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竞争的提案将死刑置于辩论中心
台湾民众党立法委员于2026年10月30日表示,将提案规定,重复毒驾并造成他人死亡者可被判处死刑。这项宣布为《刑法》第185条之3的协商增添了新的诉求。此前,立法委员在10月28日的协商中未能就量刑达成一致。
民众党的提案聚焦累犯。另一项由国民党党团提出的方案规定,毒驾致死者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处以最高新台币300万元罚金。该提案所列条文并未将这些刑罚限定于累犯。
行政院于6月11日通过了另一项修正案。该版本规定,毒驾致死者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10年内再犯并造成死亡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各党立法委员都支持加重处罚,但在处罚应严厉到何种程度上仍有分歧。民进党党团表示支持加长刑期、提高罚金,但对是否适用死刑没有预设立场。该党团代表呼吁,处罚应体现故意杀人与过失致死之间的区别。
民众党希望修改什么
民众党党团总召集人黄国昌表示,该党将于10月30日星期五提出《刑法》修正案。他称,这项提案是针对多起重复发生的案件作出回应:有人吸毒后驾车,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
黄国昌表示,对造成死亡的毒驾累犯增列死刑作为法定刑罚,目的是加强威慑。威慑是指通过让人畏惧处罚来阻止其犯罪。他说,提案目的并非报复。
黄国昌向可能吸毒后驾车的人喊话,敦促他们考虑后果:
当你做出这种行为时,请仔细想想后果。
民众党的宣布将把死刑列为可适用的刑罚,而不是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都必须判处死刑。该党在宣布中没有说明其他可选刑罚的完整范围,也没有说明此前的犯罪行为在多长时间内会被计入累犯认定。
黄国昌还为提案划定了界限:毒驾问题将单独处理,现行酒驾规定则维持不变。《刑法》第185条之3同时涵盖毒驾和酒驾,因此立法委员决定修法范围时,这一选择十分重要。
三种量刑方案比较
行政院、民众党和国民党的方案都以加重处罚为目标,但在最高刑罚以及适用条件上各不相同。这些差异将影响哪些被告可能面临最严厉的处罚。
- 行政院修正案规定,毒驾致死者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10年内再犯并造成死亡者,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民众党提案将对重复毒驾致死者增列死刑。
- 国民党党团提案规定,符合其列明的毒品检测条件并造成死亡者,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处以最高新台币300万元罚金。
国民党提案规定的最低固定刑期为10年,是行政院方案对一般致死案件所设5年刑期下限的两倍;行政院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累犯案件另行规定可判处无期徒刑。这里比较的是各方案提出的刑期下限。
民众党的提案聚焦累犯,因此此前的犯罪记录是其方案的核心。国民党的提案措辞则将严厉刑罚范围与驾驶人体内的毒品浓度及由此造成的死亡联系起来。
毒品检测门槛是国民党提案的一部分
国民党党团提出的《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案,针对驾驶动力交通工具且尿液或血液中的特定毒品或麻醉药品达到或超过行政院公告浓度的人。如果这一行为造成他人死亡,即适用提案所规定的量刑范围。
浓度门槛是指样本中某种物质的测量含量。在这项提案中,行政院公告的物质清单和浓度限值将构成写入犯罪条文的检测标准。因此,除了造成死亡这一结果,提案还包含具体的实验室检测要素。
国民党提案的措辞结合了多个要素: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达到特定毒品浓度门槛,以及造成他人死亡。因此,对关注这场辩论的人而言,实际问题不只是最高刑罚。界定哪些人会受到该刑罚约束的条件,也属于立法选择的一部分。
新台币300万元罚金可以与刑罚并处。这是罚金上限;在法律规定和法院量刑裁量允许的情况下,实际罚金可以更低。
民进党为何强调主观故意
民进党党团干事长庄瑞雄表示,该党支持加重有期徒刑并提高罚金。10月30日,他与民进党党团干部范云在立法院发言,呼吁各党理性讨论死刑问题,并表示党团没有预设立场。
庄瑞雄认为,故意造成死亡与过失造成死亡应当区别对待。故意是指有意造成某种结果;过失是指未尽到避免伤害所需的注意义务。他主张,处罚的严厉程度应与行为人对事态发展的责任相符。
这一区别将一个核心法律问题摆在立法委员面前:量刑规定应如何权衡行为人决定吸毒后驾车、此前的犯罪记录,以及与死亡相关的主观状态?庄瑞雄表示,对危险驾驶采取零容忍政策,并不能自动决定死刑是否应成为可适用的刑罚。
庄瑞雄还提到了民进党立委李昆泽提出的一项允许判处死刑的提案。因此,支持这一选项的并不只有在野党;与此同时,民进党党团仍未明确表态。
庄瑞雄表示,民众党起初并未主张死刑,并对其立场转变感到意外。如今,这场辩论既涉及各党内部的分歧,也涉及不同党团之间的意见不合。
修正案如何推进至今
10月的宣布是在数月立法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行政院已通过一项加重量刑的提案,立法院委员会也已审查该案,但各方在适当刑罚问题上的分歧导致协商陷入僵局。
- 6月11日:行政院通过提高毒驾刑罚的修正案,其中包括对致死案件及符合条件的累犯案件分别规定刑罚。
- 7月22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该提案。立法委员支持加重处罚,但在量刑问题上存在分歧。
- 10月28日:协商结束,未能达成共识。
- 10月30日:民众党宣布计划提案,将死刑列为重复毒驾致死者的可选刑罚。国民党党团也提出允许判处死刑的条文,民进党代表则呼吁进一步讨论。
行政院6月作出的决定,是行政部门通过一项修正案提案。随后进行的委员会审查和协商,是决定立法院最终通过何种法律的程序阶段。目前,彼此竞争的量刑条文都仍是提案。
驾驶人和受害者家属将面临什么
被指控吸毒后驾车并造成致命事故的驾驶人,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量刑范围,具体取决于立法委员最终采纳哪一版条文。按照行政院方案,是否在10年内构成符合条件的累犯,将决定当事人是否适用更严厉的量刑范围。民众党的方案同样以累犯为核心,而国民党提案则依据其条文所列的检测条件。
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同样的死亡结果将通过不同的刑罚结构处理。行政院提案包括长期徒刑,并规定符合条件的累犯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野党提案则将死刑纳入可能的刑罚;民众党仅主张对累犯适用这一诉求。
黄国昌表示,提案的目标是通过加重后果来防止未来发生死亡事故。庄瑞雄关注的则是如何让处罚与犯罪情节相称。要解决这些相互竞争的考量,立法委员需要就具体条文达成一致,包括各类刑罚的适用对象,而不能只在追求道路安全这一目标上达成共识。
要点
- 民众党于10月30日宣布,将争取对重复毒驾致死者判处死刑。
- 该党表示,提案不会修改现行酒驾规定。
- 行政院6月11日通过的修正案提议,对毒驾致死者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对10年内符合条件的累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国民党提案允许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处以最高新台币300万元罚金。
- 民进党党团支持加重处罚,但对是否适用死刑没有预设立场。庄瑞雄呼吁,量刑应体现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责任。
- 10月28日的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相关刑罚提案尚未成为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