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聚焦家庭电费与投资风险
越南于2026年10月20日向国会提交《电力法》修正案草案,拟逐步取消不同用户群体之间的交叉补贴,同时为新建电厂和输电线路融资制定更明确的规则。议员要求政府说明哪些用户将面临更高成本、如何向弱势家庭提供援助,以及电力用户需要分担哪些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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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长黎孟雄于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总理介绍了该法案。政府在10月20日的声明中表示,实施调整后的《第八个电力发展规划》以及筹备2027年至2030年电力供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暴露出规划、可再生能源投资和定价方面的障碍。
该提案将修订《电力法》第61/2024/QH15号法律。该法于2025年2月1日生效。除电价改革外,修正案还将扩大直接电力交易,以中标电价作为购电合同的定价依据,并允许通过公私合作模式投资输电网。
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青海表示,审查委员会总体上支持改革。委员会的核心要求是,电价应反映合理、有效的成本、投资效率和市场状况,并明确投资者、电力买方和国家各自的责任。
对家庭和企业来说,眼下最直接的问题是未来电费将如何计算。取消交叉补贴的时间表、对各户账单的影响,以及援助资金的最终安排仍有待明确。政府表示将分阶段过渡,而非立即调整。
取消交叉补贴将带来哪些变化
交叉补贴是指向一类电力用户收取的费用,用于分担向另一类用户供电的成本。逐步取消交叉补贴,将使收费更接近向各类用户供电的实际成本,进而改变电力系统费用的分摊方式。
现行《电力法》第五条已明确提出,要减少并最终取消不同用户群体之间的交叉补贴。新修正案旨在将这一原则细化为更具体的路线图,也涵盖尚未进入竞争性零售电力市场的用户。
草案将保留国家监管,同时允许电价根据市场机制形成,并兼顾电力市场发展阶段和国家能源安全需求。因此,市场竞争仍将在监管框架内进行。
审查委员会希望政府明确涉及的用户群体、实施阶段,以及对家庭和企业电费的影响。部分拟议条款还涉及地区之间的交叉补贴,因此向偏远社区供电的成本也是辩论的重要议题。
直接援助应及时发放
随着电价调整,贫困家庭、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群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居民,需要得到明确保护。议员要求制定清晰的援助资格标准,明确资金来源和负责发放的机构。
海防代表黄文宣指出,山区、偏远社区和岛屿地区的电网建设和运营成本往往更高,而许多家庭收入有限。他要求按用户群体和地区评估影响,并制定安排,确保居民能够以可负担的成本获得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
黄文宣还要求制定过渡规则,确保电价或缴费方式变化时,现有受助者继续获得帮助。居住信息或贫困状况发生变化,加上繁琐的核验程序,可能导致远离行政中心的人群迟迟领不到援助。
另一位海防代表武文进表示,拟议的第五条第13款宽泛提及国家预算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或基金。他要求进一步明确电费援助资金的分配、支付和核算规则。岘港代表阮春严也敦促政府协调电价改革与社会援助,确保账单变化时援助同步到位。
分时电价与家庭生活实际之间的平衡
草案第五十条将在技术条件允许时,为家庭电价按高峰、平段和低谷时段浮动提供依据。这类定价会促使用户将可灵活安排的用电需求转移至需求较低的时段。
奠边代表谢氏燕提醒,不宜立即对所有家庭实行这一制度。她指出,工厂或许可以调整生产班次,但家庭几乎无法灵活改变吃晚饭、孩子学习、洗澡以及其他必要晚间活动的时间。
谢氏燕建议,根据用户群体、用电量、调整需求的能力、电表和技术基础设施等因素确定适用范围。她还要求制定路线图,并在扩大实施范围前进行评估。
海防代表阮氏越俄呼吁制定情景分析,展示分时电价与取消交叉补贴叠加后的影响。家庭可能同时受到两项变化影响,因此分别测算无法全面反映未来电费情况。
越南工商会在会议报道中记录了阮氏越俄提出的要求,包括准确计量、提供用户可核查的数据和账单、提前公布信息,以及为弱势家庭提供支持。工贸部副部长张青怀表示,总理将发布平均零售电价路线图,以尽量减少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哪些成本应计入电价?
草案第五十一条涉及购电合同价格,包括投资、融资、运营、燃料及其他合理有效费用的回收,以及合理利润。这些条款十分重要,因为电力项目必须有可信的收入预期,才能吸引融资。
审查委员会要求制定更严格的规则,将可回收成本与投资效率、风险和市场状况挂钩。谢氏燕和阮氏越俄要求明确区分应由电力买方分担的成本与投资者应承担的风险,包括管理不善或投资效率低下所应承担的责任。
国会海防代表阮氏越俄在9月28日的会议上谈及政府实施细则的作用:
电价计算方法、利润率和具体程序将由政府制定详细规定。在起草法令时,政府需要特别关注成本核查和审计机制。
成本核查、审计和信息披露将为监管机构提供审查费用的途径,避免不合理成本转嫁至用户账单。对投资者而言,同一套框架也将明确哪些合理费用可以回收,哪些决策仍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零售电价调整延迟时由谁买单?
