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文件涉及近5200万美元资金转移
河内有7人因涉嫌货币转移行动受到起诉。该行动通过电子元件合同,将超过4020万美元转出越南,并将超过1170万美元转入越南。检方称,Việt Linh和Phong Lâm两家公司被用来将客户转账包装成进出口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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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转账金额约为9238亿越南盾,转入越南的金额约为2694亿越南盾。9238亿越南盾并不等于9.238亿美元的交易总额。两项转账的美元金额合计约5190万美元,指的是转移的资金,并非已确认的受害者或国家损失。
河内人民检察院已起诉阮孟林(Nguyễn Mạnh Linh)、黎登科(Lê Đăng Khoa)、丁氏历(Đinh Thị Lịch)、孟军(Meng Jun)、黎清芳(Lê Thanh Phương)、陈清松(Trần Thanh Tùng)和杨静(Yang Jing),罪名是非法跨境运输货币。案件材料已移送同级法院,首次庭审据报定于10月15日举行。宣布庭审安排的报道没有说明年份。
指控涉及公司董事、两名前银行职员、会计人员和企业客户,也牵涉中国籍人士郑彦飞(Zheng Yan Fei),检方称其负责组织客户安排。郑的活动,以及另外涉及加密货币交易和两家公司的事项,仍在调查中。上述罪名属于指控,并非有罪判决。
据称是谁安排了这些转账?
据起诉书相关报道,林于2019年结识郑。检方称,自2021年起,郑开始寻找希望在越南与其他国家之间转移资金的客户,主要涉及中国;他与客户商定费用,并指示林准备进出口文件。林登记为Việt Linh和Phong Lâm两家公司的董事。
据称,在相关安排发生时,科和历在OCB银行河内分行工作。检方称,郑联系他们协助林准备国际付款文件。据报,科帮助办理公司注册和税务申报,并介绍历担任Việt Linh的会计。
据称,他们提供的协助包括开设银行账户、准备公司经营能力相关文件、安排信用证以及办理付款文件。这些步骤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为资金转出境外提供了商业解释,尽管检方称实际目的是转移客户资金。
孟是Phong Lâm的总会计师,芳则登记为Việt Linh的会计。Vinaecom董事松和Newmone Vietnam河内分行董事杨被作为客户调查。据称,他们通过林的个人账户汇款,以支付对华款项。他们被报道的角色与被指控准备公司文件的人不同。
小型电子元件为何成为关键
相关合同涉及电子元件的暂时进口及后续出口,包括芯片和片式电阻。检方称,这些小型物品难以估值,而合同金额庞大,却缺少充分描述,例如品牌、技术标准、规格和质量认证信息。
一则发布在公安部网站、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的河内警方警示,介绍了一起涉嫌利用片式电阻操作、金额超过5100万美元的案件。这一概略金额与检方所述转入和转出金额合计约5190万美元的规模相符,但警示中没有给出完全相同的详细总额。
警示称,该网络涉及在中国香港、中国内地和新加坡注册的空壳公司。相关合同金额异常高,但商业细节稀少,包括缺少制造商、生产年份、保险和货物检验信息,也没有原产地和质量证书。
警方还介绍了相关付款条款:卖方可立即收到款项,买方则可将付款延迟至多12个月。警示称,涉案人员利用实物查验较少的海关清关渠道,之后未汇回出口货款,或汇回金额远低于已汇往境外的款项。这些情况使货物、合同与资金之间是否对应成为关注重点。
个人账户如何成为公司付款的中转环节
检方称,转入越南的资金依据出口合同进入Việt Linh账户。林据称提取部分资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以赚取利息,并将存款用作信用证的担保。
信用证是银行在收到规定单据后向卖方付款的承诺。在本案中,据称以个人存款作担保的做法,将流入资金与后续付款所用的银行安排联系起来。但存在银行付款工具本身,并不能证明相关贸易真实存在。
据称,在对外转账中,客户将款项汇入林的个人账户。随后,这些资金被提取并存入公司账户,再以进口货款的名义汇往境外。检方称,这一流程使客户资金看起来像是正常的营业收入和贸易支出。
警方警示称,资金被拆分为每笔低于5亿越南盾的转账,经个人账户流转,并附上“货款”或“购买USDT”等含糊用途说明。警方称,此举旨在逃避向越南国家银行报告。警示还提到UPAS L/C和T/T付款:前者允许卖方及时收款、买方之后付款,后者则是直接银行转账。警方称,这两种合法付款方式遭到了滥用。
Việt Linh经手了大部分资金
检方将超过3550万美元、约合8135亿越南盾的对外转账归于Việt Linh。检方还称,该公司经手了超过1100万美元、约合2532亿越南盾的转入款项。
按取整后的美元金额计算,Việt Linh约占涉嫌对外汇出4020万美元的88%。其所列转入金额约占进入越南的1170万美元的94%。这些对比显示,Việt Linh是两个方向的主要渠道,并非两家公司平均分担交易量。
2021年2月至8月期间,历据称从公司账户分16次提取逾969亿越南盾,并分7次向林的个人账户存入逾364亿越南盾。这些交易属于所指控的账户活动,不应再作为单独的跨境转账金额加到国际转账总额中。
检方称,林收取约3亿越南盾,科收取约4000万越南盾,历则因会计工作每月获付500万越南盾。这些据称获得的个人报酬,与经账户处理的巨额资金不同。交易总额并不意味着任何一名被告个人留存了转移资金的全部金额。
Phong Lâm及一名签字人的争议角色
