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信申请政治案件特赦,泰国委员会审查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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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ksin Seeks Amnesty for Political Cases as Thai Committee Weighs Eligibility

全面申请撤销定罪并免除法律责任

泰国前总理他信·西那瓦正寻求对他认为源于政治冲突的案件予以特赦,其中包括一项涉及46,373,687,554.70泰铢被没收资产的判决。他的律师威纳·查蒙特里于2026年10月12日表示,他信已于10月8日授权提交请愿书,请求泰国促进和平社会委员会确认其有权获得特赦,并解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责任。

目录
  1. 全面申请撤销定罪并免除法律责任
  2. 和平社会法涵盖的范围
  3. 他信的主张从2006年政变说起
  4. 资产判决及另外三起案件
  5. 赦免与特赦目的不同
  6. 请愿书的审议流程
  7. 法院采取了不同做法
  8. 申请相关日期
  9. 他信表示希望远离政治
  10. 要点

这项请求不只是要求减刑,还寻求从其记录中撤销过去的政治指控和定罪。威纳表示,申请涵盖所有相关案件,并未针对每个案件分别提出请求。请愿书通过总理府常务秘书办公室的联合服务中心提交,收件人为委员会主席。

委员会尚未立即确认是否收到申请或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总理府常务秘书兼委员会秘书查猜·邦楚阿表示,他需要先核实请愿书是否已送达。他承认他信有权提出申请,同时明确指出,与政治无关的普通刑事案件不符合资格。

这一界定是申请的核心:他信主张其案件属于旨在处理政治冲突的法律适用范围,但委员会尚未接受这一主张。他提出申请之际,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应如何适用特赦法、符合条件的被告是否必须等待委员会作出决定,仍存在分歧。

和平社会法涵盖的范围

提供法律援助和监测人权状况的组织泰国人权律师协会在其实施情况声明中表示,《促进和平社会法》于2026年8月24日生效。该法适用于200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间,因政治冲突或政治动机而参与政治集会或表达政治意见所引发的符合条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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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于7月通过这项措施,总理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尔领导的政府将其作为促进和解的举措推出。这项法律可能惠及数千名在2006年政变推翻他信后政治动荡期间遭到起诉的人。不过,是否符合资格取决于相关行为和该法涵盖的罪名,而不只是某人是否参与政治。

该组织将这项法律称为佛历2569年法,即2026年法。有关他信申请的报道对法律年份说法不一,部分报道称其为2025年法。泰国人权律师协会给出的生效日期是2026年8月24日。该组织还指出,《刑法》第112条案件,即涉及冒犯君主制的罪行,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根据该组织对第7条的解释,符合条件的行为不再构成犯罪,相关人员也不再被视为实施过该行为。这比减轻处罚范围更广,因为它改变的是行为本身的法律定性。他信的案件是否符合这些条件,正是其请愿书请求委员会裁定的问题。

他信的主张从2006年政变说起

据报道,请愿书将针对他信的案件追溯至2005年至2016年间的政治冲突,并特别强调2006年9月19日至20日发生的政变。请愿书称,他信当时是民选总理兼泰爱泰党领导人,并主张他在这些职务上采取的行动属于第7条所指的政治表达。

他信主张,政变为针对他的调查和起诉奠定了基础。请愿书质疑此后取证程序的合法性,并援引被称为“毒树之果”的法律原则。简单来说,该原则涉及通过非法程序取得的证据是否会污染由此衍生的证据。

这是申请人的主张,并非对相关调查或判决违法的认定。请愿书请求委员会接受其作为政府首脑采取的行动源于政治动机,应当纳入特赦范围。请愿书还主张,担任公职不应使他被排除在法律所指的政治表达者之外。

因此,决定性问题比他信是否遭遇政治反对更具体。委员会必须评估相关案件所涉及的行为是否符合该法规定的条件,包括是否与政治有关,以及相关罪名是否属于该法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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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判决及另外三起案件

请愿书援引了最高法院政治职务人员刑事庭的四项判决。其中一项是Om.1/2553号案件,涉及46,373,687,554.70泰铢被没收资产,约合463.7亿泰铢。其余三项分别为Om.4/2551、Om.5/2551和Om.10/2552号案件。

在资产案件中,他信援引政变当局于2006年9月30日发布的第30号公告。请愿书主张,该措施列在特赦法所附清单的第29项,而相关判决及相关法律条文使该案落入法律适用范围。他信对另外三项判决也提出了类似主张。

法律所附清单是法律的一部分,列明相关事项。在此案中,请愿书的主张部分取决于能否将判决的法律依据与清单所列措施联系起来。某项措施出现在清单上,并不意味着所有与之相关的案件都会自动符合资格。

他信还主张,判决并未明确认定他犯有腐败或不当行为,因此不属于第3条规定的排除情形。这仍是他对判决的解读。委员会尚未宣布接受这一解读的裁定,资产案件中具体可以获得何种救济也尚未确定。

赦免与特赦目的不同

请愿书援引了对他信三起案件刑罚的王室减刑,减刑后合计刑期为一年。请愿书称,他信已服完这一刑罚,并将减刑作为其依据第7、8和9条请求恢复法律地位的理由之一。

减刑改变的是已判处的处罚。他信寻求的特赦则会进一步免除符合条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处理由此形成的刑事记录。因此,服完刑罚本身并不能解决是否符合特赦资格这一独立问题。

