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要求非银行稳定币发行商实缴资本至少达3亿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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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Proposes NT$300 Million Capital Floor for Nonbank Stablecoin Issuers

金融企业将控制台湾首批稳定币发行商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于2026年11月3日公布稳定币规则草案,要求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以外的发行商实缴资本至少达到3亿新台币,约合940万美元。金融机构还必须持有这些企业的控股权,科技公司则可通过合作参与其中。

目录
  1. 金融企业将控制台湾首批稳定币发行商
  2. 哪些主体有资格申请许可?
  3. 持股门槛为何重要
  4. 代币可以追踪哪些币种?
  5. 储备资产必须覆盖每次发行的代币
  6. 身份核验与法律限制
  7. 安全与报告是持续义务
  8. 先征询意见,再接受申请
  9. 要点

拟议的《稳定币发行许可及管理办法》将允许发行与新台币或单一外币按一比一挂钩的代币。发行商必须持有价值至少等同于流通代币总额的储备资产,核实客户身份,并建立安全、会计和监管报告制度。

2026年7月22日公布的《虚拟资产服务法》提供了法律框架。该法及九项相关法规预计将同时生效,最快可能于2027年第一季度实施。目前尚未确定确切的施行日期。发行稳定币必须取得监管许可,获批前还须获得中央银行同意。

FSC银行局副局长王允中表示,初期将以银行及由金融机构支持的企业为主。多家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已表达兴趣,但计划发行的币种及实际用途尚未确定。

稳定币是一种旨在追踪参考货币价值的数字代币。与新台币挂钩的代币将力求维持每枚价值1新台币。台湾的提案将这一承诺与发行主体资格、代币储备资产要求及发行商运营规范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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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主体有资格申请许可?

草案列明,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由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投资的公司,以及由FSC特别指定的其他机构,均可作为合格申请人。王允中介绍的初期发行安排将聚焦于银行和由金融业支持设立的公司。

既非银行也非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人,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且业务仅限于稳定币的发行和赎回。发行是指创建并提供代币;赎回则是收回代币并兑换为其代表的货币。

3亿新台币的门槛指实缴资本,也就是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金。储备资产则是另一项要求,其金额与流通代币的价值挂钩。因此,企业既要有足够的股东资金以取得申请资格,也要持有充足的储备资产来支持其稳定币。

对科技企业而言,拟议的持股模式提供了一条与金融机构共同投资的参与途径。王允中所述的初期模式不适用于独立经营的科技公司。FSC仍保留指定其他合格机构的权力。

持股门槛为何重要

草案初步方案要求,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合计持有非银行发行商超过50%的股权,且单一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的持股比例须超过25%。王允中将合资要求描述为金融业持股至少51%,单一机构持股至少25%。申请人安排股权结构时,恰好持股25%将如何认定,可能成为关键问题。

王允中表示,这一做法参考了台湾针对纯网络银行的规定,目的是确保发行商拥有一名主要股东,在企业需要增资、法律合规协助或运营系统支持时,能够发挥主导作用。

金融机构将控制公司,非金融股东仍可持有少数股权。王允中表示,这为金融业以外的参与者留出了空间。因此,该提案在向其他企业开放参与的同时,将主要责任集中于成熟的金融集团。

草案初步方案还规定,若单一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持股超过25%,发行商的财务报表必须纳入相关金融控股公司的合并报表。合并报表会将发行商的财务状况纳入集团报告,使其业务成为母集团财务状况披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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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可以追踪哪些币种?

发行商可提供与新台币或单一外币按一比一挂钩的稳定币。这一拟议架构为每种代币设定单一货币基准,使客户能够清楚了解其目标价值。

王允中指出,人民币、港币和澳门币属于排除在外的外币。草案初步方案则根据台湾外汇规定,将澳元与人民币和港币一同列为排除币种。两种说法之间的差异,意味着申请人在征询意见期间需要核对正式的币种清单。

币种选择会影响对客户的价值承诺,也会影响发行商的储备义务。追踪新台币的代币与追踪美元的代币,代表着不同的货币承诺。王允中表示,有意参与的机构尚未确定计划发行的币种。

储备资产必须覆盖每次发行的代币

拟议的储备规则要求,支持每次稳定币发行的资产,其公允价值总额至少须等于该稳定币的未偿余额。公允价值是指按当前评估的市场价值计量资产,而非仅按最初购买价格计算。

例如,若有价值1亿新台币的代币正在流通,储备资产的公允价值至少须达到1亿新台币。这只是对拟议规则的举例,并非已公布的发行计划。如果这些资产的评估价值低于要求,发行商就必须补足储备。

发行商还必须委托会计师定期进行核查。储备覆盖和外部会计审查作用不同:前者设定财务要求,后者则加强对发行商记录及合规情况的审查。

客户在用资金兑换代币及申请赎回时,将依赖这一框架。该提案要求流通代币规模与必须在业务运营期间持续维持的资产要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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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核验与法律限制

发行商必须核实认购稳定币者及申请赎回者的身份。这些核查将覆盖客户从发行商处取得代币和将代币交回的两个环节。

FSC还在准备修法,将稳定币发行商纳入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王允中指出,相关修订还涉及防止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内部控制及审计制度。

司法和警察机关可依法要求发行商限制稳定币的转移或处置。发行商必须能够迅速响应。对客户而言,这意味着涉及代币的交易可能受到法律限制,并由发行企业执行。

身份核验、金融犯罪防控及依法响应要求的能力,都是与储备管理并行的运营职责。申请人需要建立能够切实履行这些职责的系统。

安全与报告是持续义务

获许可的发行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制定业务连续性政策和程序,并落实信息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是指在运营中断时,确保关键服务持续运行或恢复运行的安排。

这些要求针对业务的不同方面。内部控制规范决策和交易的处理方式;审计则检查这些控制是否有效。信息安全侧重保护系统和数据,连续性规划则应对业务中断。

发行商还必须向FSC和台湾中央银行提交财务及业务信息,并依法披露信息。因此,获准进入市场后,发行商仍须定期履行报告义务并接受监管。

这些要求不仅涉及资本,也对人员配置、系统和治理提出要求。王允中倾向于由大型金融股东参与,反映出监管机构预期发行商可能需要在所有这些领域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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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征询意见,再接受申请

FSC计划在草案正式公告的次日起开展为期40天的公开征询。各方意见将用于完善最终规则,相关规则拟与《虚拟资产服务法》同步实施。

官员介绍的时间表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 2026年7月22日:《虚拟资产服务法》公布。
  • 2026年11月3日:FSC公布拟议的稳定币许可和管理要求。
  • 正式公告后:从次日起开展为期40天的公开征询。
  • 最快于2027年第一季度:该法及九项相关法规可能同时生效,并启动申请程序。

王允中表示,在监管机构与银行及金融控股公司沟通期间,已有多家金融机构表达兴趣。但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币种或申请计划。当务之急是完善法律框架,让这些企业能够申请许可。

要点

  • 非银行发行商的实缴资本至少须达到3亿新台币,并由金融机构控股。
  • 初期发行将聚焦银行及由金融业支持的企业。
  • 代币可与新台币或单一获准外币按一比一挂钩。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储备资产必须覆盖每种稳定币的未偿余额。
  • 发行商将面临身份核验、金融犯罪防控、安全要求及持续监管报告义务。
  • 最终规则出台前将进行为期40天的征询,最快可能于2027年第一季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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