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罚款和终身禁驾将于10月31日起生效
台湾将于2026年10月31日起对毒驾实施更严厉的处罚,初犯摩托车骑手将被罚款12万新台币,汽车驾驶员将被罚款15万新台币。再次违者的罚款将逐次提高且不设上限,第二次毒驾将被终身取消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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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修正内容还规定了成年乘客的处罚、加强车辆没收规定,并允许对经确认使用毒品或其他管制药品的人预防性吊销驾照。驾驶员若在药物影响下造成重伤或死亡,将被终身吊销驾照。
交通部宣布新规于10月31日实施。台湾正面临毒驾相关死亡人数上升的问题。交通部表示,2026年上半年相关事故造成23人死亡,过去三年死亡人数每年都在增加。
这些措施不只是提高路边罚款。驾驶员可能被吊销驾照,车辆即使属于他人也可能被没收;部分驾驶员在申请重新取得驾照前还必须接受治疗和教育。另有提案拟将更严厉的车辆处罚扩大至微型电动二轮车。
罚款如何随违法次数递增
初犯将按法定最高额处罚:摩托车罚款12万新台币,汽车罚款15万新台币。每次再次毒驾,适用罚款增加9万新台币,且不设上限。
交通部的实施计划规定,10年内第二次违法,摩托车罚款为21万新台币,汽车罚款为24万新台币。按相同增幅计算,第三次违法的罚款分别为30万新台币和33万新台币。
摩托车骑手的罚款涨幅尤其大。第二次罚款为21万新台币,比首次的12万新台币多9万新台币,增幅为75%。汽车驾驶员的罚款则从15万新台币升至24万新台币,增幅为60%。
除经济处罚外,驾照处罚也会同时实施。驾驶员再次违法时,可能面临终身禁驾,而不只是缴纳更高罚款后重新上路。
拒绝检测将面临单独且递增的处罚
拒绝接受毒品检测的摩托车骑手和汽车驾驶员,初次将被罚款27万新台币。10年内第二次拒检将被罚款45万新台币,此后每次再拒检,罚款增加18万新台币,不设上限。
首次拒检的罚款比汽车毒驾初犯罚款高12万新台币,比摩托车毒驾初犯罚款高15万新台币。按已公布的递增幅度,第三次拒检将被罚款63万新台币。
交通部10月公布的实施方案将第二次拒检罚款定为45万新台币;7月立法通过时的公告则列为54万新台币。后续实施方案采用45万新台币,并规定之后每次增加18万新台币。
拒检还将导致驾照被吊销,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驾照。拒检案件也适用车辆扣押和没收措施。
驾照被吊销可能意味着多年不能上路
被查出在毒品影响下驾驶的人将被吊销驾照,并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这取代了此前暂停驾照一至两年的处罚。
暂停驾照是暂时取消驾驶许可。吊销驾照则意味着驾照失效,驾驶员必须等到规定期限届满后才具备重新申请的资格。根据新规,第二次毒驾,或毒驾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将被终身吊销驾照。
因毒驾被吊销驾照后仍驾驶的人,还将被处以额外3.6万新台币罚款;屡次违法者罚款递增,车辆也会被没收。交通部10月公告将这项附加罚款列为3.6万新台币;此前一份实施预告曾列为8万新台币。
在驾照被吊销期间,驾驶员若驾驶他人汽车或摩托车违反毒驾规定,还将被加处相当于已裁定罚款一半的附加罚款。因此,借车驾驶不仅会面临额外经济处罚,车主的车辆也有被没收的风险。
车主和成年乘客也将受到处罚
涉及毒驾或拒绝毒品检测的车辆,无论是否属于驾驶员本人,都可能被没收。警方可以在现场扣押车辆。车辆扣押是即时执法措施;没收则意味着车主将通过相应行政程序失去车辆。
因此,出借汽车或摩托车的车主也会直接受到新规影响。10月公告指出,即使车辆属于违法驾驶员以外的人,也不能因此免于被没收。
年满18岁的乘客将被处以6000至1.5万新台币罚款。立法通过公告明确指出,若乘客明知驾驶员受到毒品影响,便适用这一处罚。
交通部的实施预告还包括公布违法者姓名和照片的权限,以及在毒驾违法导致驾照被吊销时,吊销车辆牌照两年。这些措施将处罚范围扩大到方向盘或车把之外。
预防性吊销驾照还附带治疗要求
对于经确认使用毒品或其他管制药品的人,当局也可预防性吊销其驾照。该条款允许在毒驾定罪前采取行动,并禁止当事人两年内申请驾照。
要重新获得申请资格,不能只等两年期限届满。立法通过公告称,当事人必须完成戒毒治疗和教育课程,并有至少一年未使用毒品的记录。
根据已公布的规定,在驾照被预防性吊销后仍驾驶,还将被处以额外3.6万新台币罚款,屡次违法者的处罚将递增。即使车辆属于他人,也将被没收。
