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活动人士面临最高终身监禁
香港知名民主派活动人士黄之锋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罪名依据香港《国家安全法》提出。该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这名29岁的活动人士此前因颠覆罪被定罪,目前正在服刑,刑期为四年八个月。颠覆罪是同一部法律规定的另一项罪名。法院周二审理了最新案件,并表示将择日判刑。他目前的刑期预计于明年年初届满。
此案为这位在香港大规模民主抗议活动期间获得国际关注的人士增添了新的法律威胁。案件也显示,在北京于2020年实施这部法律后,活动人士在香港境外采取的行动,包括呼吁外国实施制裁,可能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约40名支持者出席聆讯,其中包括活动人士和亲近的朋友。黄之锋身穿深蓝色衬衫,戴着深色镜框眼镜。面对指控,他没有提出异议;旁听席上的人向他喊话时,他被看到面带微笑并点头回应。
检方指控黄之锋的行为
这项控罪涉及2020年7月至11月下旬期间的行为。当年,中国实施了香港《国家安全法》。检方指控黄之锋与其他活动人士合作,包括前活动人士、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要求外国政府和组织对北京实施制裁或其他限制措施。
法院听取了黄之锋和罗冠聪多次参与国际游说活动的证据。他们曾前往美国、德国和意大利,寻求支持针对中国和香港官员采取行动。
检方还提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这项美国法律于2019年11月,即唐纳德·特朗普首届政府执政期间生效。该法要求美国政府考虑制裁被认定应对香港侵犯人权行为负责的中国内地及香港官员。
检方表示,即使黄之锋协助成立的民主派政党香港众志解散后,他仍继续寻求国际支持。检方认为,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并持续推动外国向中国施压。
黄之锋认罪意味着,法院将把重点放在量刑上,而非就指控举行完整审判。该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不过最终刑罚将取决于法院对相关行为及案件其他因素的评估。
《国家安全法》为何重要
2019年香港发生数月大规模抗议活动后,中国于2020年6月对香港实施《国家安全法》。该法设立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该法还允许部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不设陪审团审理,并允许将某些案件移交中国内地审理。
北京和香港当局等法律支持者称,该法在动荡时期后恢复了秩序,并维护了国家安全。他们否认该法损害香港自治,并主张政治权利必须在国家主权的范围内行使。
批评者称,该法大幅压缩了反对派政党、独立政治活动和公众抗议的空间。该法实施以来,知名政界人士、活动人士、记者和公民社会人士遭到逮捕、监禁、限制行动或被迫流亡。
勾结外国势力是该法规定的一项范围宽泛的罪名,可能包括请求实施制裁、煽动对中央或香港政府的仇恨,或向外国机构提供敏感信息。该法令活动人士与海外政府接触的风险大增,而此前他们通常将国际倡议视为政治工作的正常组成部分。
从“雨伞运动”到身陷囹圄
黄之锋在2014年的“雨伞运动”期间首次受到国际关注。当时,学生和其他示威者占据主要道路,要求以更开放的制度选举香港行政长官。他当时还是一名少年,并成为这场运动的标志性人物。
2016年4月,他与罗冠聪等年轻活动人士共同创立香港众志。该组织呼吁实现更大程度的民主,并主张香港居民应在城市的政治前途问题上拥有更大发言权。黄之锋和罗冠聪也参加了当年的立法会选举。
香港众志于2020年6月解散,当时《国家安全法》刚刚生效。检方称,此后黄之锋仍继续支持国际游说,并公开批评北京的政策。
黄之锋是2019年席卷香港的大规模民主示威活动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抗议最初因一项拟议的引渡条例而起,随后发展为更广泛的运动,要求进行民主改革、调查警方行为,并要求时任香港特首辞职。
示威高峰期有数百万人走上街头,抗议者与警方发生冲突,造成严重社会秩序混乱。随着《国家安全法》颁布,当局开始针对许多运动组织者采取行动,这场运动也随之结束。
