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通过反腐败法修正案,资产申报与公众监督引争议

阅读约需 7 分钟
Sri Lanka Passes Anti-Corruption Amendment Amid Dispute Over Asset Disclosure and Public Scrutiny

加重经济处罚,公众监督范围却收窄

斯里兰卡议会于2026年10月8日通过《反腐败(修正案)法案》,期间作出修订且未进行表决。这项法案将两个存在争议的目标放在一起:加大对腐败行为的经济处罚,同时改变哪些人必须申报资产,以及公众如何使用这些申报信息。

目录
  1. 加重经济处罚,公众监督范围却收窄
  2. 从8月提交法案到10月获批
  3. 资产申报信息对公众读者有何影响?
  4. 隐私与家庭成员资产问题,法院意见不同
  5. 国有持股门槛翻倍
  6. 为何保释条款须经全民公投
  7. 起诉裁量权与媒体资产申报
  8. 政府认为加大追缴力度将带来什么
  9. IMF的关切与仍待确认的细节
  10. 要点

拟议的经济处罚条款规定,对通过腐败取得或转移的财产,须另处至少相当于其价值三倍的罚款;此外,还须处以相当于给政府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罚款。其他条款也引发反对,包括限制使用已公开的资产申报信息、提高企业适用某些义务的国有持股门槛,以及拟取消对符合条件的同住伴侣的申报要求。

总理哈里妮·阿马拉苏里亚为这些修改辩护,称其是对2023年第9号《反腐败法》的务实修补。反对派议员认为,加重处罚无法弥补发现来源不明财富的机会减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警告称,这些修改可能危及与斯里兰卡经济改革计划相关的透明度保障措施。

最高法院此前已认定若干条款存在宪法问题,其中包括对保释的限制。法院的裁定区分了可由简单多数通过的条款、需要修改或须获特别多数通过的条款,以及一项若原样保留则须经三分之二多数和全民公投通过的保释条款。

核心的不确定性在于通过前所作修订的确切影响。据报道,议会已通过法案,但此处无法确认最终整合后的文本。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对原始法案的反对意见未必适用于议会最终批准的每一项条款。

广告

从8月提交法案到10月获批

这项立法修订的是2023年通过的一部法律,该法旨在使国内法律与国际标准接轨,尤其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法案在议会审议期间遭遇宪法挑战,并在10月辩论前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

  • 2026年8月19日:修正案列入议会议事日程。
  • 2026年8月31日:透明国际斯里兰卡分会提起公益诉讼,案号为SC/SD 90/26,质疑若干条款。
  • 2026年9月:最高法院裁定指出,部分条款须修改或取得更高层级的宪法批准。9月23日的一篇报道详述了裁定内容。
  • 2026年10月8日:议会作出修订后通过法案,且未进行表决。

透明国际斯里兰卡分会公布其提出的质疑,列明了有关起诉决定、资产申报、公众获取信息和拘留的反对意见。议长贾加特·维克拉马拉特内向议会宣读了法院的裁定。

资产申报信息对公众读者有何影响?

2023年法律规定,经过删节的资产申报应在提交后一个月内公布于贿赂或腐败指控调查委员会(简称CIABOC)的网站。删节是指从公开版本中删除敏感信息,例如银行账号、个人身份号码和具体住址。

拟议修正案将这些公开版本的用途限制为向获授权的官员或机构正式提交材料。其他用途可能被处以最高10万卢比罚款、最高一年监禁,或两者并罚。反对派称,即使信息已经公开,这一规定仍会威胁调查性新闻报道和研究工作。

