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协议将合作范围扩展至绿色能源以外
2026年10月20日,越南与丹麦在哥本哈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明确了涵盖海上风电、人工智能、海上安全、糖尿病诊疗和职业培训等领域的合作。丹麦由此成为继法国之后第二个与越南建立这一层级伙伴关系的欧盟成员国,也是首个与越南建立这一层级伙伴关系的北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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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丹麦首相梅特·弗雷泽里克森在苏林10月19日至21日对丹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同意将双边关系提升至这一层级。此次访问应丹麦国王腓特烈十世邀请进行。双方联合声明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今年也是两国建交55周年。
双方的经济雄心不止于外交辞令。丹麦外交大臣拉尔斯·勒克·拉斯穆森表示,丹麦希望成为越南第二大欧洲投资来源国。苏林表示,双方已签署10多份合作文件,涉及科技、能源、基础设施、物流以及生产更高附加值商品和服务的产业等领域。
这一伙伴关系汇集了多项务实目标:帮助越南供应商加入国际生产网络,吸引更多丹麦投资,改善交通联系,并支持越南向更清洁能源转型。它还为政府部门、大学、企业和地方政府开展合作提供了更广泛的政治框架。
对居民和企业而言,最切实的变化将通过具体项目和协议体现出来,包括可再生电力、更高效的港口、培训机会、加强医疗卫生合作,以及便利东南亚与欧洲之间的商业往来。两国领导人要求各部委和机构将相关承诺转化为具体工作。
从外交承认到更广泛的伙伴关系
越南与丹麦于1971年11月25日建立外交关系。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回顾说,越南仍处于战争期间时,丹麦是最早与越南建立外交关系的西方国家之一。
此后,两国关系从传统发展合作逐渐转向以投资、技术和共同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伙伴关系。新协议以此前两个合作框架为基础,而非从零开始合作。
- 1971年11月25日:越南与丹麦建立外交关系。
- 2013年:两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
- 2023年:两国建立绿色战略伙伴关系。
- 2026年10月19日至21日:苏林对丹麦进行国事访问。
- 2026年10月20日:苏林与弗雷泽里克森在哥本哈根通过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协议。
2023年的框架重点推动绿色转型合作。2026年的协议则在继续将能源与气候行动置于核心位置的同时,将合作扩展至安全、科技、卫生、教育和政府间合作等领域。
双方还将扩大政治交往。声明提出增加高层互访,延续两国外长之间的磋商,并加强议会交流。立法机构预计将分享立法经验、监督双边协议,并通过委员会和议会友好小组保持联系。
贸易计划聚焦市场准入与本地供应商
越南和丹麦将贸易与投资确定为伙伴关系的核心支柱。双方承诺消除障碍,扩大双向商业往来,并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开放国际贸易体系。
《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仍是主要贸易框架。两国政府欢迎该协定的实施,并呼吁尚未批准《欧盟—越南投资保护协定》的欧盟成员国完成批准程序。该投资保护协定涉及投资保护,而EVFTA则规范贸易关系。
越南供应商网络是双方的一项具体优先事项。供应商网络由提供产品生产和交付所需材料、零部件及服务的企业组成。帮助本地企业满足国际制造商的需求,有望让更多与外国投资相关的工作和收入留在越南。
两国还希望企业更好地进入欧盟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市场,包括绿色技术和环保产品市场。双方的计划将研究、劳动力培训和供应链联系起来,而不是将投资仅仅视为新建工厂。
丹麦企业为进一步投资奠定基础
乐高、马士基、潘多拉、嘉士伯和维斯塔斯被列为已在越南开展业务的丹麦企业。这些企业的布局为制造、航运、消费品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议程奠定了基础。
弗雷泽里克森支持丹麦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技术、环保方式并创造更高经济价值的项目扩大在越南的业务。苏林呼吁加强政策对话和投资促进,将伙伴关系转化为具体项目。
拉斯穆森提出丹麦要成为越南第二大欧洲投资来源国,为这一议程确立了明确方向。相关表态没有给出实现这一目标的期限或投资金额,也未设定双边贸易额的量化目标,或新交通线路的开通日期。
拟议中的做法将外国投资与越南企业实力的提升结合起来。研究合作、技能培训和供应商发展有助于将新项目与更广泛的经济联系起来。对于考虑投资的企业而言,部委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也是落实这些计划的重要环节。
海上风电与融资成为能源议程支柱
丹麦承诺分享经验和技术,帮助越南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净零排放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与被移除的温室气体达到平衡。