请愿书的说法与有关他信服刑情况的报道之间存在尚未解决的差异。请愿书称他已服完减刑后的刑期。另一篇报道则称,他信于5月11日从曼谷空巴中央监狱假释;此前一年9月9日,最高法院曾命令他服刑一年。假释是指在监禁刑期结束前附条件释放,并不等同于撤销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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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道称,这项刑罚涉及他信在2006年政变前担任总理期间滥用职权和利益冲突。报道还记录了他信于2023年8月22日结束15年海外生活后返回泰国、入住警察总医院而非监狱,以及2024年初曾获假释。委员会尚未说明将如何结合这些经历审视他信目前提出的法律主张。

请愿书的审议流程

查猜介绍的流程首先是确认是否收到申请,之后请愿书将交由由司法部常务秘书主持的审查小组委员会,确定申请是否符合受理审查的标准。

若通过初审,请愿书将转交由副总理帕功·尼拉普隆主持的委员会。查猜表示,有些案件可能需要提供佐证或证明政治动机的依据。声称希望实现国家和解,并不能替代对案件与政治活动之间联系的审查。

司法部长、警察中将鲁塔蓬·纳瓦拉特表示,他不清楚他信援引了哪些条款,会将资格认定交由委员会处理。在解释自己对申请所知有限时,部长说:

现行规则和标准已经明确,但我还不知道他申请的具体内容。

官员们正在整理请愿书。查猜表示,预计近期将再召开一次会议,但尚未确定日期。根据对他讲话的报道,法律给予委员会180天完成工作。报道没有说明这段期限从何时开始,也没有给出针对他信请愿书的具体截止日期,因此目前还无法确定该申请的确切决定时间。

法院采取了不同做法

他信提出申请之际,外界对于委员会是否必须裁定每一起特赦案件仍存在更广泛的争议。泰国人权律师协会认为,第7条和第8条要求法院、警方和检察官在资格明确时直接适用法律,而不是额外增加移交委员会审查的步骤。

该组织的声明介绍了法律生效后头两周内法院采取的不同做法。刑事法院立即终止了部分集会案件,但为一些申请获释的被拘留者安排了一个月后的听证会。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则将申请转交委员会,理由是委员会有权最终裁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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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院则没有等待委员会裁定。中央腐败与渎职刑事法院审理了一起因2013年关闭投票站而被起诉的案件,考虑约一周后,在未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下令释放一名被拘留者。都实区法院则着手终止两起因P-Move集会引发的案件,无需辩方提出申请。

泰国人权律师协会认为,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裁定有争议的政治动机,而法院仍有义务终止符合条件的诉讼。该组织指出,2025年9月11日的一次立法委员会讨论中,草案原本拟规定特赦须等委员会作出决议后才能生效,后来这一措辞被删除。

这些案例涉及其他被告,不能证明他信符合资格。不过,它们表明,移交审查的程序可能影响当事人获得救济的速度。该组织的报告还批评委员会成立前任命成员一事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报道则称,委员会于9月21日召开了首次会议。

申请相关日期

这一时间线将法律的通过和实施与他信个人提出的申请区分开来,也有助于将此前对委员会组建过程的担忧,与之后委员会何时审议其请愿书的问题区分开来。

  • 2006年9月19日至20日:他信在请愿书中将政变列为针对他的案件的起点。
  • 2025年9月11日:泰国人权律师协会援引立法委员会的讨论,内容涉及使特赦无需等待委员会逐案决议即可生效。
  • 2026年7月:立法者通过《促进和平社会法》。
  • 2026年8月24日:该法生效。
  • 2026年9月21日:据报道,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比泰国人权律师协会指出的9月22日最后期限早一天。
  • 2026年10月8日:威纳称他信授权并提交请愿书的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威纳公开披露申请。

目前尚未公布针对他信的听证会或决定日期。确认收到请愿书、审查法律依据以及由委员会审议,是彼此不同的步骤。

他信表示希望远离政治

威纳称,提出申请是为了恢复他信的声誉,让他能够经商并过上平静的生活。在描述这位前总理的意愿时,律师说:

他信想谋生、过平静的生活。他年纪大了,不想参与政治,也不想投身政治生活。

有关他信年龄的报道说法不一:请愿书称他77岁,而有关他信假释情况以及司法部长回应的报道则称他76岁。两种说法都没有解释这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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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后,有报道称政治活动人士表示反对,但报道没有指出具体人士,也未转载相关帖子。有关特赦可能恢复他信的级别或职务,或让他更充分参与政治的预测,尚未被确认是这份请愿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这些说法也与其律师对他信意愿的描述不同。

目前能够确认的情况更为有限:他信寻求免除法律责任并撤销其记录,官员则表示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政治相关资格。目前尚未宣布批准他信特赦、归还被没收资产或恢复任何职务的决定。

要点

  • 他信的律师称,2026年10月8日提交的请愿书寻求对所有相关案件予以特赦并免除法律责任。
  • 申请援引了一项涉及463.7亿泰铢被没收资产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的另外三起案件。
  • 该法涵盖200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政治行为,并排除第112条案件。
  • 官员表示,案件必须与政治有关;有权提出申请并不代表符合资格。
  • 审查小组委员会将先评估请愿书,再移交由帕功·尼拉普隆主持的委员会。
  • 各法院采取的程序不尽相同,促使泰国人权律师协会呼吁统一并及时实施该法。
  • 尚未公布针对他信的决定日期,也未宣布批准其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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