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一警方逮捕令申请未能提交法院
据韩国检察机关数据,2026年1月至8月,韩国警方提交的26,961份逮捕令申请中,有9,186份遭检方驳回,驳回率为34.1%。这是该比例首次超过30%,而此时韩国正准备拆分一套将侦查权与起诉权合一、运行了78年的检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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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增幅相当显著:2025年的驳回率为26.8%,最新数据高出7.3个百分点。搜查和扣押令申请也呈现同样趋势。2026年前八个月,检方驳回了19.1%的申请;而2021年至2025年,各年度驳回率介于10.7%至13.7%之间。
这些数据反映的是检方驳回,而非法院拒绝。警方请求检方申请令状,检方再决定是否将申请提交法院。因此,申请遭驳回意味着法官尚未审查是否有理由实施拘留或搜查。
这些数据涵盖10月2日机构改革前的数月,无法说明改革后新机构的表现。不过,它们凸显了改革后仍然存在的一个压力点:警方承担了更多侦查责任,而检方仍有权申请令状,并评估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起诉。
在积压案件达186,307宗、领导岗位空缺、电子系统尚未完善的同时,这种关系正受到考验。眼下的挑战不只是机构间的角力,更在于职责新近划分的机构能否推动案件进展,同时避免证据流失、重复办案,或让受害者不清楚该由谁负责。
趋势上升,原因各有说法
2018年至2020年,逮捕令申请驳回率约为18%。2021年侦查权限重新分配后,该比例升至20%以上。多数统计将2021年的比例列为22.8%,另有一项统计为22.9%。此后的数据基本一致:2022年为23.2%,2023年为25.0%,2024年为24.7%,2025年为26.8%。
因此,整体趋势向上,但并非逐年上升。2024年略有下降,与2026年大幅攀升形成对照。最新的34.1%比2025年高出约27%(按相对增幅计算)。搜查和扣押令申请的驳回率为19.1%,比2021年至2025年间最高的年度比例还高出5.4个百分点。
警方侦查人员表示,检方越来越多地将申请退回,要求补充工作,包括增加支持申请的法院判例。有些人称,即使是简单案件也会被反复退回。一名警监级警官表示,检方工作量也使其不愿申请拘留令:警方移交被拘留嫌疑人后,检方必须在10天内提起公诉。
检方对此有不同解释。他们指出,案件可能存在涉嫌犯罪证据不足、强制侦查理由不充分、证据可能以非法方式取得,以及法院审查更加严格等问题。检方还称,由于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够自行填补侦查缺口,因此在申请拘留前必须更仔细地评估警方的工作。
驳回总数无法证实上述任何一种解释。现有数据没有按驳回理由、犯罪类型、重复申请情况或申请质量变化进行细分。此外,2026年前八个月的数据与此前完整年度的数据并不完全可比。数据表明驳回率大幅上升,但无法单独确定原因。
10月2日发生了什么变化
改革将侦查与起诉分开。原检察机关被拆分为负责提起公诉及在法庭上维持公诉的检察机构,以及负责侦查特定重大犯罪的独立机构。警方则承担更多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责任。
改革的法律框架源自国会于2025年9月通过的《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刑事诉讼和侦查规则的调整,规定了这些机构如今如何合作。执政的共同民主党称,权力分离旨在回应长期以来的批评:检方同时侦查案件并决定是否起诉,掌握了过多权力。
10月1日,也就是新机构成立前一天,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韩秉道谈及改革预期带来的公共利益:
最重要的是提升侦查能力,维护公共利益。
在野的国民力量党质疑,警方侦查是否有充分制衡,以及实际运作是否已做好足够准备。这些担忧与反对权力分离并非一回事:机构即使依法承担的职责范围较窄,仍可能缺乏履职所需的人员或系统。
英文报道对新机构的名称有不同译法,侦查机构包括“重大犯罪调查局”和“重大犯罪侦查局”等。报道对其管辖的七类犯罪也说法不一。一种说法列出腐败、金融、经济、国防、国家安全、网络犯罪和法律妨害;另一种则列出腐败、经济犯罪、国防采购、毒品、内乱和对外侵略、网络犯罪及法律妨害。尤其是在案件实际管辖权仍有争议之际,不应将这些描述视为完全一致的管辖范围清单。
