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目标日期让落实工作成为焦点
马来西亚计划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宪法修正案,允许符合条件、由马来西亚籍母亲与外国籍父亲在海外所生的子女自动取得公民身份。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申·依斯迈2月在国会公布了这一预计日期,此前他在1月宣布,修正案预计于2026年6月或7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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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改革将终结现行规定造成的区别:马来西亚籍父亲可依据相关条文将公民身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而马来西亚籍母亲却没有同等权利。2024年10月17日,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以至少三分之二多数通过《2024年宪法(修正)法案》(公民身份)。然而,国会通过法案本身并未让这项新权利生效。
赛夫丁多次表示,内政部正准备落实修正案所需的规章、表格及海外行政安排。在吉打州双溪大年举行的一场“昌明”(Madani)市民交流会上,他称目前还需等待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国家元首)确定生效日期。
公开说法对最后一步的描述并不完全一致。赛夫丁9月12日在居林发表讲话时称,最高元首已经确定日期,相关公告尚待行政事项处理完毕。其他说法则称,王室批准仍未完成。根据这些说法,尚无法确定正式生效日期;6月1日仍是预计实施日期,并不代表修正案已生效。
母亲及其子女将有哪些变化?
这项修正案适用于由马来西亚籍母亲与外国公民结婚后,在马来西亚境外所生的子女。相关条文生效后,符合条件的子女将依法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但仍须遵守适用的公民身份指南和监管要求。
依法取得公民身份,意味着只要满足法律条件,就可获得公民身份,而不必等待登记申请获批。这一区别对目前正等待子女能否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这一决定的家庭尤为重要。
赛夫丁以内政部长身份在峇株巴辖的一场交流会上表示,这项变化将免去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现行途径为子女申请公民身份的需要:
他们将不再需要诉诸法院争取权利,也不必为子女申请公民身份。
这番话说明的是预期赋予的法律权利,并不意味着所有行政手续都会消失。内政部也正在开发表格和线上系统,以便在处理申请前进行登记。家庭仍需要途径登记出生,并证明子女符合相关法律条件。自动取得公民身份与为公民身份办理文件记录彼此相关,但并非一回事。
实施时间表如何形成
这项改革经历了国会通过、据称获得御准并刊宪,以及持续筹备生效等阶段。相关日期说明,家庭需要区分法案通过与公民身份条文开始适用的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国会下议院以至少三分之二多数通过《2024年宪法(修正)法案》(公民身份)。
- 截至2024年12月: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AG)表示,国会两院均已通过该法案。
- 2025年3月7日及3月20日:JAG表示,修正案于3月7日获御准,并于3月20日正式刊宪。
- 2025年8月4日:赛夫丁在国会表示,预计于2026年年中实施,并预计于2025年9月或10月修订公民身份规定。
- 2025年10月13日:JAG表示,修正案仍未生效,实施日期也尚未公布。
- 2026年1月8日:赛夫丁提出以2026年6月或7月为目标日期。
- 2026年2月:据2月10日报道,赛夫丁在国会发言时表示,预计于2026年6月1日实施。
赛夫丁在2月的发言中提及《法令》第1(2)条,谈及落实安排。他1月的说法也将御准和刊宪列为仍须完成的步骤。由此可见,即使法案已经通过国会,正式生效程序仍是时间表的关键。
御准与生效日期仍是不同环节
尚未厘清的问题之一,是对王室批准的表述。JAG在10月13日的声明中称,修正案于2025年3月7日获御准,并于3月20日刊宪。然而,赛夫丁在8月和2月的发言仍将御准描述为有待完成的要求。
法案获得御准与批准生效日期可能是不同的法律步骤。法律可以通过并刊宪,但其中的条文仍须等待生效令才能实施。这一区别或许能解释部分说法为何不同,但现有报道并未明确说明各方提及的究竟是哪一项王室文书。
9月12日的说法又带来另一处差异:赛夫丁称,最高元首已确定生效日期,内政部将在最后行政事项处理完毕后公布。报道没有注明这番9月讲话的年份,因此无法可靠判断它是在2026年相关公告之前还是之后发表。
赛夫丁在双溪大年交流会上提到的10月14日,只是举例说明日期确定后如何开始落实,并非宣布已选定10月14日。对计划在海外生育的家庭来说,关键仍是正式生效日期,以及自该日起适用的资格规定。
