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谈判推动扩大年龄范围
台湾劳动部于2026年10月8日在立法协商中同意,将拟议的育儿假资格扩大至子女未满8岁的父母或监护人。此举将超出政府5月提出的未满6岁方案,也高于现行制度要求父母在子女满3岁前提出申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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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工作法》和《就业保险法》修正案仍需立法机关批准。由于台湾民众党立法委员主张将年龄上限提高至12岁,立法者未能在10月8日达成最终协议;其他主要政党的立法委员则支持将范围扩大至8岁。
10月14日,托育与就业政策倡议联盟呼吁立法委员尽快完成协商并通过修正案,使新制度得以在2027年实施。该联盟自2021年以来一直倡议扩大资格范围并提供灵活休假。
年龄上限只是整套方案的一部分。政府提案还包括可按天申请的60天育儿照顾假、延长产假、增加产检与分娩假,以及在父母双方共同照护子女时增加育儿津贴。
对家庭而言,核心变化是孩子出生后的婴幼儿阶段结束后,父母仍可获得离岗照护子女的时间,包括子女小学低年级阶段。对立法者而言,接下来仍须确定哪些人符合资格、不同家庭可获得多少假期和经济支持,以及就业与保险规定如何衔接。
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
劳动部于2026年5月28日公布的就业平等修法提案,列出了行政院核准并提交立法院审议的修正内容。提案提出将育儿假资格延长至子女满6岁前,目标是涵盖子女入学前的阶段。
因此,10月达成的将资格范围扩大至子女未满8岁的共识,意味着在政府提案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现行资格上限是子女未满3岁,而非未满6岁。未满6岁是立法者当时审议的改革提案中的门槛。
劳动部还提议更改假别名称,以体现其适用于婴幼儿期之后的照护。该部表示,提案旨在帮助员工在履行照护责任的同时继续工作,也是政府应对台湾低生育率措施的一部分。
劳动部同日公布的配套就业保险修法提案指出,津贴资格将延伸至子女未满6岁,给付期间至子女满7岁之日止。这一表述比就业平等公告中“未满6岁”的说法更为具体。10月协商后,最终修正案仍须为休假资格和津贴给付制定相互衔接的规定。
改革进展至今
赖清德总统于5月预告政府的家庭支持方案,其中包括将育儿假资格从现行未满3岁的范围扩大,并允许将60天假期按单日使用,同时领取津贴。
6月底,相关修正案进入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逐条审查。据倡议联盟称,委员会审查期间,各党立法委员均支持将资格扩大至子女未满8岁,但相关条文留待进一步协商。
- 2021年:联盟启动倡议,要求将资格范围扩大至子女未满8岁,并允许按天休假。
- 2026年5月28日:劳动部公布政府提出的《性别平等工作法》和《就业保险法》修正案。
- 2026年6月底:立法院委员会开始逐条审查修正案。
- 2026年10月8日:劳动部在政党协商中同意将资格范围扩大至子女未满8岁;台湾民众党立法委员则主张将年龄上限定为12岁。
- 2026年10月14日:联盟呼吁立法委员完成审议通过,并为2027年实施做好准备。
联盟希望修正案能在本届立法会期通过,之后完成制度运行所需的配套规则。目前尚未公布下一次协商、最终表决或实施日期。
倡议者为何要求将休假延伸至学前阶段之后
联盟要求将年龄上限设为未满8岁,依据的是具体的照护需求。联盟指出,儿童福利规定禁止让未满6岁的儿童独处;托育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会受到临时停课影响;学校作息也会造成大量照护空档。
联盟称,肠病毒或流感疫情可能导致托育中心、幼儿园以及小学二年级及以下班级临时停课。孩子发烧时,也可能需要立即接回并暂停送托。
家长无法总是提前安排这些缺勤情况。员工可能需要当天早上离开工作岗位,而不是提前几周安排一段连续假期。联盟还指出,小学低年级学生每周只有一天全天上课,这也说明家庭在学前阶段之后仍需要大量照护支持。
拟议的年龄上限将把资格延伸至小学低年级阶段。联盟认为,父母可以离岗照护子女的时间,应更符合学校、托育机构和公共卫生规定所要求的照护需求。
60天灵活假期意味着什么
5月提出的就业平等修法方案拟将灵活育儿照顾假从30天增加至60天。员工可以按单日使用这些假期,使其更适用于学校临时停课、子女生病或其他短期照护需求。
60天是现有30天灵活假期额度的两倍。提案还将为这种假期单独命名为育儿照顾假,同时将其纳入育儿假期间和津贴计算范围。
这项共享额度会影响家庭的休假安排。父母按单日休假时,使用的是同一份假期和经济津贴额度,而这份额度也可用于支持较长时间的离岗。家庭可以自行安排如何将这份额度分配给子女不同阶段的照护需求。