这些要求为恢复驾驶资格设定了两个独立条件:禁驾期限必须届满,当事人还必须满足治疗、教育和戒毒要求。对于依靠车辆通勤工作或接送家人的人来说,影响可能远超最初的罚款。
唾液快速检测加快筛查,也引发争议
自2025年起,警方可以使用唾液快速检测,让警员更快筛查涉嫌毒驾者。交通部认为,这项变化提高了执法效率,尤其有助于查处微型电动二轮车骑手。
警方也对假阳性结果和药物判定不明确表示担忧。10月28日,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缉中心副主任郑伟豪表示,交通法规缺乏确认机制,也未明确列出条文所涵盖的管制药品。
刑事警察局已要求交通部明确执法所涉及的物质和标准。交通部表示将尽快安排讨论,但没有给出会议日期或修订规定的时间表。
快速筛查检测会给警员一个初步结果,确认程序则可进一步核实涉及何种物质。警方表示,目前的不确定性使得是否将驾驶员与车辆分开、扣押车辆以及实施处罚等决定变得困难,尤其是在驾驶员服用药物的情况下。
近期事件反映出警员面临的即时执法挑战。10月28日凌晨,新北市板桥一名驾驶员撞上路灯和消防栓。海山分局交通组组长萧元杰表示,该驾驶员没有受伤,唾液筛查结果呈阳性,警方已将其移送检察官调查。前一晚,台北警方在锦州街拦下一名驾驶不稳的驾驶员,查获毒品,并称其承认使用氯胺酮。
微型电动车将列入下一阶段立法议程
警政署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9月,涉及微型电动二轮车的毒驾案件共580起,2025年同期为71起。增加509起,增幅约为717%。
涉及此类车辆的酒驾案件增加270起,增幅为17%;拒绝检测案件增加334起,增幅为23%。交通部将查获毒驾案件上升归因于引入唾液快速筛查以及加强路边执法。
交通部计划在11月底前向行政院提出进一步修法,再提交立法院审议。提案将参照汽车和摩托车的做法,对毒驾、拒绝停车受检和拒绝检测的行为增加车辆没收和缴销牌照等处罚。
7月通过的修正案还规定,对慢速车辆驾驶员,包括自行车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辅助自行车,毒驾罚款为2400至1.2万新台币。拒绝检测将被罚款2.4万新台币,并立即禁止继续骑行。11月的提案则针对微型电动二轮车增加处罚。
车辆保管也是一项实际问题。警方表示,无人认领的车辆占用保管设施并增加维护成本。另一项定于10月31日生效的修正,将无人认领车辆的公告期限从三个月缩短至一个月。
从行政院提案到地方执法
行政院长卓荣泰6月呼吁,对造成死亡、重伤以及屡次毒驾者终身吊销驾照。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表示,他还指示法务部拟定更严厉的刑事处罚。道路交通法规的修正涉及罚款、驾照和车辆;刑事调查则由检察官和法院办理。
实施前的主要步骤如下:
- 6月4日:卓荣泰提出终身禁驾计划,并表示将讨论快速唾液检测的法律依据。
- 6月18日:行政院提出道路交通法规修正案。
- 7月28日:立法院通过修正案。
- 8月17日:总统赖清德公布修正案。
- 10月31日:更严厉的处罚计划于此日生效。
- 11月底前:交通部计划提交进一步修法,涵盖微型电动二轮车。
嘉义市第二分局于10月20日启动针对性交通执法行动。分局长林思妙提醒驾驶员,再次毒驾的罚款将增加9万新台币,拒检罚款也会递增且不设上限。
该分局记录显示,1月1日至10月15日共发生3039起A2类交通事故,即涉及人员受伤的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119起。不过,近期连续三周的每周事故数量仍高于去年每周平均值。
自9月1日起,该分局记录的事故中,忠孝路发生53起、吴凤南路45起、林森东路25起。交通警员卢荣吉表示,执法还针对支路未礼让、闯红灯和未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同时查处酒驾和毒驾。
要点
- 毒驾加重处罚将于2026年10月31日起实施,摩托车初犯罚款12万新台币,汽车初犯罚款15万新台币。
- 毒驾再犯每次增加9万新台币罚款,不设上限。
- 拒绝检测初次罚款27万新台币,10年内第二次罚款45万新台币,此后每次增加18万新台币。
- 第二次毒驾,或毒驾造成重伤或死亡,将被终身吊销驾照。
- 即使车辆属于驾驶员以外的人,也可能被没收;明知驾驶员受到毒品影响的成年乘客也可能被罚款。
- 警方已要求明确药物定义和毒品检测确认程序。
- 针对微型电动二轮车的进一步处罚计划于11月底前提交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