黄之锋在狱中再涉国安案件
黄之锋已在服刑多年,因此他最新涉及的案件格外受到关注。他此前因颠覆罪被定罪,案件与反对派团体于2020年组织的一场非正式初选有关。当局称,这场初选是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取得立法会多数席位,并借此迫使政府接受政治诉求。
该案检方依据《国家安全法》的颠覆罪条款提出指控。黄之锋和其他被告被控串谋颠覆政府,但支持者称,这场初选旨在正式选举前协调参选人。
黄之锋在狱中再遭起诉,加深了支持者的担忧。活动人士李路德表示,黄之锋身边的人得知他在现有刑期期间又遭遇一起国安案件,感到十分沮丧。
李路德说,黄之锋在狱中仍设法充实时间,包括学习弹吉他和锻炼身体。他还表示,希望其他人能从黄之锋的坚毅中有所领悟。
支持者呼吁从轻判刑
聆讯期间,支持者在旁听席上向黄之锋喊话。法院听到一名支持者大声鼓励被告,黄之锋则微笑并点头回应。
已解散的社会民主连线前成员曾健成表示,希望法院从轻判刑。曾健成提到黄之锋被羁押的时间,称这名活动人士已在狱中度过两千多天。
撑住,黄之锋!
这段简短互动反映出,香港反对派人士如今仍能获得的公开支持形式十分有限。过去曾为这场运动提供公共平台的大型示威和政治组织大多已不复存在,许多活动人士现居海外,或在香港面临刑事指控。
黄之锋认罪也意味着案件将直接进入量刑阶段。法院尚未公布聆讯日期,也未说明可能判处何种刑罚。
此案反映香港怎样的政治氛围
依据《国家安全法》起诉涉外国游说行为,显示香港2020年后法律体系的广泛适用范围。该法实施前,活动人士经常出国旅行、会见外国议员,并呼吁各国政府就香港的政治权利问题发声。如今,同样的活动可能在法庭上被视为与外部势力合作的证据。
此案也将香港围绕国际倡议的争议置于法律程序的中心。黄之锋的支持者认为,制裁和外交施压是维护公民自由的和平手段。中国和香港当局则将这类诉求视为试图让外国政府介入中国内政。
这一分歧影响了香港与西方政府的关系。美国、英国、欧盟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批评《国家安全法》,并对部分官员实施制裁或签证限制。北京谴责这些措施是干涉,并在一些情况下采取了自己的反制裁措施。
对活动人士而言,风险不仅限于公开抗议。当局认为筹款、与海外团体联系、旅行和政策倡议涉及外国施压时,这些活动都可能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因此,黄之锋案也关联着一场更广泛的争论:在中国国家法律和政治框架内,香港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独特的政治身份。
反对派政治付出的更广泛代价
香港保有独立的法院、自有货币,并实行与中国内地不同的商业制度。香港的宪制框架还承诺,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实行高度自治。北京表示,这一安排仍然有效;批评者则认为,香港的政治自治已大幅削弱。
《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反对派议员遭到罢免或取消资格,政治团体纷纷关闭,独立组织也面临压力。选举规则同样经过修改,以确保被视为忠于北京的候选人主导立法会。
黄之锋早年的活动经历使他成为香港青年运动的象征。他如今遭到检控,显示政治制度改变后仍继续参与活动的人士要付出怎样的个人代价。勾结外国势力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这是该罪名允许的最严厉刑罚,但法院将在审理案件后决定实际刑期。
预计黄之锋的支持者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而他的许多前同事仍在海外。他的案件已成为又一次重大考验,检验香港当局如何将《国家安全法》适用于国际政治活动。
要点
- 黄之锋承认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 该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 检方将案件与2020年游说外国实施制裁及对北京施加其他压力的行为联系起来。
- 黄之锋已因同一部法律下的颠覆罪服刑四年八个月。
- 法院尚未公布判刑日期或刑罚。
- 支持者称,此案反映香港反对派政治和国际活动空间日益缩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