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修订后的《水法》,新规将于2027年3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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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asses Revised Water Law, With New Rules Taking Effect on March 22, 2027

更全面的水资源管理框架

中国立法机构于2026年11月6日通过修订后的《水法》,并将其生效日期定为2027年3月22日。表决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此前的立法审议涉及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

目录
  1. 更全面的水资源管理框架
  2. 九章涵盖的内容
  3. 修订案如何走向表决
  4. 统筹城乡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
  5. 兼顾环境责任的国家水网
  6. 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7. 通过价格机制和再利用节约用水
  8. 公众参与与责任
  9. 要点

修订后的法律共九章,涵盖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和利用,以及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事纠纷处理、监督和法律责任。

该法的核心要求是坚持节水优先,统筹管理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状况和水灾害。对于家庭、农场、工厂和地方政府而言,这些事项彼此相关:取水量的决策会影响其他用水者以及河湖的可用水量。

通过的法律确立了总体原则。最终审议期间介绍的更具体措施包括生态保护补偿、扩大公众参与、水资源再利用以及完善国家水网。这些细节当时作为草案条款提出;通过公告并未说明最终条文的具体措辞,也未给出具体水价、补偿金额或处罚标准。

九章涵盖的内容

该法将规划、利用和执法纳入同一框架。第一章为总则,后续章节分别涉及水资源规划;水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水资源配置与节约。

其余章节涉及河湖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事纠纷处理与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由此,该法涵盖了从未来水源决策到基础设施运行和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

通过的原则要求统筹规划、兼顾不同需求,既关注眼前问题,也重视其根源,并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原则还要求政府行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具体而言,关于水资源配置和保护的公共决策,旨在与影响用水行为的经济信号协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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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案如何走向表决

11月的表决此前经历了2026年8月的二次审议,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会议期间的三次审议。会议召开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10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拟议修改内容。

黄海华指出,进一步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国家水网、公众参与、规划要求、水生态保护和法律责任。审议过程显示,最终立法审查将基础设施和环境问题纳入同一讨论。

  • 202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 2026年10月30日:黄海华在下一次会议召开前介绍拟议修改内容。
  • 2026年11月2日: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三次审议。
  • 2026年11月6日:立法机构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法律。
  • 2027年3月22日:修订后的《水法》生效。

通过与实施之间留有一段时间。生效日期是修订后的法律开始施行的时间,而此前的日期则标志着对条文的审议和批准。

统筹城乡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

水利部发布的三次审议情况说明介绍了拟议要求:水资源规划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其三次审议情况说明还介绍了拟议的公众参与机制、专家咨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规划工作。

生活用水是指日常生活所需的水。生产用水包括农业和工业等用途。生态用水是维系河流、湖泊及其所依赖的生物系统所需的水。将三者统筹考虑,意味着规划人员必须在考虑人类活动取水需求的同时,兼顾自然生态的用水需求。

通过的空间均衡原则着眼于水资源分布与需求所在地之间的关系。结合规划建议来看,这意味着决策既要考虑水资源总量,也要考虑地域差异。单看全国总量,无法反映某一流域或城市面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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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环境责任的国家水网

11月2日提交审议的草案提出加快国家水网建设,目标是提升中国保障水安全的能力。水安全是指确保基本用水需求得到可靠满足,同时应对缺水和水灾害等威胁。

水网相关拟议条款要求建设完整、可靠、高效且环境友好的体系,并以智能化管理和有序调控为支撑。重点不仅在于建设单个工程,也在于统筹水网各部分的运行。

三次审议特别关注调水工程。草案拟要求调水工程提升保障用水需求的能力,同时防止造成环境损害。调水有助于满足受水地区的需求,但规划时也必须考虑水源地的情况。

通过的法律专设一章规范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并另设一章规范河湖管理与保护。这样的结构将工程基础设施和天然水道的管理纳入同一法律框架。

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三次审议提出进一步细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规定。生态流量是指维持河流生态系统所需的河道水流量。生态水位则是指湖泊或其他水体中维系生态所需的水位。

草案提出为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设定管控目标,并为水利工程下泄生态用水设定目标。草案指出,确定这些目标时应考虑水资源条件等因素。此类要求将基础设施运行与周边水道的状况联系起来。

生态保护补偿也是一项拟议新增内容。根据草案,按照规定或协议开展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的地区、组织和个人将获得补偿。

这一机制旨在承认,保护水生态可能会给相关地区或承担保护工作的人员带来成本,而收益却可能惠及其他地方。一个社区保护水环境,受益者可能包括其边界以外的用水者。拟议的补偿制度将使这类保护工作纳入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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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价格机制和再利用节约用水

黄海华表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草案提出开展全国性节水行动,加强农业、工业和城镇节水,并结合激励措施与约束机制。

10月30日的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解释了水资源保护为何是此次修订的核心: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和自然赖以生存的基础。

水价机制建议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用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这些因素既将水价可负担性和供水成本纳入同一考量,也旨在鼓励合理用水。

草案还提出将非常规水源纳入统一配置。列出的水源包括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水和微咸水。统一配置意味着将这些水源纳入水资源规划统筹考虑,而不是将其视为相互独立的资源。

草案特别提出优先利用再生水。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鼓励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再生水,并优先将其用于城市绿化等用途。再生水是经过处理、可用于适宜用途的污水。将其用于城市绿化灌溉,可以减少对其他水源的需求。

公众参与与责任

三次审议提出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水灾害防治。规划相关条款还提出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让地方经验和专业评估都能参与规划编制。

拟议参与措施涉及水资源管理的两个不同阶段:公众既可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建言,也可在决策作出后参与保护水资源或节约用水的活动。专家咨询则有助于评估规划中的技术问题。

通过的法律还设有水事纠纷处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当用水者之间出现分歧,或主管部门检查法定义务是否得到履行时,这些内容尤为重要。黄海华表示,最终审议提出完善法律责任规定,同时也对规划和生态保护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自2027年3月22日起,修订后的法律框架将规范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决策:水资源如何配置、水利工程如何运行、河湖如何保护以及责任如何划分。其核心方向是坚持节水优先,同时统筹考虑人类需求、生态需求和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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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中国于2026年11月6日通过修订后的《水法》,该法将于2027年3月22日生效。
  • 该法共九章,涵盖规划、节水、配置、河湖、水利工程、纠纷处理、监督和法律责任。
  • 通过的原则强调节水优先,并统筹管理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状况和水灾害。
  • 草案最终审议涉及国家水网、生态保护补偿、河流生态流量、公众参与和规划要求。
  • 草案中的节水措施包括完善水价机制、统筹配置非常规水源,以及优先将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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