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法院进入立法筹备阶段
柬埔寨司法部正在为设立专门商事法院筹备立法。此前,司法部长高乐已签署相关法规,并于2021年1月21日成立筹备委员会。拟议中的法院将为商业纠纷提供专门审理平台;目前,这类案件由现有法院审理。
司法部驳斥了加拿大驻柬埔寨大使关于柬埔寨法院无力有效解决商业纠纷的批评。该部回应称,正在筹备设立商事法院。这项举措获得亚洲开发银行(ADB)的技术援助,也得到希望裁决更快、更可预期的商界代表支持。
这项工作不只是设立一个新机构。官员和法律从业者已讨论该法院将审理哪些纠纷、适用哪些程序,以及法官需要具备何种经验。公布判决、缩短诉讼时间,以及允许在部分环节使用外语,也被列为可能的安排。
此前一篇关于起草工作的报道曾称,金边首家商事法院可能于2023年底开庭。本文所述进展中没有给出经确认的开庭日期,也没有提及最终法律文本已获通过,因此根据司法部最新表态,目前的进展仍处于立法筹备阶段。
司法部与亚行的筹备工作
司法部国务秘书池宋哈主持了与亚行代表菲奥娜·康奈尔和司法专家安塞尔莫·雷耶斯的讨论,议题包括一份规范商事法院职能和标准程序的法律草案。这些规则将界定法院的职责,并规定案件从立案到作出裁决的流程。
司法部发言人、国务秘书钦马林在会后介绍了这项工作:
在亚行的协助下,我们已进入法律起草阶段,
司法部还分别成立了商事法院和劳动法院筹备委员会。马林将这两个项目都与司法改革联系起来,并表示,设立专门法院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处理目前由现有司法体系审理的纠纷。
筹备工作涵盖程序、法律和运作框架。法院需要制定规则,明确如何提交诉求、通知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以及对裁决提出异议。这些细节将决定新机构能否有效帮助企业追回欠款或解决争议。
另一篇关于这项举措的报道称,司法部与亚行于2月签署了谅解备忘录,随后于11月完成一份法律草案。草案完成后,仍须经过必要程序,才能使法院投入运作。
历时多年的提案
柬埔寨律师事务所Tilleke & Gibbins合伙人杰伊·科恩表示,关于设立商事法院的讨论至少可追溯至2003年。当时柬埔寨在筹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期间表达了设立商事法院的意向。2007年,一份《商事法院法》草案出台,但此后这项举措逐渐失去推动力。
以下重要节点显示,这项提案已讨论多年:
- 2003年:据科恩介绍,柬埔寨在筹备加入WTO期间考虑设立商事法院。
- 2007年:《商事法院法》草案公布。
- 2021年1月21日:司法部长高乐签署法规,成立商事法院筹备委员会。
- 2023年底:此前一篇报道将这一时间列为金边首家商事法院可能开庭的目标日期。
从2003年的讨论到2023年的目标日期,相隔约20年。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及后续起草工作为这项长期提案建立了制度架构,而司法部目前的重点仍是准备相关立法。
哪些纠纷将由商事法院审理?