统一人民力量党议员穆吉布尔·拉赫曼警告称,这项处罚会阻碍公众监督官员财富。

“由于处罚严厉,没有人会站出来调查这些事情。大家知道,这项修正案可能让他们面临10万卢比罚款和监禁,都会因此不敢继续追查,”拉赫曼说。

法院审议了一项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的修正案,该修正案拟将总统、总理、议员、省议会议员、民选地方代表、特定政党官员和选举候选人的申报排除在这些限制之外。法院认为,加入该修正案后,第11(2)条符合宪法。拉赫曼称,在公众反对后,部长和议员已被排除在拟议的豁免范围之外。因此,民选人士与其他官员之间的区别,是理解限制适用范围的关键。

广告

隐私与家庭成员资产问题,法院意见不同

透明国际斯里兰卡分会质疑当局删去任何被认为侵犯隐私的其他信息的权力,认为未明确定义的裁量权可能掩盖识别利益冲突或来源不明财富所需的财务信息。提案还扩大了身份识别类别,将相关机构认可的其他号码纳入其中。

最高法院对第11(1)条持不同看法。法院认为,结合第156条规定的规章制定程序来理解,删节条款符合宪法。不过,法院的理由仍要求在隐私保护与透明度及预防腐败的公共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因此,条款符合宪法,并未解决关于应公开多少信息的更广泛政策争议。

法院驳回了将符合条件的同住者从资产申报要求中删除的提案。现行要求涵盖与申报人共同生活至少六个月、且双方享有相互权利并承担相互义务的人。这不包括仅因住在同一地址而成为租户、寄宿者、雇员或临时访客的人。

政府以隐私为由,将这些人视作陌生人。法院驳回了这一说法,并认定拟议废除该要求不符合保障平等的第12(1)条。法院称,应撤回废除条款,或以特别多数通过。请愿书及详细裁定报道将该条款标为第81(e)条,但有关通过情况的报道则称其为第80(1)(e)条。

国有持股门槛翻倍

法案将企业纳入适用范围及资产申报义务的相关国有持股门槛从25%提高至50%。透明国际斯里兰卡分会认为,这会使国有持股比例较高但未达多数的企业高级职员脱离申报制度,即便这些企业管理公共资产或合同也不例外。

这一数字变化幅度显著:适用门槛翻了一倍。按照要求持股比例至少达到50%的措辞,国有持股比例为25%至不足50%的企业将不符合这一特定标准。政府公报刊载的提案及部分通过情况报道称,新门槛包括恰好持股50%的情形;拉赫曼的批评则称门槛为超过50%。要厘清这一区间界限,仍需查看最终文本。

请愿书还指出,这与《信息知情权法》存在不一致,后者采用25%的持股门槛。因此,一家企业可能仍须遵守信息公开义务,但其高管却不再符合修订后持股标准下的资产申报要求。

透明国际斯里兰卡分会认为,仅看持股比例可能无法反映通过任命董事会成员或行使投票权实现的实际国家控制。拉赫曼还反对将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等机构排除在外。这些反对意见针对的是法律的适用范围,而不是证明某项涵盖在内的违法行为后处罚力度是否足够。

广告

为何保释条款须经全民公投

第17条拟为涉及至少10万卢比贿赂,或至少50万卢比政府损失或利益的案件设立特别保释制度,相关金额须由CIABOC总干事认证。根据该提案,只有高等法院可以准予保释,而且仅限特殊情况。

最高法院认为,该条款会使最先接收被捕人员的治安法院法官无法对是否释放作出实质判断。被告将依据法律规定继续被拘留,而非根据个别司法评估决定,且必须另行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

法院反对的并不只是议会将保释决定权交给特定法院,而是当事人首次出现在治安法院法官面前时,司法机关能否仍有效控制其人身自由。第13(2)条禁止在缺乏这种司法管控的情况下拘留;第13(5)条则规定,在定罪之前应推定被告无罪。

法院裁定,第17条与第4(c)条及第3条所涉人民司法权不相符。若原样保留,须获得议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全民公投批准。由于法案经修订后通过,在核对正式颁布文本前,不应将原有保释限制视作最终规定。尚未确定公投日期。

