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总部协议演变成谁延误了进程的争议
英伟达计划在台北北投士林科技园区一块约3.9公顷的土地上建设总部,这项协议如今因其谈成过程而引发争议。一名熟悉公司谈判情况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协议原本可在2025年7月或8月签署。台北市政府则称,既有土地契约阻碍了这一方案,因此必须采用另一种法律安排。
目录
这场争议不只是政治功劳之争。英伟达最终于2026年2月11日与市政府签约,土地权利金为新台币122亿元。该项目名为“NVIDIA Constellation”,计划投资超过新台币400亿元,预计建设和运营期间将创造逾1万个就业岗位。
争议涉及T17和T18两块土地,原由新光人寿持有市有土地的开发权。据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英伟达和新光人寿早在2025年5月就已谈妥商业条款。该人士指称,市政府出于政治和选举考量,拒绝了双方提出的权利转让方案,坚持改为直接与英伟达签约。
台北市政府否认存在政治干预。市政府称,新光人寿尚未动工,因此无法依据原契约或相关规定转让其权利。市政府表示,最终达成的协议是在解决这些限制、收回土地并修改开发权授予规则后促成的。
台北市长蒋万安及其妻子谈及他们如何牵线联系英伟达首席执行官黄仁勋后,这场争议再度浮上台面。他们的说法让外界重新关注几个不同环节:吸引投资、协商商业条款,以及取得使用公有土地的许可。
英伟达与新光人寿达成了哪些共识
据这名熟悉谈判情况的人士称,英伟达于2024年12月首次向新光人寿表达了对T17和T18两块土地的兴趣。两家公司随后于2025年5月16日签署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涉及地上权转让提案、双方议定的商业条款以及保密条款。地上权允许权利人在他人拥有的土地上建设并使用土地。在本案中,拟议交易涉及市有土地的开发权,而非土地本身的买卖。
黄仁勋于5月19日公开宣布选定台湾北投士林园区,时间比备忘录签署晚三天。7月18日,英伟达与新光人寿后来一同前往市政府说明方案并寻求支持。
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两家公司都聘请了外部法律顾问。顾问认为,台北市关于区段征收地区土地出售、出租及设定地上权的规定第18条,允许在取得市政府同意后转让。按这一解释,市政府可以批准交易,并解除现有契约中的转让限制。
该人士称协议原本可在7月或8月签署,这一说法依据的是上述审批方案。台北市政府则称,双方签订的私人备忘录不能取代新光人寿于2021年取得开发权时所承担的义务。
市政府为何称必须先动工
台北市政府称,2021年与新光人寿签订的契约第4.4.1条是主要障碍。据市政府称,该条要求取得所有建筑物使用执照、完成建筑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并取得市政府同意后,才能转让地上权及建筑物。
使用执照是准许已完工建筑物投入使用的许可。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则是正式登记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市政府称,新光人寿申请转让权利时尚未动工,因此未满足这些条件。
新光人寿于2025年7月9日和16日申请转让核准。市政府称,分别于7月10日和17日回复,说明尚未开发的土地不符合契约要求。因此,两次拒绝都早于两家公司7月18日共同拜访市政府。
市政府也质疑两家公司据称对第18条的解读。市政府称,该条第一项但书要求受让人同时取得地上权及土地上方的建筑物。按市政府的解释,必须先有建筑物,这一转让机制才适用。
台北市政府称,这些规定是依据《土地征收条例》第44条第6项制定的。市政府认为,必须将相关规定与已签署的契约一并考量,中标者仍有责任履行契约义务。
对同一段延误的两种说法
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市政府审批是商业条款已谈妥的交易所剩的最后一步。从这一角度看,将原本拟议的企业间交易改为英伟达与市政府直接签约,使一项已接近完成的流程又多花了数月。
台北市政府则称,同一时期是在设法合法解决既有契约障碍。市政府表示,如果在开发尚未开始前批准转让,可能引发公有土地开发权被转售牟利以及对其他申请市有土地的企业不公平等疑虑。
因此,实际分歧在于取得园区土地的途径。英伟达和新光人寿提议转让现有权利。市政府最终收回土地,再通过专案程序向英伟达授予新的权利。
关于这一选择受到政治或选举因素驱动的说法,来自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市政府予以否认,并称其决策是为了维护公共资产。原本的转让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批,包括能否豁免契约限制,仍存在争议。
项目如何从转让走到解除契约
台北市政府称,2025年7月开始就相关规定向内政部征询意见。9月,市政府修订相关规定,增设通过专案程序向特定对象授予地上权的机制。
新光人寿于10月22日公开提出协商退场方案,条件是市政府返还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让新光人寿放弃权利,使英伟达得以推进项目。