育儿假和育儿津贴的作用不同。休假让员工可以离岗,同时保留劳动关系;津贴则是通过就业保险发放的款项,帮助家庭在员工离岗期间维持生计。两部法律同步修正,是因为休假时间和经济支持需要相互配合。
联盟表示,灵活休假对年假累积较少的员工尤其重要。联盟认为,父母应能应对突发照护需求,而不必耗尽原本留给自己休息的时间。
最多九个月津贴,但须符合条件
5月提出的就业保险修法方案规定,如果父母双方都符合参与条件,每人最多可领取九个月育儿津贴。照护同一名子女的父母双方必须先各自领取六个月津贴,之后可在育儿假期间各自再申请三个月。
额外三个月将使符合资格的父母各自最长可领取津贴的时间从六个月增至九个月,增幅为50%。劳动部表示,这项安排旨在鼓励父母共同分担照护责任,并加强对家庭的经济支持。
这一条件也说明了立法者为何在讨论为单亲家庭提供单独支持。只有一名家长照护子女的家庭,无法像父母双方都能分别满足六个月条件的家庭那样分担休假。
就业保险修正案也涉及行政管理。修正案将增列投保薪资等级表,并允许主管机关向相关单位索取必要资料,以及连结系统以审查保险事项。投保薪资等级是保险制度采用的薪资级距,并不意味着每位员工都会领取相同金额。
为照护需求较大的家庭提供额外支持
立法委员刘建国提议,为子女有特殊照护需求的家庭延长育儿假期间并增加灵活育儿照顾假天数。联盟指出,需要早期疗育、发育迟缓或罹患罕见疾病的儿童,可能需要反复就诊、复健和治疗。
联盟表示,这些家庭可能在子女入小学前就用完可用假期。仅仅延长年龄资格,仍无法满足他们频繁照护所需的更多时间。
立法委员王正旭提议,单独行使亲权或独自抚养子女的被保险人,最多可领取九个月育儿津贴。他的提案将使符合资格的单亲家长获得与配偶过世的家长类似的保障。
联盟呼吁立法委员和劳动部在持续协商中考虑这些调整。如果本轮协商无法完成需求、资源和运行规则的评估,联盟希望修正案通过后立即着手进一步改革。
这些提案针对两个不同问题:子女成长过程中家庭能在多长时间内符合资格,以及家庭在这段期间需要多少假期或经济支持。需要频繁就医或只有一名家长可照护子女的家庭,可能需要同时调整这两方面。
延长产假并统一配偶陪产假额度
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将产假从8周延长至12周,增加4周,较现行期限延长50%。劳动部表示,延长产假可让母亲有更多时间恢复身心健康。
配偶陪同产检和陪产假将从7天增至14天。拟议额度是现行标准的两倍,但产检和陪产仍将共用同一份假期额度。
联盟反对这种合并安排。用于陪同产检的假期会减少分娩前后可用的时间。联盟还认为,配偶增加的7天假期,与产假增加的4周相比,支持力度不足,导致大部分照护责任仍集中在母亲身上。
按照劳动部的提案,新增产假和配偶假期的工资由雇主支付,之后雇主可向劳动部申请补助。这与通过就业保险发放的育儿津贴属于不同的支付安排。
联盟还希望改革家庭照顾假。联盟称,军职人员、公务员和教师休此假时有薪,但其他员工则面临扣薪。联盟要求政府将弥补薪资待遇差距和改革配偶假期安排列为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
雇主支持与休假使用情况统计
5月提出的就业平等修法方案包含一项税务优惠:雇主设立托育设施或提供托育服务,可将符合条件的支出按200%的金额从应税营业所得中扣除。
例如,符合条件的支出为新台币100元,可扣除新台币200元。实际优惠将取决于企业的税务状况和最终资格规定。劳动部希望借此鼓励雇主在法定休假之外提供实际的托育支持。
联盟还希望修法生效后,劳动部定期公布相关数据,包括津贴申请人数、符合资格但未申请的人数,以及男性使用津贴的比例。联盟也要求分析部分符合资格的父母为何没有用完可享有的权益。
这些数据将反映新规在家庭中的实际效果,尤其能显示是否有更多父亲参与照护。每位家长额外领取三个月津贴的提案,以父母双方都休较长时间为条件,因此参与情况是政策的核心。
台湾的改革如今已获得劳动部支持,将资格年龄范围扩大,并提出一揽子休假和津贴增加方案,但立法协商尚未完成。眼下仍需决定最终资格年龄、如何支持需求较大的家庭,以及如何通过这两部相关法律。联盟正敦促尽快作出决定,以便有望在2027年启动新制。
要点
- 劳动部于10月8日同意将拟议的育儿假资格扩大至子女未满8岁的父母或监护人。
- 现行资格上限为子女未满3岁;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则拟扩大至子女未满6岁。
- 协商尚未完成,台湾民众党立法委员主张将年龄上限定为12岁。
- 政府提议将灵活育儿照顾假从30天增至60天,并计入育儿假和津贴额度。
- 如果父母双方先为同一名子女各自领取六个月津贴,每人最多可领取九个月津贴。
- 立法者提议为有特殊照护需求的子女及符合条件的单亲家长提供额外支持。
- 产假将从8周延长至12周;配偶陪同产检和陪产假将从7天增至14天。
- 倡议联盟希望及时通过修正案并完成配套规则,使新制能在2027年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