苏林请求丹麦支持越南完善政策框架、扩大绿色融资并开发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尤其是海上风电。绿色融资是指投向清洁能源、减排和气候变化适应等活动的资金。
相关讨论将技术与应用技术所需的条件联系起来。海上风电需要设备、适用规则以及海上项目融资。港口、航运和劳动力技能方面的合作与这一目标直接相关,因为风电项目需要运输、安装和维护服务。
越南还寻求丹麦支持其实施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公正转型旨在确保向更清洁能源转型的过程切实可行,同时顾及能源生产和就业变化所影响的人群与社区。
更广泛的合作框架将丹麦—越南能源伙伴关系计划和P4G列为支持能源与绿色增长工作的机制。两国政府还承诺开展气候适应合作并推动循环经济,即通过再利用、维修和回收让材料持续得到利用。
港口、航运与潜在直航航线
越南的港口和物流网络是协议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两国领导人支持在海港、物流中心、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航运以及连接生产地与市场的运输走廊等方面开展合作。
物流是对货物运输和储存进行组织管理。对制造商而言,这包括将零部件运至工厂、管理库存并将成品交付客户。改善交通联系有望帮助越南供应商更有效地参与贸易议程所推动的国际生产网络。
两国同意探索在海运、航空、公路和铁路运输领域开展合作,并鼓励航空公司开通越南与丹麦之间的直飞航线,同时提供前往北欧其他目的地的便捷连接。
这些交通计划服务于不同群体。货运联系对出口商和制造商至关重要,航空连接则服务于商务旅客、游客和家庭。绿色航运将商业运输议程与两国的气候承诺联系起来。
海上安全纳入更广泛的双边关系
联合声明提出建立双边海上安全对话机制,并认可东盟海岸警卫队论坛作为区域合作平台。声明还支持在搜救、人道主义援助和灾害应对方面开展交流。
越南与丹麦重申支持航行与飞越自由、海上安全以及贸易畅通,包括南海贸易畅通。双方援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将其视为规范海上活动的法律框架。
两国政府均支持和平解决争端,不以威胁或使用武力相逼。双方还支持全面落实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推动制定符合国际法的有效行为准则。
丹麦表示愿在可能情况下支持东盟开展海上互联互通与安全工作。越南则表示愿为加强丹麦与东盟合作发挥桥梁作用。声明还将这些承诺与加强联合国事务协调、尊重人权条约以及支持年度越南—欧盟人权对话并列提出。
研究、医疗卫生与培训明确重点
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和数字技术被确定为联合研究、实际应用和技术转让的重点领域。两国希望大学、研究机构、创新中心和企业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技术转让是指分享知识和方法,使其他机构能够将其付诸实践。对培训的重视,则将这一目标与操作新设备、开展研究和开发产品所需的人才联系起来。
卫生合作包括糖尿病和高血压等非传染性疾病。这些疾病往往需要持续照护,而非一次性治疗。因此,协议明确了卫生合作的具体议题,便于相关机构据此组织合作。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也是一项优先事项。当微生物变得更难通过药物治疗时,就会出现这一问题,从而使感染更难控制。合作框架将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解决方案国际中心(ICARS)列为相关合作机制之一。
教育承诺包括技术和职业培训,以及培养高技能人才。丹麦国际开发署奖学金中心的资助项目也纳入合作框架。农业、统计、智慧城市发展以及地方政府交流,则将合作议程延伸至外交部以外的公共机构工作领域。
民间联系与后续互访助力落实
目前有1.8万多名越南人居住在丹麦。弗雷泽里克森赞扬越南社群融入丹麦社会,并为丹麦社会及两国关系作出贡献。访问期间,苏林会见了丹麦—越南友好协会代表、使馆工作人员,以及来自丹麦、冰岛和瑞典南部的越南社群代表。
声明还涉及出行安排。两国将探讨达成一项协议,免除持有含生物识别信息外交护照人员的签证要求。双方欢迎丹麦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认为这是两国不断扩大的双边机构布局的一部分。
10月20日晚,哥本哈根举行友谊音乐会纪念建交周年,腓特烈十世国王和玛丽王后等出席。苏林及其代表团还参观了新嘉士伯美术馆,该馆收藏了1万多件艺术品和历史文物。
弗雷泽里克森接受了苏林访越的邀请。后续工作将由负责落实协议的各部委、机构、企业及其他组织承担。能源项目、供应商发展、研究联系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为各方将外交关系升级转化为成果提供了多个具体着力点。
要点
- 越南与丹麦于2026年10月20日在哥本哈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 继法国之后,丹麦成为越南第二个建立这一层级伙伴关系的欧盟成员国,也是越南在北欧地区的首个此类伙伴。
- 贸易重点包括落实EVFTA、加强越南供应商实力,并鼓励投资先进技术和绿色产业。
- 能源合作聚焦可再生能源、海上风电、绿色融资以及越南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
- 协议还涵盖港口、海上安全、研究、医疗卫生和职业培训。
- 苏林表示,双方已签署10多份合作文件;丹麦则表示希望成为越南第二大欧洲投资来源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