。

时间表如何形成

这一路线图历经近两年,从征求意见推进至实施。泰国官方文件使用佛历,因此佛历2567年对应公历2024年,而标注佛历2569年的公告对应2026年。

  • 2024年11月19日:SEC公布拟议的ISSB披露路线图。
  • 2024年12月19日:公众意见征询结束。
  • 2025年6月12日:IFRS基金会记录显示,泰国监管程序仍在进行,反馈意见正在评估,且计划再次征求意见。
  • 2026年10月26日:九项相关监管公告生效。
  • 2027年:首批企业,即符合资格的SET50公司,开始按照新要求进入报告年度。
  • 2028年至2031年:各适用群体将陆续到达报告提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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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基金会于2025年6月12日更新的泰国司法管辖区概况介绍的是一项提案,而非已经完成的规则。当时,生效日期、适用范围及若干实施细节仍有待SEC评估。

该概况引用了泰国SEC关于拟议路线图目的的说明:

为实现泰国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与ISSB准则接轨的目标,SEC提出了一项路线图,要求上市实体开始按照ISSB准则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并根据泰国生态体系的实际情况和准备程度,提供延长的过渡宽限期。

后续实施仍采用这一渐进结构,但调整了SET50和SET100公司的起始日期。公司需要区分信息收集年度和随后提交报告的年度。

哪些公司需要报告,何时报告?

在2026年12月指数审查中符合SET50资格的公司,将从2027年度信息开始适用相关要求,并于2028年提交报告。下一批公司,即在2027年12月SET100审查中符合资格的公司,将从2028年度信息开始,并于2029年提交报告。

所有其他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包括首次公开募股公司,将从2029报告年度开始适用要求,并于2030年提交报告。首次公开募股(IPO)是指公司首次向公众投资者出售股票。

在另类投资市场(简称mai)上市的公司,将从2030年度信息开始,并于2031年提交报告。同一时间表也适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信托和物业基金,包括相关IPO。

2024年的提案明确将注册地在海外但在泰国上市的公司,以及计划进行IPO的企业纳入范围,同时排除LiVEx发行人。提案还计划规定,即使公司之后不再属于符合资格的SET50或SET100指数,其报告义务仍然持续。这些细节表明,除当前上市类别外,公司的法律架构和指数历史也可能很重要。

五项措施缓解过渡压力

公布的规则包含五种过渡支持措施:首个报告年度免于提供比较信息、优先披露气候信息、灵活安排报告时间、暂时允许使用等效的温室气体计算标准,以及初期免于披露范围三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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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信息是指与本年度结果并列展示的上一年度数据。首年免于提供比较信息,让公司能够开始报告,而无需重建完整的历史数据集。

2024年11月的提案规定,比较信息宽限期为一年,其余四项措施各为五年。气候信息优先安排允许公司初期先采用IFRS S2以及IFRS S1中关于气候的部分,之后再逐步覆盖两项准则所涉及的全部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

提案还允许公司在首个五年期间将可持续发展披露安排在相关财务报表之外的时间发布。采用这一宽限安排的公司,可在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通过年度56-1 One Report披露信息。

2026年10月的公告列出了全部五项措施,但未说明具体期限或确切的申报延期时间。公司因此需要参考正式生效的规则和报告指引,确定修订后时间表下各项宽限措施的准确截止日期。

范围三排放为何需要更长时间

温室气体报告将排放分为三类。范围一涵盖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排放,例如公司自有设备燃烧燃料产生的排放。范围二涵盖与外购电力及其他外购能源相关的排放。

范围三涵盖价值链中的其他排放,包括涉及供应商、运输、客户及产品使用的相关活动。收集这些信息往往需要向报告公司以外的组织获取数据,因此准备工作更为复杂。

2024年提案允许公司在首个五个报告年度内暂不披露范围三排放,但仍需报告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提案举例要求SET100公司自2028年起报告范围一和范围二,并自2033年起报告全部三类排放。这些日期属于较早的时间表,当时SET100公司的报告起始时间比公布的实施安排早一年。

提案还允许公司在五年内采用其他国际排放计量标准,此后须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会计与报告标准》(2004年版)。对于不属于两大主要指数群体的SET公司,提案将2035年列为首次必须采用该方法的报告年度。

核查增添外部把关

温室气体排放披露必须由鉴证服务提供方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进行核查。对公司而言,这增加了一项实际要求:保存计算依据的记录,并安排外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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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文件要求公司说明核查机构。核查机构可以是在泰国温室气体管理组织(TGO)注册的机构,也可以是符合其核查条款中其他条件的服务提供方。文件列举的国际公认鉴证标准包括ISAE、ISSA 5000和ISO标准。

IFRS基金会在2025年6月发布的概况称,SEC提案要求对排放信息进行有限保证。有限保证是指外部专业人员执行相关程序并出具结论,其保证程度低于合理保证。

投资者既能看到公司的排放数据,也能了解负责核查的机构。与此同时,企业必须确保测量流程可追溯,从基础活动记录一直延伸至公布的总量。

首份报告提交前就要开始准备

SEC已编制56-1 One Report-S表格和披露手册,以支持相关要求的实施。面向私营部门的培训于2024年启动,监管机构计划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并与泰国国内外合作伙伴共同制定指引。

对首批SET50公司而言,当务之急是为2027年的数据收集年度做好准备。若等到2028年提交报告的年份才开始行动,公司届时将不得不在被统计期间结束后再拼凑相关信息。

后续批次的公司有更多准备时间,但相关工作不只是撰写年度报告。还包括确定哪些业务纳入报告边界、明确数据责任、选择获准的计算方法,以及安排排放核查。

循序渐进的实施安排兼顾了两个明确目标:为投资者提供更具可比性的信息,并给予公司时间建立可靠的报告系统。2028年提交的首批报告将标志着这一进程开始,适用范围将逐步扩大至2031年,过渡措施则将影响完整披露要求的落实速度。

要点

  • 九项相关监管公告于2026年10月26日生效。
  • 符合资格的SET50公司将在2028年报告2027年度信息;下一批SET100公司将于2029年跟进。
  • 其他SET公司将于2030年提交首份报告,mai公司及指定基金和信托则于2031年提交。
  • 相关要求将可持续发展披露与IFRS S1和IFRS S2接轨。
  • 五项过渡措施将减轻初期报告负担,包括比较信息和范围三排放方面的宽限。
  • 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鉴证标准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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