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将雾霾罚款提高至2000万新元,并限制商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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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re Proposes S$20 Million Haze Fines and Restrictions on Business Dealings

雾霾法案针对企业财务及境外火灾

新加坡拟将跨境雾霾主要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从200万新元提高至2000万新元,同时赋予当局限制指定企业商业往来的权力,并可在境外火灾烟霾抵达新加坡前采取行动。

目录
  1. 雾霾法案针对企业财务及境外火灾
  2. 从10月通知到11月辩论
  3. 加重处罚将如何实施
  4. 刑事起诉之外的民事途径
  5. 限制范围或涵盖买家、供应商和贷款方
  6. 供应链将承担新义务
  7. 独立评估员将审查企业关联
  8. 在烟霾抵达前采取行动
  9. 议员质疑信息提供罚则并呼吁区域合作
  10. 要点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于2026年11月4日在国会介绍了《跨境烟霾污染法》(THPA)的拟议修正案。这些修正案是在9月至10月的雾霾事件后提出的。该事件被称为新加坡自2015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目前仍在调查中。

主要违法行为的每日最高罚款将从10万新元提高至100万新元。因此,每日罚款上限和罚款总额上限都将提高十倍。法院还可追加处罚,金额与违法行为所获利润或避免的损失挂钩。

拟议措施不止于提高罚款。修正案将赋予国家环境局(NEA)更大的权限获取企业信息,并增设民事诉讼途径,同时允许限制与指定实体有关的采购、供应和资金支持。

傅海燕表示,当局需要更有效的方式获取和核实信息、追查复杂的企业关系,并施加有实质意义的后果,包括在刑事起诉难以进行时。她还指出,有必要采取预防性行动:

我们还需要能够更早介入,在烟霾污染抵达新加坡之前采取行动,

对居民而言,眼下最直接的担忧是受到空气污染影响。10月空气质量达到非常不健康的水平,儿童、老年人、孕妇以及患有慢性心脏病或肺病的人面临的风险尤其高。拟议法案旨在处理造成这种影响的商业决策和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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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通知到11月辩论

国会辩论前,NEA已开始动用现有的信息收集权。10月23日,该局依据《跨境烟霾污染法》第10条,向10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发出法定通知,要求提供有关其与印尼企业联系的信息;这些企业可能对烟霾有所助长。

五天后,副总理颜金勇、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尚穆根和傅海燕会见了企业高层代表。政府准备扩大调查权之际,这场会议汇集了政治领导人、执法官员和企业高管。

  • 2026年9月至10月:新加坡遭遇自2015年以来最严重的烟霾事件。
  • 10月23日:NEA依据第10条向10家公司发出通知,政府宣布计划成立专门调查小组。
  • 10月28日:数名部长级官员会见企业代表,说明政府对企业配合调查的要求。
  • 11月3日:国会会期开幕,工人党议员何廷儒提出动议,讨论新加坡在区域清洁空气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 11月4日:傅海燕介绍《跨境烟霾污染法》的拟议修正案,议员就其适用范围和处罚展开辩论。

这些措施以拟议修正案的形式提出,尚未公布生效日期,针对烟霾责任的调查仍在进行。

加重处罚将如何实施

拟议的2000万新元罚款上限适用于造成或助长烟霾的主要违法行为。修正案还将扩大法律适用范围,涵盖助长境外土地或森林火灾、并对新加坡造成烟霾污染风险的行为。

傅海燕表示,制定更高的罚款时已考虑企业规模:

这项增幅是参照现行法例以及涉事公司的财务规模审慎厘定的,

法院还将获得另一项工具:根据违法行为带来的经济利益处以罚款。所谓获利,是指通过相关行为赚取的资金;所谓避免的损失,则是违法者因此免于承担的成本。将罚款与这些金额挂钩,法院便能在处以主要罚款的同时,追究违法行为带来的经济利益。

其他处罚也将按比例提高。辩论期间,何廷儒提到,未遵守预防措施通知的实体,每日最高罚款拟定为50万新元。此类通知要求相关实体采取行动,防止或降低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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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之外的民事途径

在取得总检察长同意后,NEA也可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最高1000万新元的罚款。这将成为刑事起诉之外的另一种途径。

傅海燕表示,民事机制将让该局在处理违规行为以及试图规避新加坡刑事管辖权的实体时有更大灵活性。同一案件中,实体不能同时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

这一差别很重要,因为两种途径为当局提供了不同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拟议方案,NEA仍须通过法院程序寻求民事处罚,并取得总检察长同意才能采用这一途径。

限制范围或涵盖买家、供应商和贷款方

政府还拟赋予当局指定违规实体并限制与其商业往来的权力。限制范围可包括货物和服务的供应或采购、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资金支持。

违反这些限制的实体或个人,每项违规行为最高可被罚款100万新元;违规行为持续期间,每日还可被罚款最高10万新元。因此,继续与指定实体进行被禁止交易的企业也可能面临后果。

涉及金融机构所提供服务的相关命令,将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裁定并执行。如果限制涉及银行业务或其他受监管的金融服务,金融监管机构将直接参与其中。

傅海燕解释说,禁令旨在涵盖通过复杂企业架构进行的交易:

同时,禁令确保其他人不会与此类指定实体进行交易,包括通过复杂的商业安排或企业架构开展交易。

对买家或贷款方而言,实际工作是查明交易背后的关联方。合同可能与一家企业签署,但其运营、所有权或融资安排却与另一家企业相连。拟议限制旨在涵盖这些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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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将承担新义务

