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食品安全法案面临问责明确、预警提速和加强检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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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Food Safety Bill Faces Demands for Clear Accountability, Faster Alerts and Stronger Inspections

74条条文中有32条将细节留待后续规定

越南拟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案将74条条文中的32条留待政府或部委另行制定规定。对此,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将核心改革、期限和责任直接写入法律。

目录
  1. 74条条文中有32条将细节留待后续规定
  2. 由一个部委牵头,但每项任务由谁负责?
  3. 为何议员要求将主要规则写入法律
  4. 检查应依据风险,而不只是看文件
  5. 续期提议凸显工作量之大
  6. 学校和医院供餐需要明确的责任人
  7. 线上卖家、配送应用和广告商将面临新义务
  8. 从食材到召回追踪产品
  9. 加重处罚,同时保障守法企业
  10. 要点

在2026年10月24日的国会代表团讨论中,陈青敏还提议,在发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后,必须在2至6小时内发出警报。他质疑拟议中的食品安全数据系统是否具备充足资源,该系统预计耗资约1.6万亿越南盾;他还呼吁指定一个拥有足够权限、能够为失职负责的牵头监管机构。

这场讨论将修订案的两个实际问题摆在了核心位置:出现不安全食品时,谁必须采取行动?检查人员能多快找到并清除这些食品?对家庭而言,这些提议关系到学校供餐、医院食品、乳制品以及通过配送应用购买的食品;对企业而言,则关系到注册成本、检查安排,以及出现问题时由谁承担责任。

卫生部长陶红兰于周六上午介绍了法案。她概述了五项主要改革:对食品供应链各环节进行管理、减少行政手续、实现信息数字化、规范电子平台上的食品交易,以及设立统一的协调机构。

陈青敏肯定政府和卫生部吸收了约70%的初步审查意见,但批评立法材料提交过晚,随附的法规草案也已过时或缺失。

他的担忧涉及法案中近43%的内容,即74条条文中有32条需要进一步制定规定。他希望法律及其实施法规同步生效,而不是国会通过主要立法后,企业和检查人员还要等待具体指引。讨论中并未明确最终的职责划分、实施日期和立法表决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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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个部委牵头,但每项任务由谁负责?

卫生部将成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机构,取代目前由卫生部、农业与环境部以及工贸部按食品类别和生产或流通环节分担监管职责的安排。

其他六个部委仍将承担专业领域的职责。陈青敏警告说,如果只指定协调机构,却不厘清职责边界,各部门可能相互推诿,尤其是在产品流经生产、加工、进口和零售环节时。

国会副主席阮洪延指出了草案中的一处具体矛盾。第63条第2款指定卫生部为牵头机构,同时保留其他部委的专业管理职责。第64条则允许卫生部在必要时检查由这些部委管理的食品。

阮洪延呼吁明确职责交接环节的责任,包括初级生产、初步加工、屠宰、批发市场、进口和流通。陈青敏提议,将每项任务和每个受监管经营场所明确交由一个机构负责,赋予牵头监管机构实质权限,并要求政府每年向国会报告。

总理黎明兴支持由卫生部牵头、省级卫生部门负责地方事务的架构。在乡级层面,文化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将增配专业人员。陶红兰解释说,农业与环境部仍将监管初级生产,包括种植、畜牧以及农用化学品;卫生部则负责制定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限值。

为何议员要求将主要规则写入法律

陈青敏希望由国会确定重大改革的具体内容,而不是将其授权给其他部门制定。他指出,良好卫生规范、先进管理体系、风险分析和进口食品检查的实施时间表仍不明确。

政府法令和部委通知为法律的实施提供具体指引。陈青敏要求法律本身明确谁必须遵守、基本要求是什么,以及每项改革的期限。他以第46/2026/NĐ-CP号法令暂停实施一事为鉴,并提及中央书记处第17-CT/TW号指示。该指示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管理食品安全。

