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加快,11月期限仍不确定
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R·马科斯表示,他无法确定东盟和中国能否在11月将轮值主席国职位交给新加坡前,完成《南海行为准则》。尽管谈判更加频繁,菲律宾也推动在2026年完成协议,但他仍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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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斯在新加坡接受采访时承认,谈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没有承诺能在交接前完成文本。他表示,各方将继续努力解决剩余问题。这项拟议中的准则旨在为管理争议海域的对峙制定规则;在缺乏约束各方行为的协议之际,危险接触仍在持续。
11月期限与年底期限之间的区别很重要。菲律宾外交部长玛丽亚·特蕾莎·拉萨罗对在2026年12月前完成协议表示有条件的信心;菲律宾则希望在11月东盟领导人于马尼拉举行会议时展示进展。这两个目标彼此相关,但并非同一个期限。
马科斯在新加坡举行的第24届《福布斯》全球首席执行官大会上也表达了更乐观的看法,称东盟和中国正朝着今年结束谈判的目标取得良好进展。综合来看,他的表态说明,政府仍致力于达成协议,但不愿保证在轮值主席国任期结束前解决最棘手的条款。
尚未解决的问题不只是措辞。谈判代表仍未就准则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适用哪些海域、如何与现有的2002年宣言衔接,以及职权范围等问题达成一致。会议增多为谈判创造了更多机会,但这些核心选择尚未形成共识。
四项议题仍令谈判各方分歧
拉萨罗指出,仍有四项问题有待解决:准则的法律地位、地理适用范围、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关系,以及职权范围。每项问题都会影响最终协议的要求及其实际运作方式。
菲律宾希望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明确提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准则。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将为缔约方设定法律义务。不过,这并不自动保证各方遵守协议,监督执行和应对违规行为的具体安排仍然重要。
地理适用范围决定商定的规则将适用于哪些海域。与2002年宣言的关系决定新准则将如何与东盟和中国已经作出的政治承诺并行。职权范围则界定该安排的运作框架。
拉萨罗以讨论内容敏感为由,拒绝透露菲律宾的谈判底线或马尼拉可能接受的妥协方案。目前尚未公布最终文本或商定的执行安排。因此,将谈判描述为朝着制定有约束力的准则取得进展时,需要加上一项限定:是否具有约束力本身仍是谈判议题之一。
连普通词语也仍有争议
对基本措辞的争议显露出谈判的难度。6月初,拉萨罗在华盛顿的一场论坛上表示,经过近十年的谈判,各方仍未就“克制”一词的定义达成一致。这个词很重要,因为各国政府必须就一项承诺实际禁止或要求哪些行为达成共识。
马科斯以菲律宾总统和东盟现任轮值主席国领导人的身份,在新加坡商业会议上谈到措辞分歧如何拖慢谈判:
讨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有时令人有些沮丧,因为普通词语的定义竟然成了争论焦点。但我们决心达成协议,并希望缓和局势。
如果各方在船只于海上相遇时对同一表述有不同理解,那么仅仅统一措辞还不够。因此,定义达成一致本身就是准则实质内容的一部分,而非最后的文字编辑工作。
月度会谈检验2026年目标
拉萨罗表示,东盟和中国谈判代表如今每月会面一次;她称,这与以往做法不同。她还表示,双方都有意完成准则,而不只是东盟各国政府有此意愿。
谈判提速,是马尼拉为担任轮值主席国所作准备的一部分。菲律宾推动在2026年达成协议,包括提议增加谈判轮次并压缩时间表。每月举行会议表明谈判进程有所加快,但无法说明各方距离解决剩余条款还有多远。
主要节点既显示了这项工作的漫长历程,也凸显菲律宾领导东盟期间剩余时间有限:
- 2002年:东盟和中国通过不具约束力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 2023年:双方同意制定旨在加快行为准则谈判的指导方针。
- 2025年初:官员称已完成草案文本的第三轮审读。
- 2026年1月:菲律宾接任东盟轮值主席国,并将完成准则列为优先事项。
- 2026年6月22日:拉萨罗介绍了每月举行谈判的情况,并重申年内完成准则的目标。
- 2026年11月:东盟领导人将于马尼拉举行会议,轮值主席国职位计划交给新加坡。
- 2026年12月:拉萨罗提出的完成协议目标期限到期。
在6月的采访中,记者问及她对能否在12月前完成协议有多大信心。菲律宾外交部长拉萨罗给出了有保留的回答:
我是乐观主义者,同时也是务实主义者。
马科斯对11月期限的谨慎表态并未正式放弃12月目标,但清楚表明,政治目标与谈判结果仍是两回事。
准则旨在管理事件,而非解决主权归属
拟议中的协议旨在减少危险接触和误解。协议本身不会裁定岛屿主权,也不会划定海上边界。这些争端涉及独立的法律和外交进程。
马科斯承认这一区别。在新加坡会议上,他表示,眼下的任务或许是管理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以免错误和误判使对峙进一步恶化。
2002年宣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通过宣言的24年后,东盟和中国仍未完成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在菲律宾船只与中国船只对峙期间,菲方船只曾遭跟踪、冲撞和水炮攻击。这些事件说明,马尼拉为何希望达成的不只是另一份表达共同意愿的声明。