影响改革过渡的关键日期
改革启动后的数周内,多个截止日期和决定交织在一起。新制度启动后,令状统计才对外公布,但数据只涵盖截至8月的时期。之后的发展揭示了另一个问题:新机构虽已依法运作,实际安排却尚未全部就绪。
- 2026年9月29日:修订后的侦查规则颁布,允许警方和检方在出现分歧或需要合作时请求协商;除特殊情况外,相关方预计应参与协商。
- 10月1日:代理警察厅厅长金钟哲召集约650名侦查部门负责人,宣布进入紧急应对状态。
- 10月2日:取代原检察机关的检察机构和重大犯罪侦查机构成立。
- 10月4日:逮捕令申请驳回率达34.1%的数据对外公布。
- 10月6日:警方启动一起金融机构遭黑客攻击事件的调查,警方改革委员会公布12项建议。
- 10月14日:侦查机构首长提名人金志勇的资格听证会定于当日举行。
- 12月30日:检方直接侦查现有案件的过渡性许可到期。
- 2027年2月:侦查管辖权协调委员会预计开始运作。
过渡安排出现了一个时间空档:检方处理现有案件的权限将于12月到期,而负责解决管辖权争议的机构预计要到次年2月才启动。在委员会开始运作前,警方与新侦查机构必须逐案协商由谁负责。
移交启动前,积案不断增加
据检方数据,截至9月底,检察机关未结案件达186,307宗,高于6月底的140,513宗。三个月间增加45,794宗,增幅约为32.6%。
案件分类标准和移交清单已拟定,但10月9日的报道指出,实际移交尚未开始。案件须根据管辖权以及检方能否在12月30日宽限期结束前办结来分配。观察人士预计,至少有100,000宗案件将移交警方或新机构,但这只是估算,并非经确认的移交总数。
困难既涉及行政流程,也涉及侦查工作。接收案件的机构尚未建成完整的电子移交系统,计划使用韩国警察刑事司法信息系统(KICS)的有限功能,并辅以纸质记录。如果无法实现电子移交,已经数字化的文件可能还得重新打印。
移交延误并不意味着案件必然丢失,但必须将案卷、负责侦查人员、令状状态及通缉通知一并跟踪。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金范俊建议,对敏感案件的移交单独建立跟踪流程,并核查每次移交是否完整。
他还建议在三个月和六个月后公开报告办案时长、移交延误、人员配置、令状处理和受害者保护情况。这些目前只是建议,并非已经公布的报告承诺。此类报告的价值在于,可以检验改革是否真正发挥作用,而不只是换了办公室标牌和机构名称。
系统缺失,侦查负责人岗位空缺
新侦查机构成立时,尚无可用的自有电子案件系统。10月2日提交投诉的人收到的是盖章副本,而非电子回执。随后一周的报道指出,纸质处理案卷和令状的做法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更久。
办公场所的准备工作也未完成。首尔办公室的装修预计持续至2026年底,部分地方办公室尚未为员工配发电脑。官员表示,全面开展侦查工作可能还需一个月,而非机构成立后立即启动。
领导岗位空缺进一步形成掣肘。首尔办公室25个科长职位中有11个空缺,占44%。反垄断调查局核定编制为122人,也尚无局长。网络侦查部门领导岗位空缺,尤其与备受争议的黑客攻击案件有关。
金范俊估计,新机构的人员到岗率为核定编制的68%。这一数字是他的评估,没有按机构或侦查专业领域详细划分。另有报道称,截至新机构成立第一周,该机构没有警察人员,也尚未开始招聘有经验的警官。
提名出任首长的金志勇,其任职资格受到执政党检察改革倡议者和光州地方检察厅负责人林恩贞的批评。他承诺组建团队,处理人员、设施和系统问题,并招募前检察官、警察、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人士。他的资格听证会定于10月14日举行;报道并未说明听证结果。
实际案件暴露管辖边界争议
警方国家侦查本部10月6日启动的一起黑客攻击调查,成为新管辖规则面临的早期考验。案件涉及金融机构,但由谁负责取决于相关系统在法律上如何分类。
不同报道对关键问题的描述并不相同:相关系统究竟属于电子金融基础设施,还是属于新机构职权范围内的国家核心基础设施。警方初步认为可以继续负责此案,并向金融服务委员会寻求法律解释。报道未说明审查是否已有结果。
即使依法必须移交,新机构网络侦查负责人职位空缺也引发实际问题:届时由谁指挥调查?这场争议表明,法律责任与实际执行能力可能并不匹配。
另一项管辖权交叉涉及仁川弥邹忽区的元医院。2026年上半年,该院有四名患者死亡。10月6日,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向新机构对医院院长提出刑事控告,指称其涉嫌业务过失致死、非法拘禁及指使无资质人员实施医疗操作等罪行。