黎明兴也呼吁减少留待政府法规规定的事项。他表示,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必须符合的安全条件,都应在法律中直接明确。他还要求审查涉及产品质量、兽医事务、农作物、渔业、广告、电子商务和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律,以避免重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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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应依据风险,而不只是看文件

拟议中的改革将转向产品进入市场后的检查,允许许多食品通过申报程序上市流通,同时由监管部门根据抽样、检测和企业合规记录,决定哪些对象需要更严格的审查。

风险分析是评估某种食品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产品成分、目标消费者、生产条件和以往违规记录,都有助于确定检查频率。

黎明兴要求明确检查和抽样频次。海防市国会代表范秋青提议修改第57条,要求按风险类别定期抽样;收到警报或发现违规迹象后开展突击检查;明确处理期限,并公开已经作出的调查结论。

河内市国会代表陈氏妮河指出,第51条第2款可能构成障碍。她表示,该款将风险分析结果排除在确定哪些产品需要申报、哪些经营场所需要取得食品安全证书的依据之外。她提议将风险分析结果与产品特性、用途、消费者群体、企业规模和合规记录一并纳入考量。

由阮青海主持的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支持减少对低风险产品和合规记录良好经营场所的检查。范秋青强调,降低检查频次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再接受监管。

新鲜蔬果的保质期较短,难以采用标准化程序,因此可以免于产品申报。风险较高的类别仍将受到更严格管控。范秋青呼吁对医学营养产品、幼儿食品和带有健康建议的产品实行受控注册,同时建立相应机制,使医院能够在医疗监督下使用已申报的营养产品,避免重复办理手续。

续期提议凸显工作量之大

陶红兰表示,草案规定产品申报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续期将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系统自动办理,企业提交电子材料期间仍可继续生产和销售。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范庆峰兰则对每24个月重复办理手续提出了不同意见。她表示,自第15/2018/NĐ-CP号法令生效以来,该市已记录超过30万种自行申报产品,因此若普遍要求重新申报,工作量将十分庞大。

陈青敏提议,对符合条件的记录自动在线续期;如果没有发生需要重新评估的变化,就不必重新申请或缴纳受理费。他还希望申报受理记录可作为后续检查的依据,而不再是产品上市流通的前提条件。他表示,强制注册应仅限于真正的高风险产品,并采取措施防止许可和认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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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医院供餐需要明确的责任人

河内市国会代表阮氏秋蓉提议将学校和医院负责人的责任写入法律,尤其是他们在选择和监督供餐供应商时的职责。一家厨房可能同时为许多人供餐,因此一旦供应商出现问题,儿童、患者或老年人的供餐就尤其需要紧急处置。

阮氏秋蓉希望供货合同明确各方在追溯食材、留存食品样本、检查食品、报告事件、配合调查和支付赔偿方面的职责。发生疾病时,留存样本可供调查人员检测,以确认餐食是否存在问题。

陈青敏表示,一些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迟迟未能查明原因,浪费了宝贵的应对时间。他提议,在发现群体性中毒事件后,必须在2至6小时内发出系统警报。在调查人员查明原因期间,警报可以启动应急响应。

实验室检测能力和地方人员配置,是确保这一时限发挥作用的关键。陈青敏质疑检测资源是否经过充分评估,以及乡级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和专业能力。他还要求为拟议中的食品安全数据系统制定明确的资金和投资计划,该系统预计耗资约1.6万亿越南盾。

陶红兰表示,相关准备工作包括调整负责机构,并在乡级配备专业人员。不过,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仍要求实施要求考虑地方人员、设备和检测能力方面的差异。

线上卖家、配送应用和广告商将面临新义务

线上食品卖家必须公布产品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包括注册证书或申报材料;如适用,还须提供广告内容已获批准的证明。

提供食品交易服务的电子市场和社交媒体平台需要建立内容审核机制,并在上架单个产品前要求卖家提供法律规定的文件。这些义务将把审核安排在消费者接触食品广告和销售页面的环节。

