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水费可能导致用户无法为电费账户充值
自2027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在消费者经过正式追缴程序后仍未结清饮用水和污水处理欠费时,允许限制其缴纳电费。此举出台之际,国有供水企业乌兹苏夫塔米诺特(Uzsuvtaminot)称,截至2026年10月1日,其系统内未缴账单总额达5426亿苏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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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苏夫塔米诺特第一副董事长伊斯洛姆·阿卜杜拉耶夫于10月30日在塔什干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项措施。居民欠费为4307亿苏姆,约占总额的79%;企业及其他法人实体欠费为1118亿苏姆。
消费者将首先收到书面警告,并有五个工作日缴费。之后,未偿欠款须经公证机构或法院处理,再移交强制执行局。只有在消费者也未能在执行文件规定的自愿履行期限内缴费后,才可限制其缴纳电费。
这项限制针对的是向电费账户充值的能力。对于使用预付费电表的家庭而言,账户现有余额用尽后,实际后果仍可能是断电。
列入统一社会保障登记册的家庭不受此项措施影响。该程序是总统2026年7月24日第UP-140号令的一部分。该法令还调整了水价审批方式,以及供水企业应对成本上涨的措施。
追缴程序如何运作
乌兹苏夫塔米诺特将限制缴纳电费称为追缴欠款的最后阶段。发出书面警告后,消费者仍有机会在启动法律强制执行前结清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不超过1000个基准计算单位(含1000个单位)的无争议欠款将由公证机构处理。该门槛为4.4亿苏姆。基准计算单位是用于计算法律门槛和其他款项的官方参考金额,并非用水量单位。
公证机构可出具执行文书,使符合条件的欠款进入强制追缴程序。超过1000个基准计算单位的欠款将由法院处理。
阿卜杜拉耶夫在10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了两种处理途径的区别。据翻译,他表示:
如果欠款不超过基准计算金额的1000倍,将采取措施通过公证机构追缴;超过1000倍的,则通过法院追缴。之后将准备执行文件,并移交强制执行局。
强制执行局将接收由此形成的执行文件。如果消费者未能在自愿缴费期限内履行义务,系统将自动限制其缴纳电费。公告没有说明该自愿履行期限具体有多长。
家庭用电会受到什么影响?
进入最终强制执行阶段的消费者将无法为电费账户余额充值,直至结清水费和污水处理欠款。乌兹苏夫塔米诺特表示,欠款结清后,缴费渠道将恢复。
预付费电费账户的运作方式是:消费者预先存入资金,随着用电逐步扣减。如果无法继续充值,剩余余额会持续减少。因此,余额耗尽后,家庭电表可能停止供电。
电费账户现有余额会影响这一情况发生的速度。余额较少的家庭可能比余额较多的家庭更早受到限制。因此,这项追缴程序将未缴水费与家庭持续购买电力的能力联系起来。
列入统一社会保障登记册的家庭不受此项措施影响。类似限制此前已适用于家庭垃圾清运欠费。在塔什干,自2026年7月1日起,拖欠公寓楼公共区域维护强制性缴费的住户也受到类似限制。
居民欠款接近欠费总额的五分之四
乌兹苏夫塔米诺特的数据显示,居民欠费是追缴问题中占比最大的一部分。居民欠款为4307亿苏姆,法人实体欠款为1118亿苏姆。居民欠费约为其他消费者欠费的3.9倍。
已公布的地区数据中,塔什干市欠款最多,为929亿苏姆。安集延州以741亿苏姆位居其后;塔什干州欠款616亿苏姆,费尔干纳州为570亿苏姆。
这四个地区的欠款合计2856亿苏姆,约占全国总额5426亿苏姆的53%。塔什干市单独占约17%。
这些数据显示了未缴款项集中最多的地区。比较各地区欠款总额时,用户数量也很重要。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没有提供用户数量,因此无法计算每个账户的平均欠款。
超过11万份文件已移交执行
在宣布限制缴纳电费的新措施之前,供水企业已在追缴大量欠款案件。2026年截至新闻发布会当天,供水企业向公证处和法院提交了167783份申请。
这些申请产生了114305份公证执行文书和法院裁定。其中110563份文件已移交强制执行局,约占已签发文件的97%。
公布的数据反映的是申请和法律文件数量,并未提供通过这些程序追回的金额。对消费者而言,新措施在现有执行程序的末尾增加了进一步后果:只要水费仍未缴清,就可能无法缴纳电费。
缴费截止日期仍需澄清。缴费指南称,每月10日前须全额预缴;而对公告内容的另一种表述则称,截止日期为次月10日。消费者需要明确自己的账单适用哪一个截止日期,因为这决定了何时构成逾期。
