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受保护品种,并非所有泰国罗勒
CPRAM对四个圣罗勒品种的保护期为12年,从2024年至2036年。不过,泰国农业部表示,家庭仍可种植这些受保护品种自用。农业部长素里亚·宗隆勒吉指出,限制针对的是未经许可繁殖受保护植株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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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品种分别为Kaew Juree 01、02、03和04,均由名为CPR1的本土罗勒品系培育而来。Kaew Juree 01于2024年3月12日登记,另外三个品种于2024年5月24日登记,依据的是《植物品种保护法》佛历2542年版,即泰国1999年颁布的植物品种权利法规。
农业厅表示,CPRAM不会向公众销售这四个品种的种子。相反,公司专为向其食品工厂供货的合同种植户生产这些品种。因此,眼下的问题比全国范围内人们购买或种植罗勒的方式发生变化更为具体:这些受保护品种属于一条特定的商业供应链。
尽管如此,暖武里府班迈的农民仍担心,经过多年自行种植和留种后,品种保护可能会使他们不得不依赖私人供应的种子。他们的担忧涉及两个问题:这四项登记目前意味着什么,以及泰国法律未来的变化是否会进一步限制留种和分享种子。
CPRAM表示,其权利仅涵盖这四个已登记品种,并非泰国所有圣罗勒品种。公司称,泰国有200多个品种;农业厅则表示,农民可以继续使用普通罗勒品种,包括自行留种或购买种子种植。
家庭和种植户可以做什么
农业与合作社部长素里亚于2026年10月22日解释说,私人企业可以为经研究培育的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他表示,公众可以种植受保护罗勒供家庭自用,但若要繁殖后出售,则须取得许可。
繁殖是指培育更多植株,例如播种或扦插。因此,按照部长的解释,家庭种植罗勒供烹饪使用,与企业大量繁殖受保护植株并出售,属于不同活动。
部长所述的商业限制针对的是为出售而培育更多受保护品种。对于向CPRAM工厂供货的合同农户,农业厅指出,公司会通过一套专门安排提供种植材料。
农业厅表示,种植这四个品种以外罗勒的农民可以继续沿用通常的种植方式。CPRAM的登记仅适用于指定品种,因此种植户首先要确认自己种的是什么品种,然后再考虑打算如何处理这些植株。
这些品种如何完成登记
CPRAM的育种工作始于2020年4月,比首个品种登记早近四年。培育项目结合了实验室技术与种植试验,试验地点包括那空巴统府农业大学甘烹盛校区和巴吞他尼府的CPRAM。
从研究到申请,再到最终获得保护,整个过程分为以下阶段:
- 2020年4月:以本土罗勒品系CPR1为材料启动培育工作。
- 2023年2月3日:向农业厅提交Kaew Juree 01、02、03和04的登记申请。
- 2024年3月12日:Kaew Juree 01获准登记。
- 2024年5月24日:Kaew Juree 02、03和04获准登记。
- 2026年10月22日:素里亚解释家庭种植和商业繁殖的相关规定。
- 2036年:规定的保护期届满。
这些登记依据现行泰国法律,在规定期限内赋予CPRAM相关权利。围绕可能与国际《1991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 1991)相关的法律变更展开的更广泛讨论,涉及另一套法律框架可能允许或限制什么。
实验室里发生了什么变化
农业厅的申请文件称,这四个品种源自本土圣罗勒品系CPR1。研究人员使用化学物质诱导染色体组数增加,并结合组织培养,随后筛选出适合食品生产的植株。
染色体包含植物的遗传指令。增加染色体组数可能改变植物特征,为育种人员提供评估和筛选的植株。组织培养则能让少量植物材料在受控条件下生长,帮助研究人员培育植株以供进一步研究和种植。
CPRAM表示,公司研究、培育并筛选出香气浓郁、辛辣味强、生长快且产量稳定的罗勒。这些是公司为即食食品原料设定的育种目标。
种植试验将实验室工作与大学校区及公司的实际种植条件相结合。对食品制造商而言,稳定生产罗勒十分重要,因为工厂需要可靠的原料供应,并确保原料具备产品所需的风味和其他特性。