阮氏秋蓉提议对配送应用增设要求:显示食品经营场所的身份信息和合规状况,保留订单记录,接收警报,并暂停受到执法处置的经营场所的商品上架。她还要求制定卫生、配送时限和适宜运输温度方面的规定。

范秋青提及2025年的Kera蔬菜糖果广告案,该案涉及通过名人直播宣传夸大功效。她呼吁明确广告商、网红和平台的具体义务,包括保存卖家和广告记录,在有依据时删除或隐藏内容,并留存证据以供执法。

陈青敏提议明确线上食品交易各环节的赔偿责任,并在满足法律条件时实行连带责任。按照这一规定,多名责任方可共同承担对不安全产品受害者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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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食材到召回追踪产品

陶红兰表示,拟建数据库将记录企业的合规和违规情况,帮助监管部门调整检查频次、发布警告并召回不安全食品。阮氏秋蓉提议贯彻“一次申报、多部门使用”的原则,并为经营场所和产品设置识别码。

范秋青呼吁为单个批次也设置识别码。批次是指在同一生产批次中制造的产品,可帮助调查人员沿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商店追溯受影响的商品。她提议制定时间表,要求较高风险产品强制采用电子追溯,并明确记录更新的责任和期限。

阮氏秋蓉还要求对公开信息、监管记录、个人数据和商业秘密分别管理。委员会提议赋予消费者查询食品来源信息的权利,同时进一步明确食品标签、零售分装、追溯记录留存和产品召回方面的要求。

供应链管理提议追溯至食材环节,包括管控兽药残留、农药,以及收获、捕捞、采集和屠宰后的污染物。陈氏妮河表示,草案仍需加强对种植和畜牧生产的规定。委员会还要求仔细评估强制食品微量营养素强化的适用范围及其对健康的影响。微量营养素强化是指向食品中添加指定的维生素或矿物质。

加重处罚,同时保障守法企业

陈青敏以大型假冒牛奶和膳食补充剂案件为例,说明产品如何钻监管漏洞。范秋青提及一起涉及573种产品标签的奶粉案件,凸显追溯和执法工作的规模之大。

委员会提议考虑公开违规者信息,并暂时或永久吊销许可证。陈青敏呼吁对特别严重的故意违规责任人实行临时或永久禁业,理由是违法的代价必须高于守法的成本。

国会代表阮氏梅娥要求明确查封食品或暂停销售和广告的法律依据。她提议,在检测发现违禁物质或危险污染,或有证据直接将经营场所与急性食物中毒联系起来时,采取此类措施。她还呼吁,如果违法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损害,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

以下是理解10月讨论背景的几个较早进展:

  • 2018年:第15/2018/NĐ-CP号法令为许多普通食品引入自行申报机制。
  • 2025年:Kera蔬菜糖果广告案成为要求加强促销和网红监管时常被引用的案例。
  • 2026年10月24日上午:陶红兰介绍修订法案,阮青海介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 2026年10月24日下午:各国会代表团审议责任划分、注册、检查、集体供餐和线上食品销售等问题。

贯穿这些提议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减少重复申报,同时将更多精力用于检测、追溯和快速干预。议员们寻求建立这样一套制度:守法企业少办不必要的手续,不安全产品一经发现便迅速处置,每个环节都有明确机构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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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陈青敏希望将主要改革和实施期限写入法律;草案74条条文中有32条需要进一步制定规定。
  • 卫生部将牵头食品安全管理,议员们则要求明确各部委、省级和乡级机构的职责。
  • 提议包括在发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后2至6小时内发出警报,并明确学校和医院负责人的责任。
  • 检查计划将依据产品风险、检测结果和企业合规记录确定审查力度。
  • 线上平台、广告商和配送服务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文件、追溯和应急响应要求。
  • 资金、实验室、专业人员和可执行的处罚措施,是确保修订后的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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