水价审批将移交国家委员会
2027年1月1日,饮用水和污水处理价格的审批权也将发生变化。审批职责将移交内阁下属的跨部门关税委员会,取代各地区分别审批的做法。
这项改革旨在制定统一的经济标准,用于价格审查。供水企业指出,电费、维护、工资和偿债支出都会影响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价格。
水价是经批准后针对服务收取的价格。按水量计费时,通常以每立方米价格表示。一立方米等于1000升。家庭账单取决于适用水价、计费水量以及相关污水处理费用。
据公布,居民饮用水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3765苏姆,含增值税为4217苏姆;污水处理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2008苏姆。
有关部门还计划自2027年4月1日起,对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机构实行统一水价。这项提议针对的是接受公共资金的机构,并非为乌兹别克斯坦所有家庭统一制定单一价格。
电力成本上涨,各地水价也有所上调
乌兹苏夫塔米诺特指出,电价上涨是运营成本面临的主要压力之一。供水服务需要用电来输送和处理水,因此电力成本是水价必须覆盖的支出之一。
该行业适用的电价于2023年10月1日从450苏姆涨至900苏姆,随后于2025年5月1日涨至1000苏姆,并于2026年6月1日涨至1100苏姆。与此前每千瓦时450苏姆的价格相比,最新价格约为其2.4倍。
截至10月27日,已有六家企业获批调整水价。公布的调整涉及不同的起始价格和涨幅:
- 安集延州:从每立方米1650苏姆涨至2500苏姆,涨幅约52%。
- 纳沃伊州:从3500苏姆涨至4200苏姆,涨幅20%。
- 撒马尔罕州:从2800苏姆涨至3600苏姆,涨幅约29%。
- 苏尔汉河州:从5300苏姆涨至6800苏姆,涨幅约28%。
- 塔什干州:从2600苏姆涨至3100苏姆,涨幅约19%。
- 奇姆甘—查尔瓦克主供水企业:从1500苏姆涨至1700苏姆,涨幅约13%。
对这些服务区域内的家庭而言,同等用水量的费用将随价格上涨。对供水企业而言,收取账单和调整水价都是满足运营支出的举措。
调价将配套通知和维修承诺
总统第UP-140号令将水价改革与供水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服务质量联系起来。法令规定,在能源成本发生变化时缩短水价审查周期,使价格决策能够更快回应一项重大的运营支出。
该法令还要求提高定价透明度,并提前向公众通知水价调整。对用户而言,提前通知有助于明确未来用水成本的计算依据,并规划家庭支出。
相关资金还计划用于供水管网的维修和现代化改造。因此,这项改革将加强欠费追缴、调整价格审批方式,并投资于提供服务所依赖的基础设施。
对消费者而言,眼前最直接的后果更为具体:未缴水费可能进入法律程序,并最终影响购买电力。书面警告、公证或法院处理阶段,以及自愿履行期限,都是消费者缴费以避免最终限制的关键节点。
影响改革的关键日期
这项追缴措施与水价改革以及此前已实施的电费缴纳限制并行推进。主要日期如下:
- 2026年7月1日:塔什干开始对拖欠公寓楼公共区域维护强制性缴费的住户实施类似限制。
- 2026年7月24日:总统第UP-140号令公布水价监管和行业财务方面的改革内容。
- 2026年10月1日:乌兹苏夫塔米诺特系统内的水费和污水处理欠款总额为5426亿苏姆。
- 2026年10月30日:阿卜杜拉耶夫在塔什干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追缴水费欠款措施。
- 2027年1月1日:限制缴纳电费的程序生效,水价审批权移交国家委员会。
- 2027年4月1日:有关部门计划对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机构实行统一水价。
1月生效的措施将追缴和水价改革安排在同一天实施。计划于4月推出的水价调整则晚三个月,适用于特定机构用户。
要点
- 自2027年1月1日起,经过正式强制执行程序后,拖欠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可能导致电费缴纳受限。
- 消费者须先收到书面警告,并有五个工作日缴费。
- 不超过1000个基准计算单位的无争议欠款由公证机构处理;超过该门槛的欠款由法院处理。
- 列入统一社会保障登记册的家庭不受此项措施影响。
- 预付费电力用户的现有余额用尽后,可能面临断电。
- 乌兹苏夫塔米诺特称,欠费总额为5426亿苏姆,其中居民欠款约占79%。
- 自2027年1月起,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审批职责将由国家委员会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