表格和海外系统为何重要
实际准备工作不仅涉及马来西亚内政部。马来西亚驻世界各地的代表机构也将参与新流程,因此兼容的表格、说明文件和线上系统都是落实工作的一部分。
2025年8月,赛夫丁表示,《1964年公民身份规则》中的57项条文需要修订,申请表格也须更新,以便接受线上提交。他解释说,海外代表机构仍在使用旧版表格和格式。内政部预计于当年9月或10月完成规则和表格更新。
到2026年1月,赛夫丁表示,总检察署已审阅修订后的马来语和英语版本规章。相关文件、配套表格,以及通知海外马来西亚代表机构,也被列为必要步骤。
2月,他称内政部仍在修订规章,以便建立线上系统,在处理申请前完成登记。居林和峇株巴辖的其他发言则称,内政部已完成准备工作。综合这些说法,准备工作涉及多个方面:法律规则、文件、数字化处理,以及与海外代表机构的协调。但这些说法并不能证明家庭已经可以行使这项新权利。
等待期间现有申请仍会继续处理
马来西亚籍母亲无须等到修正案生效,才能按照现行安排提交申请。赛夫丁2025年8月在国会表示,在修正案尚未生效期间,她们可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为子女申请公民身份。
他说,内政部在2024年和2025年依据现行条文批准了1,980宗申请,平均每月收到100宗新申请。这些批准能为个别家庭提供帮助,但与落实新的宪法权利并非一回事。
赛夫丁也回应了有关DNA检测的问题。他表示,DNA检测可作为佐证,但并非强制条件。这一澄清并不意味着其他文件要求也会取消,而相关说法没有列出家庭须提交的完整证明材料清单。
在居林,部长表示,较早前提交的申请仍在处理中,修正案生效后提交的新申请则将依据修订后的条文处理。这些公告没有充分说明所有现有案件将如何处理,包括生效前出生的子女是否也适用新权利。家庭不应假设自己的申请会自动归入新的类别。
积压数据反映处理进展,并非普遍获批
内政部的数据区分了涉及马来西亚籍母亲的积压申请与整体公民身份申请积压。赛夫丁在9月12日的讲话中表示,约5万宗未决公民身份申请中,约7,000宗涉及马来西亚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子女,约占原始总数的14%。
他说,这7,000宗案件中只有数百宗仍未作出决定。所有类别合计,原有约5万宗积压申请中仍有4,121宗待处理,目标是在当年作出决定。按这些数据计算,原积压案件中约有8.2%仍待决定。积压减少并不能说明有多少申请获批,因为处理结果也可能是拒绝。
2026年1月8日的消息提供了进一步进展:内政部在2025年处理了超过2万宗公民身份申请,将未决总数降至不足4,000宗。内政部的目标是在2026年第一季度前解决较早提交、已积压5至15年的申请。这只是目标,并不代表所有案件都已解决。
居林方面提及的主要申请类别,涉及《联邦宪法》第15A、15(2)、19(1)及30(1)条。因此,整体积压数据不能被视为仅涵盖马来西亚籍母亲在海外所生子女的申请。
延迟生效给家庭带来现实风险
JAG在10月13日的声明中欢迎内政部加快处理积压申请的进展,同时指出,这不能取代落实《2025年宪法(修正)法案》。该声明由JAG及其成员组织、另外19个组织或联盟,以及70名个人共同支持。
声明讲述了一名化名梅丽莎的马来西亚籍孕妇的处境。她与外国籍丈夫住在第三国,而丈夫也无法将其公民身份传给孩子。据声明所述,她面临两难:要么在孕晚期花费高昂费用前往马来西亚生育,要么在海外分娩,之后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为孩子申请公民身份。
在这个案例中,担忧不只是等待马来西亚的证件。JAG表示,如果孩子没有国籍,可能无法取得留在家庭居住国所需的签证。这是该家庭面临的具体风险,并非声称所有由马来西亚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子女都会没有其他国籍。
声明还提到居住海外的马来西亚籍女性蒂安娜。她与外国籍配偶的家庭规划受到生效时间不确定的影响。她指出,自己的兄弟可以将马来西亚公民身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不必面对相同的行政障碍。
这些案例说明,确定生效日期与减少积压申请同样重要。更快作出决定,有助于已经进入登记流程的家庭;修正案生效,则会为新条文涵盖的符合条件子女确立另一种法律依据。接下来的具体步骤是公布生效日期,并发布可供家庭使用的说明,解释资格条件、所需文件及现有案件的处理方式。
要点
- 赛夫丁表示,预计于2026年6月1日实施,此前提出的目标日期为6月或7月。
- 修正案将允许符合条件、由马来西亚籍母亲与外国籍父亲在海外所生的子女依法取得公民身份。
- 不同说法对于王室批准是否仍待完成,或生效日期是否已确定,存在分歧。
- 准备工作包括修订《1964年公民身份规则》、更新表格和线上处理流程,以及安排马来西亚海外代表机构参与。
- 修正案尚待生效期间,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提交的申请仍会继续处理。
- 内政部报告称,2026年1月未决公民身份申请少于4,000宗,涉及多个类别。
- 正式生效日期,以及现有案件的完整处理方式,仍有待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