草案允许在出于经济稳定和社会福利目标而无法及时调整零售电价时,由国家机制补偿合理成本。此举旨在填补电力供应成本上涨、受监管电价却维持不变时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
历史数据说明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工贸部数据显示,2023年平均电力成本为每千瓦时2088越南盾,平均销售电价为每千瓦时1953越南盾。两者相差每售出一千瓦时135越南盾,说明成本与收入之间的缺口会随着大规模售电不断累积。
审查委员会要求明确补偿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以及成本核验和结算的时间安排。国会副主席阮红延也要求制定规则,明确由谁承担费用、如何记录和审计,以及如何偿付。
补偿电价调整延迟造成的损失与援助弱势家庭,目的并不相同。前者是填补电力供应收入缺口,后者是帮助符合条件的人群负担基本用电。议员希望两者都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和问责机制。
投资者寻求稳定收入和更快决策
总理黎明兴在10月20日的一场小组讨论中表示,经济增长、技术投资和数据中心带来的电力需求,需要大幅增加投资。他说,水电开发已接近上限,并指出国内天然气、进口液化天然气、风能、太阳能和海上风电都需要重点发展,同时还要实现越南到2050年净零排放的承诺。
总理表示,投资者称海上风电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可能长达10年。有效改革有望将其缩短至约5年,在尚未计入建设所需时间之前,就能将审批周期减半。
投资者还对先前仅承诺收购项目约65%发电能力的安排表示担忧,并提出汇率和项目全周期外币获取问题。这些因素会影响收入的确定性,以及偿还境外贷款的能力。
芹苴代表陶艾黄在9月28日的会议上建议,为长期供电设定适当的最低电量承诺机制,并规定已签订合同中的燃料成本与电力销售价格挂钩。她还建议制定路线图,在工贸部下设立独立的国家电力调度公司。电力调度是指协调哪些电厂在何时向电网供电的过程。
加快审批也需配套保障措施
政府提议,部分已纳入获批规划方案的电力项目可免于单独申请投资政策批准。通常情况下,投资政策批准程序会在后续步骤开始前,对项目的基本投资方案作出审批。
拟议的适用范围将超出国会第253/2025/QH15号决议涵盖的输电网项目。审查委员会要求为扩大适用范围明确法律依据,并制定替代管控措施,覆盖土地、森林、海域、环境保护、投资者资质、国防和安全等方面。
芹苴代表陶志义要求进一步明确豁免条件。工贸部副部长怀表示,涉及安全、国防或环境问题的项目仍需获得投资政策批准。
法案还将以中标电价作为购电协议的定价依据,减少投资者中标后反复进行价格谈判的情况。审查委员会要求明确招标结果、合同期限和后续谈判之间的关系。
政府表示,实质性调整主要涉及27条,并废除3条。延则指出,审查委员会统计的修订、替换和废止条款涉及现行法律81条中的49条,占60.5%。鉴于现行法律实施尚不足两年,他敦促优先关注紧迫且经过充分评估的调整。
市场竞争仍需有人承担电网成本
根据草案,电力零售商将有资格参与范围扩大的直接购电安排。这类安排允许符合条件的买卖双方直接签约,但电力供应仍可能依赖共享电网和系统服务。
审查委员会希望参与方承担分配给自己的全部成本,包括输电、配电、调度、备用容量及其他系统服务费用。备用容量是指预留的发电能力,在需求上升或其他电源无法发电时,可用于保障供电。
这些规则对未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同样重要。审查委员会要求透明分摊成本,避免扩大市场参与范围后,电网和运营费用被不合理地转嫁给这些用户。委员会还要求明确零售商的权利和责任,并规定现有合同如何随着市场改革分阶段推进而过渡。
公私合作模式将为输电网引入私人投资。延则要求明确付款安排、投资回收规则和风险分担机制,包括电厂延迟投产、导致已建成线路利用率低于预期的情况。
新能源规则涵盖海上勘测和大坝安全
海上风电条款将涉及勘测工作、项目开发以及所有权或控制权转让。审查委员会要求明确勘测数据的所有权、保密和勘测费用的处理方式、勘测方享有的优先权,以及保证金和海域使用许可的相关规则。
可再生能源证书将获得法律框架,作为代表电力可再生属性的电子财产权。拟议的证书市场将与电力交易分开运行,并制定规则,防止同一可再生能源属性被重复计算。
草案还提议允许私人参与小型模块化核电项目,为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提供电价激励,并制定垃圾发电相关条款。审查委员会要求制定可行规则、明确主管权限和安全要求,包括核安全以及海上安全和主权保护。
水电站大坝安全条款引发了对明确审批权限和加强省际协调的要求。黄文宣要求明确洪水泄放预警、数据共享、应急演练以及及时向上下游社区通报信息等责任。
改革如何提交国会审议
拟议路线图建立在2024年通过的法律及此后关于落实工作的讨论之上。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 2024年11月30日:国会以91.65%的支持率通过新《电力法》。
- 2025年2月1日:《电力法》第61/2024/QH15号法律生效。
- 2026年9月28日:代表在专题会议上讨论成本监管、投资者风险、家庭分时电价和交叉补贴。
- 2026年10月20日:政府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修正案草案,审查委员会同时提交审查报告。
- 2027年至2030年:政府表示,这一时期的电力供应需求是提出修法的原因之一。
官员表示,下一步工作是完善草案,制定详细路线图和实施规则。围绕这场辩论,议员将三项实际任务联系起来:为充足的电力基础设施融资、透明分摊成本,以及确保定价体系变化时家庭能够及时获得援助。
要点
- 越南拟在国家监管下,逐步取消不同电力用户群体之间的交叉补贴。
- 议员要求制定电费影响情景分析,明确援助资格,并保障弱势家庭获得稳定资金支持。
- 家庭分时电价将视技术条件而定,议员呼吁谨慎推行。
- 成本审计和明确投资者责任,是国会审议中的核心要求。
- 草案将扩大直接电力交易、简化部分审批流程,并允许通过公私合作模式投资输电项目。
- 最终电价调整时间表和详细援助安排仍有待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