农民为何担心种子问题
班迈的农民提出了一项关乎日常耕作的担忧:他们最终是否必须向私人公司购买种子,而不能继续从自家作物中留种。留种可让农民为下一季准备种植材料,不必每次都重新购买。
农业厅的说明回应了普通罗勒目前的情况。农民可以继续从常用的品种中收集种子,或购买种子种植;CPRAM的权利则仅涵盖其四个已登记品种。
CPRAM面向工厂的供应安排也有助于解释这些品种为何被培育出来。公司需要具有特定特征、适用于食品生产的罗勒,并通过向其供货的种植户提供种植材料。不属于这套供应安排的农民仍有其他品种可选。
因此,对依赖种子供应商的担忧并不止于CPRAM种子目前是否容易获得,还涉及农民保留多少选择、哪些品种仍可获取,以及留种、繁殖或交换种植材料时适用哪些规定。
公共研究与所有权问题
农业大学在此事中扮演两个角色。其甘烹盛校区承办了CPRAM育种项目的种植试验;此外,该校也为另一个罗勒品种取得了保护。
大学的参与引发了一个关于公立机构利用私人资金开展研究的问题:研究成果的权利应归谁,公众又应如何受益?企业可能需要可靠的原料,并希望研究投入获得回报;与此同时,公立大学也承担研究和知识共享的责任。
与此争议相关的信息尚未公开说明这项研究的所有权和资金条款。有关UPOV 1991的相关变更何时作出决定,目前也没有公布日期。
公共植物研究仍是政府应对措施的一部分。素里亚表示,农业厅研究人员仍在培育农民可以使用的植物品种,使公共培育种植材料的获取渠道与私人育种者可申请的法律保护并行。
仍有其他罗勒品种可供选择
农业厅指出,本土罗勒和市场上的其他品种都可供种植户选择。该厅还提到由国家基因工程与生物技术中心(简称BIOTEC)开展的研究。
提及的BIOTEC品种包括Kiew BIOTEC 1、Kiew BIOTEC 2和Daeng BIOTEC 3。这些品种与本土品种及其他商业种植材料一道表明,罗勒育种并不局限于CPRAM的项目。
CPRAM所说的泰国罗勒品种超过200个,这一数字让其四项登记有了更清晰的背景。公司申请保护的只是从种类繁多的罗勒中选出的少数品种。对农民而言,能否继续获取更广泛的品种,是保留种植材料选择权的关键。
选择品种仍是一个实际决定,取决于农民想种什么作物以及要供应给哪位买家。CPRAM所述的育种目标集中于工厂用原料;农业厅的保证则是,农民可以继续使用已经可获得的其他罗勒品种。
UPOV 1991为何成为争论焦点
倡导生物多样性的组织BioThai警告称,如果泰国法律与UPOV 1991接轨,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可能得到加强,农民保存或分享受保护品种种子的自由也可能受到限制。UPOV是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际框架。
该组织的担忧不只涉及出售种子。它表示,更严格的规定可能影响农民留存受保护种子以供下一季种植、即使不收取费用也与他人分享种子,以及将植物材料用于进一步筛选或育种。
育种者权利赋予开发者对受保护品种特定用途的法律控制权。政策争论的焦点在于这种控制权的范围,以及农民和研究人员继续利用这些植物开展工作的空间。BioThai呼吁审查拟议的法律变更,兼顾公共利益,并防止植物品种的控制权过度集中。
素里亚所作的解释针对的是目前适用于CPRAM四项登记的法律:家庭可以种植受保护罗勒自用,但商业繁殖须获许可。BioThai的警告则着眼于未来法律框架可能如何改变农民的选择。将这两项分别讨论,有助于厘清现行规定与拟议变更。
要点
- CPRAM持有Kaew Juree 01、02、03和04的保护权;这些品种于2024年登记,保护期为12年,至2036年届满。
- 农业部长素里亚表示,家庭可以种植受保护罗勒自用,但繁殖后出售须获许可。
- 农业厅表示,这四个品种专供向CPRAM工厂供货的合同种植户生产,并不作为种子向公众销售。
- 根据农业厅的说明,农民可以继续种植其他罗勒品种并收集其种子。
- 该育种项目于2020年4月启动,使用本土品系CPR1,并采用染色体加倍和组织培养技术。
- BioThai警告称,与UPOV 1991相关的变更可能进一步限制留存、分享受保护种子及利用其进行育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