据市政府称,英伟达全球房地产副总裁斯科特·埃克曼于11月18日会见蒋万安,并代表黄仁勋递交投资意向书。信中确定T17和T18为选定的总部用地。
台北市政府将新台币44.34亿元的解约协议及收回土地的日期定为2025年11月24日;而有关新光人寿内部审批的说法则称,其董事会于11月21日批准解约,双方也在当天签署协议。两种说法将协议日期放在同一周内的不同时间。
收回这两块土地后,新光人寿退出土地权利安排。之后,英伟达便可依据新设立的程序直接与市政府协商,而不必承接新光人寿的现有权利。
推动协议达成的关键日期
谈判从英伟达于2024年底首次接洽,持续到2026年3月其新地上权完成登记。这段期间包含多个不同节点:公司间的备忘录、转让申请、新光人寿权利终止、新合同签署以及最终登记。
- 2024年12月:据熟悉谈判情况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英伟达首次向新光人寿表达了对T17和T18的兴趣。
- 2025年5月16日:英伟达与新光人寿签署谅解备忘录。黄仁勋于5月19日宣布选定该园区。
- 2025年7月9日至18日:新光人寿提交两份转让申请,市政府均予以拒绝,两家公司还共同拜访了市府官员。
- 2025年9月:台北市政府修订规定,设立向特定对象授予地上权的专案机制。
- 2025年10月22日:新光人寿公开表示,只要相关费用获返还,便愿意解除协议。
- 2025年11月18日至24日:埃克曼递交英伟达的投资意向书,与新光人寿解除协议的安排也取得进展。
- 2026年2月11日:英伟达与台北市政府签署新的地上权契约。
- 2026年3月12日:据市政府称,英伟达完成专案地上权登记。
2月签约距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所说的7月或8月时间窗口约有六至七个月。签约29天后完成登记,标志着确立英伟达对该园区权利的又一阶段告成。
是谁牵线让英伟达与台北市接洽?
蒋万安和妻子石舫亘在王伟忠主持的一档广播节目中谈及总部项目。他们表示,通过一名在美国认识的英伟达工程师搭上线,得以联系黄仁勋并协助推进这项投资。
一名熟悉英伟达谈判情况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该人士称,谈判由两名全球副总裁负责,分别是林内茨基先生和埃克曼先生;他们负责房地产和设施事务,并向黄仁勋汇报。
科技评论员徐美华也转述了英伟达内部人士的批评。按她的说法,公司早已计划将新总部留在台北,并已花三年时间在南港制定规划。她认为,蒋万安的贡献是协助解决北投士林的土地安排,而不是促成公司决定留在台北。
徐美华称,工程师牵线的说法忽略了英伟达正式的职责分工,以及当时公司台湾区总经理所发挥的作用。这些批评针对的是项目对外叙述的方式;而市政府在谈判中的具体职责,则包括决定如何授予公有土地权利。
市政府自己的说法显示,埃克曼在11月会面时递交了投资意向书。这提供了一个明确节点,说明英伟达高层正式向蒋万安传达了公司对选址的决定。
最终合同对这块土地意味着什么
英伟达最终取得约3.9公顷土地的50年地上权,并可再延长20年。如果行使延期权,期限最长可达70年。
2月签约时公布的新台币122亿元权利金,涉及英伟达新的土地权利契约;新台币44.34亿元解约金额,则是市政府与新光人寿达成协议、收回土地所涉及的款项。这两笔金额属于同一项目中的不同交易。
超过新台币400亿元的计划投资以及逾1万个就业岗位的预测,涵盖的范围远大于土地协议本身。就业岗位数字包括建设和运营阶段,覆盖总部建设期间以及投入使用后的时期。
英伟达的签约代表为马克·史蒂文·胡斯,他是英伟达台湾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全球税务主管。蒋万安称,英伟达曾考虑使用新加坡、香港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实体,并将最终由台湾子公司作为签约方归功于自己的努力。
这份契约为项目使用该地提供了正式依据。有关协议的说法并未提及开工或启用日期。
从谈判到权利登记
蒋万安于2026年2月5日表示,价格协商和签约程序仍在进行。他感谢英伟达选择北投士林,并承认中央政府给予了协助。市政府此前设定的目标是在农历新年前签约。
六天后,蒋万安展示已签署的契约,并宣布权利金为新台币122亿元。台北市政府称,在修订规定并收回土地后,于3月12日在市议会协助下完成登记。
英伟达如今已完成选定土地的权利登记,而政治争议聚焦于这一结果出现前的数月。核心问题是,台北市政府原本是否应该批准早先的转让,还是必须改用新的安排。市政府的辩护依据是原契约中的施工条件;批评者则认为,只要市政府同意并豁免相关限制,两家公司的协议本可更早推进。
要点
- 英伟达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台北总部土地权利契约,权利金为新台币122亿元。
- 一名熟悉谈判情况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英伟达与新光人寿原本可在2025年7月或8月签署转让协议。
- 台北市政府否认政治干预,并称尚未开发的土地不符合原契约规定的转让条件。
- 市政府修订规定,以新台币44.34亿元协商终止新光人寿的权利,并直接与英伟达签约。
- 总部项目占地约3.9公顷,计划投资超过新台币400亿元。
- 据市政府称,英伟达于2026年3月12日完成地上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