此前对海上规则之争的分析介绍了可信准则可能包含的实际措施,包括通信规程、危机热线和事件调查程序。这些仍只是可能采用的工具,并非最终协议中已确认的条款。
因此,检验标准有两项:谈判代表能否就文本达成一致,以及文本能否为各国政府和海上人员提供可用的规则。仅有一个完成日期,无法回答第二个问题。
海洋权利仍是独立的法律问题
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在南海的主张与中国存在重叠。菲律宾将其西侧海域称为“西菲律宾海”,包括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的海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海洋区域划分提供了法律框架。专属经济区可从一国的海岸基线向外延伸至200海里,并赋予该国对包括渔业和海上能源在内资源的主权权利。这些资源权利不同于对整个海域的主权;根据国际法,其他国家仍享有航行权。
2016年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案裁决驳回了中国广泛历史性权利主张的法律依据,认为凡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的海洋权利范围的部分均不成立。裁决还涉及菲律宾在其部分专属经济区内的主权权利。中国不接受该裁决。
即使签署行为准则,这项法律争端也不会随之消失。马尼拉坚持明确提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映出其立场:海上接触规则必须置于现有国际法框架之内,而不能取代有关海洋权利的法律框架。
霍尔木兹海峡受阻加剧海上议程的紧迫性
拉萨罗将准则谈判与霍尔木兹海峡危机所暴露的脆弱性联系起来。2月,涉及伊朗的冲突爆发,随后航运屡遭干扰,油价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超过每桶100美元。尽管东南亚经济体距离冲突地区很远,仍受到影响。
在6月22日的采访中,拉萨罗以外交部长身份谈到这段经历为何凸显南海协议的价值:
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够制定这项行为准则,全世界都会对此表示赞赏。这是东盟送给世界的礼物。
这两处水域面临的争端和状况并不相同。拉萨罗的比较是指双方都面临海上运输受阻带来的经济影响,并非声称南海正面临同样的危机。马科斯也将准则与航行自由及全球商业需求联系起来。
5月在宿务举行的东盟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呼吁批准《东盟石油安全协议》,建立区域燃料储备,并加快推进东盟电网建设。这些举措旨在应对本地区面临的能源冲击风险,同时通过外交努力保障海上航线安全。
相关工作仍未完成。马科斯承认,燃料储备的存储与共享方式,以及短缺时的优先分配问题仍未解决。到6月,拉萨罗表示,东盟11个成员国尚无相关时间表或批准进度更新,不过石油协议已列入菲律宾参议院议程。能源应对工作展现了与准则谈判相同的区别:就目标达成一致,并不意味着运作细节已经敲定。
马尼拉的外交路线面临安全挑战
谈判期间,菲律宾政府内部也出现了不同的公开立场。5月在新加坡举行的香格里拉对话会上,菲律宾国防部长小吉尔贝托·特奥多罗批评北京在争议海域的行为,并警告说,谈判可能让中国获得战略优势,而不是解决争端。
拉萨罗没有否认双方做法不同。她以总统拥有外交政策决定权为依据,阐明自己对外交的承诺。她以外交部长身份解释立场时说:
我认为外交和对话至关重要,这一立场源自外交政策的制定者。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就是外交政策的制定者。
这些立场凸显了马尼拉面临的实际挑战:一方面与北京商谈规则,另一方面应对中国在海上的行动,并评估谈判是否带来了有用的约束。马科斯继续支持谈判进程,并不意味着他声称协议即将达成,也不意味着协议能够解决根本争端。
谈判若持续,新加坡将接手什么
新加坡正准备于2027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该国公布的2027年轮值主席国优先事项着重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拓展全球伙伴关系,包括能源和技术合作。若南海准则届时仍未完成,持续进行的海上谈判也将成为其议程的一部分。
11月的交接是领导权交接的节点,并不意味着东盟与中国的谈判自动结束。如果文本届时尚未完成,新加坡接手的将是谈判进程,而非一份已完成的协议。除菲律宾提出的2026年12月目标外,目前尚未公布新的期限。
下一个具体检验点是11月在马尼拉举行的领导人会议。菲律宾希望届时展示进展,但马科斯并未承诺完成协议。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各方能否就准则的约束力、地理适用范围、与2002年宣言的关系以及运作框架达成一致。
目前,每月举行会议以及各方表达乐观态度,体现了政治层面的持续努力,但并不能证明最终妥协已经达成。总统的谨慎表态意味着,协议可能在2026年内完成,也可能在新加坡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继续谈判。
要点
- 马科斯无法保证《南海行为准则》能在11月东盟轮值主席国交接前完成。
- 菲律宾仍希望在2026年达成协议;拉萨罗对12月前完成表示有条件的乐观。
- 东盟和中国谈判代表如今每月举行会谈。
- 准则的约束力、地理适用范围、与2002年宣言的关系及职权范围仍未解决。
- 准则旨在管理事件和误解,而非解决主权归属或划定海上边界。
- 东盟领导人将于11月在马尼拉举行会议,新加坡将于2027年接任轮值主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