2022年初,林据称开始利用Phong Lâm进行类似安排。按照郑的指示,孟开设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越南境内人员的付款,之后提取资金并存入Phong Lâm的账户。
2022年5月13日至6月13日,孟的账户收到超过673亿越南盾。孟还签署了11份对外转账合同。检方将473万美元、价值逾1102亿越南盾的对外转账,以及699,945美元、价值逾162亿越南盾的转入款项归于Phong Lâm。
按取整金额计算,两家公司的数据与案件总额大致吻合。所列的3550万美元和473万美元对外转账金额合计为4023万美元。1100万美元和699,945美元的转入金额合计约1170万美元。由于一些金额被描述为“超过”所列数字,这些计算仅供比较,并非精确审计总额。
芳据称代表Việt Linh签署了120份国际转账指令,总额超过3040万美元,约合6971亿越南盾。但检方也称,芳并不了解文件内容,且未从中获利。这一说法给法院留下一个关键问题:据称的签字行为如何构成刑事责任,以及这如何与检方对芳知情程度的描述相互印证。上述金额属于公司交易的一部分,不应作为额外金额计入案件总额。
客户付款使用了无关的用途说明
松的公司Vinaecom经营在线业务,并与中国的AEG Express Limited签有物流协议。松称,中国合作方指示他向林的账户汇款,并注明款项是购买景观树木的定金。
记录中的用途说明为“CHUYEN TIEN DAT CAY CONG TRINH”。松称,实际并未购买树木。调查人员发现,他向林的账户转入逾638亿越南盾,用于向中国相关方付款。付款说明与所述商业目的不符,是据称存在掩饰行为的具体依据之一。
杨从中国进口并销售切割和研磨石材。因支付供应商货款遇到困难,杨据称联系了一个名为“Trận chiến ở Việt Nam”的微信账号,并被指示向林的账户付款。2021年3月至8月,杨安排员工进行8笔转账,总额超过14.2亿越南盾。
这些客户的情况显示,据称的操作影响范围超出了公司员工。与物流和进口工业品相关的资金经个人账户转账,之后据称通过电子产品合同汇往境外。检方仍须证明每名被告在这一流程中的责任。
USDT交易及其他调查仍单独处理
林的账户还收到来自与阮伯南(Nguyễn Bá Nam)、武芳草(Vũ Phương Thảo)等人有关联账户的1400亿越南盾。南称,这笔钱是USDT交易款项。USDT是一种旨在跟踪美元价值的加密货币;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能以普通货币付款。
调查人员发现一些迹象,显示加密货币交易可能被用于掩饰资金来源,并将相关材料另行处理,以便进一步调查。尽管有报道将购买USDT列为更广泛转账机制的一部分,但据报该事项被决定单独调查,因此不应视为已对所有相关人员作出定论。
不应将1400亿越南盾自动计入9238亿越南盾的对外转账总额。前者指林账户收到的款项;公开报道尚未确认这些款项与被起诉的国际转账有多少重合。
调查人员还将涉及海防的Phúc Thịnh和河内的Việt Mỹ涉嫌非法跨境转移货币的材料另行处理。据报,原因是调查期限已结束,尚需进一步核实的事项将交由单独调查。报道没有将这两家公司列为7名被告所涉交易中使用的两家主要公司。
法律警示及值得关注的日期
警方警示区分了合法的暂时进口及后续出口活动与对这类活动的涉嫌滥用。警示援引《商业法》第29条,依据2025年8月27日发布的合并文件113/VBQH,定义这类活动为通过进口手续将货物运入越南,随后再将同一批货物出口。
警方称,相关付款必须遵守外汇规定、2022年反洗钱法,以及海关和对外贸易要求。警示援引《刑法》第189条“非法跨境运输货币”和第324条“洗钱”。同时提及这两项罪名,并不意味着据报7名被告均被控这两项罪名。
相关事件跨越数年,涉嫌转账主要集中在2021年和2022年:
- 2019年:据报林结识郑彦飞。
- 2021年:郑据称开始安排客户并指示准备贸易文件;Việt Linh经手转账。
- 2021年2月至8月:历据称进行了上述公司账户取款和个人账户存款。
- 2021年3月至8月:杨据称安排向林的账户支付8笔款项。
- 2022年初:林据称开始利用Phong Lâm进行类似转账。
- 2022年5月13日至6月13日:孟的账户收到逾673亿越南盾。
- 2025年6月11日:郑离开越南。
- 2026年7月30日:公安部网站标注河内警方警示的发布日期。
- 10月15日:据报首次庭审定于该日举行,但年份未说明。
调查人员已请求中国当局协助调查郑,但在相关报道所述阶段尚未收到回复。涉及他的材料被另行处理,以继续核实。据报出入境记录显示他已离境,但仅凭这一事实无法确定他离境的原因。
警方警示呼吁企业不要出借其法律身份或公司账户供他人付款使用。警示还要求银行核查文件真实性、将进口付款与12个月内的后续出口收款进行对照,并报告可疑交易。这些建议针对的是涉嫌商业文件与实际资金流向不符的问题。
接下来据报将对受到起诉的7名被告进行审判。相关报道尚未确认审判结果、对郑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及加密货币和公司相关单独调查的结论。
要点
- 7人因涉嫌通过Việt Linh和Phong Lâm非法转移货币而面临起诉。
- 检方称,超过4020万美元被汇往境外,超过1170万美元汇入越南。
- 9238亿越南盾的对外转账金额并非9.238亿美元。
- 据称,电子产品合同、个人账户和国际银行付款文件被用于掩饰客户转账。
- Việt Linh经手了所述交易量中的大部分。
- 检方称,芳签署了120份转账指令,但不了解文件内容,也没有从中获利。
- 涉及USDT、郑彦飞、Phúc Thịnh和Việt Mỹ的调查仍单独进行。
- 首次庭审据报定于10月15日举行,但未说明年份;目前尚无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