仁川警方此前已根据遇难者家属的控告展开调查,并于同日搜查医院。这些均为正在调查的指控,并非有罪认定。由于两个机构都收到相关控告,主管部门必须决定如何协调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讯问。
受害者面临反复移交调查
改革的影响不止于令状。当警方决定不将案件移送检方起诉时,检方可以审查案卷并要求重新调查。警方可能再次侦查后仍维持原决定,进而引发检方再次提出要求,或将案件移交给其他侦查机构。
重新审查过去曾改变案件处理结果。韩国警察厅提交给国民力量党议员姜明求的数据表明,2023年至2025年间,警方在收到重新调查要求后,对40,001宗案件中的8,808宗撤销了最初决定,占22%。这一数据说明审查有时能纠正先前决定,但并不能证明其余决定都不正确。
2025年警方移送的752,560宗案件中,有110,623宗被要求补充调查,占14.7%;据报道,2021年的比例为11.9%。这些要求针对的是已移送案件,不应与审查警方不移送决定的另一组数据混为一谈。
按照新安排,检方可以要求重新调查并核实事实,但通常不能自行开展补充侦查。通过事实核查取得的陈述和材料不能作为庭审证据。对现有案件的有限过渡性许可仅持续至12月30日。
律师、前刑事部门检察官具本镇解释了证据规则的变化:
受害者有时会在达成和解后改变陈述。
过去,只要陈述者确认自己此前向检察官作出的陈述准确无误,该陈述就可以作为证据。按照新制度,即使陈述者予以确认,也不能将其作为证据。
如果仍需取得可采信的证据,就必须由侦查机构收集。这一要求意味着机构间沟通的质量将直接关系到案件办理速度和证据力度。
侦查人员通常有三个月完成补充调查;受害者则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对警方不移送案件的决定提出异议。有一种估算认为,案件经过连续审查和侦查阶段,整个流程可能长达11个月。这只是可能出现的流程,并非普遍适用的最低时限或平均时长。该估算引用的2025年平均6.9个月,是从侦查到法院作出初步裁决的时长,因此这两个数据不能直接比较。
警方监督机制仍未完善
针对改革过渡,代理警察厅厅长金钟哲于10月1日在首尔警察厅总部召集约650名负责人。他表示,公众正在观察警方是否具备足够能力,以及能否公平、克制地行使权力,并宣布:
在新制度全面落实到一线之前,我宣布转入紧急应对状态。
警方表示,警察署署长将每日检查重大案件及检方标记的案件,地方和大城市警察机关及国家侦查本部还将进一步复核。对于操纵案件、受贿等严重不当行为,通常将予以免职或撤职。9月成立的专门部门将跟踪检方提出的补充调查要求。
旨在恢复公众信任的警察侦查改革委员会于10月6日又提出12项建议。委员会建议连续五年每年招聘至少100名具备律师资格的警官,并在每个警察署增配两至四名法律专家。委员会还建议强制报告未经授权查询案件的行为,对未报告者予以处分,并以电子方式记录主管人员的侦查指示。
其他建议包括将涉及警员亲属的案件移交其他机构、开放线上案件进度查询,以及设立完全由外部成员组成的法定侦查审查委员会。韩国警察厅表示将积极采纳建议,并提交落实方案和时间表。但这一回应并不意味着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
外部监督机制也尚未解决。针对国家警察委员会的改革提案包括允许该委员会要求提交报告、请求采取纪律处分,并设立独立的行政秘书处。人员轮岗计划因可能导致专业经验和地方知识流失而遭遇阻力,与警察职工协会的谈判也已破裂。
在这些改革推进之际,警察系统迎来了自前警察厅厅长曹志浩于2024年12月因参与12月3日戒严令宣布事件而被停职以来的第三位代理负责人。眼下的综合考验十分明确:加强审查应能发现薄弱的侦查工作,又不应造成可避免的延误;警方权力扩大,也必须有切实运作的制衡机制。
要点
- 2026年1月至8月,检方驳回了警方34.1%的逮捕令申请,高于2025年的26.8%。
- 这些数据涉及检方在法院审查前驳回的申请,且早于10月2日的机构改革。
- 截至9月底,检察机关未结案件达186,307宗,比6月底增加约32.6%。
- 新侦查机构成立时,系统尚未完善,人员配置不足,领导岗位也有空缺。
- 现有案件的过渡性侦查权限将于12月30日到期,管辖权协调委员会预计于2027年2月启动。
- 警方监督改革和法律专业人员配置建议,仍处于不同的规划和落实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