起诉裁量权与媒体资产申报

第4条拟授权CIABOC允许总干事不对同案犯提起公诉,以换取其全面披露信息,无须取得治安法院授权。这种安排有助于从涉案人员处获取信息,但请愿书认为,取消司法监督会将裁量权集中于一个职位,并使其容易受到压力。

不过,最高法院认为,第4条以及第3条、第6(4)条、第6(5)条和第11(1)条可由简单多数通过。这一结果体现了一个重要区别:某项条款可以符合宪法要求,同时仍作为政策选择受到争议。

对于第6(7)条,法院得出了不同结论。该条拟将媒体所有者、编辑和编辑部工作人员改为特定媒体公司的所有者、董事长和董事。法院认定这一差别不符合平等和言论自由原则,若不修改,须以特别多数通过。

法院并未认定要求记者或媒体从业者申报资产本身构成对言论自由的干涉。相反,法院反对的是在负责编辑内容的人与负责财务或管理决策的人之间作出上述区分。

广告

政府认为加大追缴力度将带来什么

有关经济处罚的条款,为政府关于修正案将加强执法的说法提供了具体依据。根据主体法,腐败行为可判处最高十年严厉监禁、最高100万卢比罚款,或两者并罚。追缴政府损失则交由法院依一般裁量权决定。

修正案提案要求,对通过腐败取得或转移的财产,另处至少相当于其价值三倍的罚款;还要求另处相当于认定给政府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罚款。这些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价值设定经济后果,而非仅依赖固定的最高罚款额。

总理哈里妮·阿马拉苏里亚在议会表示,这些修改旨在解决执行问题,而非削弱反腐败框架。

“事实上,这是为了应对斯里兰卡历史上首次实施反腐败工作时遇到的实际挑战、机构层面的挑战和人力资源问题,而不是削弱相关制度,”阿马拉苏里亚说。

她的辩护与反对派的质疑针对执法的不同阶段。强制性经济处罚在违法行为得到认定后实施。资产申报和公众监督则有助于在案件进入这一阶段之前发现可疑财富。加强其中一项,并不能自动解决对另一项范围收窄的担忧。

IMF的关切与仍待确认的细节

IMF代表团团长埃文·帕帕乔治乌此前警告称,拟议修改可能削弱资产申报和公共所有权登记制度的保障措施。这些制度是斯里兰卡经济改革计划下治理基准的一部分。他的警告使这场辩论超越国内政党政治,将法案与该计划中的承诺联系起来。

目前没有信息表明这项修正案引发了具体的资金暂停、审查决定或经济处罚。因此,这一警告应理解为对治理标准的担忧,而不能据此认定IMF已暂停拨款。

拉赫曼还指称,这些修改可能庇护官员,或被用来针对反对派政治领袖。这些是政治指控,并非最高法院的认定。法院的结论涉及具体宪法条款,并未认可反对派或透明国际斯里兰卡分会提出的每一项异议。

接下来需要确认的法律事实,是经认证的文本及其生效安排。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厘清议会如何处理保释条款、家庭成员申报、媒体义务及对申报信息用途的限制。法案未经表决通过,并不意味着批评者支持该法案;也不能据此认定通过前受到批评的每项条款均原样保留。

广告

要点

  • 议会于2026年10月8日作出修订后通过修正案,且未进行表决。
  • 提案新增与腐败所得财产及政府损失挂钩的经济处罚。
  • 违规使用公开资产申报信息,可能被处以10万卢比罚款、最高一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 最高法院认可了一项拟议豁免,允许民选领导人及其他特定政治人士的申报不受相关限制。
  • 法院认定,原始保释限制、取消符合条件的同住者申报要求,以及修改媒体申报义务,存在宪法问题。
  • 国有持股门槛从25%提高至50%,缩小了国有持股少数股权企业的适用范围。
  • 须查阅最终整合文本,才能确认议会修订后哪些有争议的条款仍然保留。
分享本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