司法部一名发言人称,拟议中的商事法院将审理各类商业纠纷,与刑事法院分开。马林还表示,目前商事和劳动纠纷由民事法院审理;民事法院通常处理涉及权利、义务和赔偿的争议。
柬埔寨物流协会会长辛占提表示,贸易纠纷过去由刑事法院处理,而这些法院的法官并不总是熟悉商业和贸易事务。这两种说法都指向企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商业纠纷一直由现有机构处理,却没有专门的商事审理平台。
民事诉讼通常涉及救济方式,例如支付所欠款项。刑事诉讼则涉及涉嫌违法行为及可能的处罚。商业纠纷可能既涉及合同问题,也涉及刑事行为指控,因此明确法院的管辖职责尤为重要。
亚行驻柬埔寨国家主任乔茨娜·瓦尔马于11月29日在金边举行的商事法院研讨会上,提出了拟议法院的管辖范围问题。管辖权是指法律划定的法院可审理案件范围。她还提出,当事人是否应能选择由商事法院或其他法院审理。
企业为何希望设立专业法官队伍
辛占提支持设立拟议中的法院,认为专门人员能够加深对贸易和商业的了解。对企业而言,这可能意味着无需花太多时间解释常见商业惯例,法庭可以更专注于纠纷核心事实和法律义务。
柬埔寨商会(CCC)副会长林恒表示,商会会长基思·孟发起了这项提议,目的是增强投资者信心。他说,在柬埔寨经营的企业经常选择到新加坡或法国的法院解决商业纠纷。
林恒介绍了他认为有助于赢得企业信心的条件:
一旦我们设立专门审理商业纠纷的法院,确保程序公正、透明、高效且没有腐败……就能赢得本地和外国投资者及商界人士的信任,从而吸引更多投资,
法律专家索克·萨姆·欧恩表示,可能需要另行制定一部商事法律,以及一套专为该法院设计的程序规则。他所谈的是法官将适用的规则和当事人需要遵循的程序,这两者都会影响提起诉讼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商事法院和劳动法院预计还将缓解现有法院积压案件的问题。将相关案件移交专门机构,既能让这些纠纷得到更集中审理,也能减少其他法官需要处理的案件类型。
公布裁决有助于公众理解法律
科恩指出,透明度、可预期性和纠纷解决所需时间,长期以来都是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他表示,柬埔寨法院的裁决并未常规公开,企业难以了解法官如何解释法律。
已公布的判决会说明法院作出了什么裁决,以及作出裁决的理由。企业在考虑签订合同时,可以参考以往判决,了解法律规则如何适用于类似争议。律师也可以据此向客户说明相关义务和诉讼风险。
科恩表示,他希望拟议中的法院能公布判决:
希望商事法院公布其判决,让公众了解柬埔寨法院如何解释柬埔寨法律。
他还预计,听证和作出终审判决所需时间可能缩短,上诉理由可能受到更严格限制,柬埔寨法官也将具备丰富的商业经验。限制上诉范围意味着,当事人可据以请求上级法院复审裁决的理由会减少。
科恩还谈到了允许使用外语提交文件,甚至用英语开庭等可能性。这些是他对法院潜在设计的预期;在他作出上述介绍时,草案的具体条款尚未公布。
在海外解决纠纷的成本
科恩回忆说,2009年他来到柬埔寨时,一些公司的合同规定须在海外仲裁,但即使企业认为自身主张依据充分、案情清晰,也因诉讼费用过高而无力推进。他提到,新加坡和香港是企业较青睐的仲裁地。
仲裁是当事人请双方同意的裁决者,而非普通法院,来解决纠纷的一种程序。企业常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包括仲裁地点。
海外诉讼可能产生法律费用及其他开支,与企业希望追回的金额相比,这些成本可能过高。企业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途径,也可能认为实际启动程序并不划算。
科恩表示,如果柬埔寨商事法院能实现透明和高效的目标,涉及外国投资者的纠纷可能会更多地交由柬埔寨法官审理。本地企业也将拥有国内的专业审理平台,从而有望减少在海外寻求解决的需要。
投资完成后,选择争议解决地点仍很重要。企业需要切实可行的方式来履行协议、收回欠款并解决与商业伙伴之间的分歧。拟议中的法院正是为了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亚行关注可靠裁决
瓦尔马在金边研讨会上表示,柬埔寨设立和运营商事法院时,可以借鉴其他司法管辖区数十年的经验。她说,亚行正在提供技术援助,支持司法机构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作用。
瓦尔马阐述了企业对纠纷解决体系的需求:
企业也需要一个可靠、高效、透明的纠纷解决体系。
她提出的问题不仅涉及法院审理哪些案件,还包括如何让法官理解纠纷背后的商业问题,以及如何在确保公平对待各方的同时高效管理案件。
因此,柬埔寨的提案涉及若干彼此相关的决定:谁可以提起诉讼、由哪些法官审理、诉讼进程多快,以及裁决理由如何公开说明。对企业而言,新法院能否发挥作用,取决于这些规则在实际纠纷提交法官审理时能否协同运作。
要点
- 柬埔寨司法部表示,筹备委员会正在为设立专门商事法院准备立法。
- 商事法院筹备委员会依据司法部长于2021年1月21日签署的法规成立。
- 亚行正提供技术援助,包括支持制定法院职能和程序方面的规则。
- 商界代表希望设立专业法官队伍,实现更快裁决、提高透明度并杜绝腐败。
- 公布判决、限制上诉理由以及允许使用外语进行诉讼,均被讨论为可能的安排。
- 此前提出的开庭目标日期为2023年底;本文所述最新表态涉及立法筹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