大型林业和农业企业也可能收到通知,被要求确保其供应链和商业安排不涉及指定实体。政府表示,要识别所有参与焚烧的企业或供应链中的每一层关联,实际操作上可能并不可行。

供应链是由生产商、承包商、供应商和买家构成的网络,共同将产品推向市场。要求相关企业审查这一网络,意味着部分核查责任将由能够获取自身合同和商业关系信息的企业承担。

无合理理由而未遵守通知将构成违法。NEA还将获权公布未遵守通知或指示的实体名单,以及被指示委任评估员的实体名单。

傅海燕说明了政府对承担这些义务的企业所期望的标准:

我们的目标不是强求企业作出永远不会出现任何风险的不可能保证,而是确保企业不会对不负责任的林业和农业做法视而不见。

综合来看,这些措施将使核查供应商、承包商和商业伙伴成为遵守雾霾法例的一部分。企业需要针对相关关联采取行动,而不能只看合同签署方的身份。

独立评估员将审查企业关联

环境保护总监可要求涉嫌与新加坡烟霾污染有关联的实体自费委任独立评估员。拟议框架将赋予评估员获取相关企业信息、进入场所、查看运营情况及审查供应链的权限。

政府计划成立一个由法律、审计和调查事务所组成的专门小组,并由戴维森辛格律师事务所协调。评估员将审查企业关系和运营情况,并向NEA提交评估报告。调查也可能借助分析卫星图像和火点数据的专业人员。

10月会议有以下企业的代表出席:Bumitama Agri、First Resources、Golden Agri-Resources、Indofood Agri Resources、Kencana Agri、TSH Resources、Wilmar International和Sinar Mas Group,以及两家亚洲浆纸业(Asia Pulp & Paper)实体。Golden Agri-Resources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弗兰基·奥斯曼·维贾亚代表该公司和两家亚洲浆纸业实体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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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出席代表包括Bumitama的林 Gunawan Hariyanto、First Resources的Ciliandra Fangiono、Indofood Agri的Mark Julian Wakeford、Kencana Agri的Albert Maknawi、TSH的Kelvin Tan Aik Pen、Wilmar的郭孔丰,以及Sinar Mas高级顾问Bernard Tan。

尚穆根表示,这些公司已表明愿意配合。他以内政部危机管理部长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发言时强调,现行第10条通知要求企业完整、准确并及时回应。根据会议所述的现行条文,企业代表不遵守要求,可能被罚款最高5000新元、监禁最长一个月,或两者并罚。

在烟霾抵达前采取行动

NEA将根据境外火灾与新加坡的距离、火势持续时间和蔓延范围,以及当时的风向和天气状况,评估火灾是否对新加坡构成风险。

这些因素将地面火灾与烟雾飘抵新加坡的可能性联系起来。火灾地点本身只能说明部分情况;在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预防措施时,燃烧范围和风向也同样重要。

拟议的扩权将允许当局在境外风险形成期间采取行动,而不是等到烟霾抵达新加坡后才应对。结合评估员机制,当局便能将火灾信息与相关企业、承包商和供应链的信息联系起来。

议员质疑信息提供罚则并呼吁区域合作

来自盛港集选区的工人党议员何廷儒质疑,对未提供所要求信息的个人拟处以一次性5万新元罚款是否足够。她建议,故意隐瞒信息应罚款20万新元,并指出这10家公司的多名高管年薪超过100万新元。

何廷儒这样形容拟议的5万新元罚款:

5万新元罚款不过是轻轻拍一下手腕。

傅海燕回应说,提供信息的义务可能适用于任何人,包括与焚烧行为无关的第三方,因此其责任程度可能较低。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更高处罚,包括某些未遵守评估员指示的董事和管理人员,最高可被罚款2000万新元。

何廷儒还敦促新加坡在2027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加强信息共享。她质疑近期在印尼成立的东盟跨境烟霾污染控制协调中心的法律授权,并呼吁共享数据、提供资金支持及协助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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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远距离跨境空气污染公约》是她论述中的一个参照案例。何廷儒提到,颗粒物和硫排放减少了30%至80%,并以此为例,主张邻国开展合作和共享监测。

银行也是讨论重点之一。她呼吁审查整个企业集团,包括承包商和分包商,并敦促银行公布汇总信息,说明其审查了多少家与烟霾有关联的客户,以及采取了哪些后续行动。

她指出,星展银行、大华银行和华侨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贷款框架可用于核查借款方是否有效控制火灾风险。她提出的建议将新法律权力与金融审查和区域合作联系起来;政府法案则侧重调查、处罚、预防性行动和商业往来限制。

要点

  • 主要烟霾违法行为的拟议最高罚款将提高十倍,从200万新元增至2000万新元。
  • 经总检察长同意,NEA可寻求最高1000万新元的民事处罚,作为替代途径;同一案件不会同时处以民事和刑事处罚。
  • 指定实体可能面临涉及货物、服务、贷款及其他资金支持的限制。
  • 企业可能被要求委任独立评估员,并审查供应链中的各类关联。
  • 当局可在烟雾抵达新加坡前,对构成烟霾风险的境外火灾采取行动。
  • 针对2026年9月至10月烟霾事件的调查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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