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abox进入企业重整程序,发行商52.7亿韩元款项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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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box Rehabilitation Leaves 5.27 Billion Won in Distributor Payments Unsettled

未付影院收入远超已报告的索赔金额

Megabox Central进入法院主导的企业重整程序后,23家电影发行商仍在等待52部影片的52.6682亿韩元收入;另一个投诉中心记录显示,影院经营者、营销公司及其他企业有24.6439亿韩元款项逾期未付。行业团体估计,未付余额要高得多,约为230亿韩元,凸显了向公共部门报告的索赔金额与企业认为仍未结清的款项之间存在差距。

目录
  1. 未付影院收入远超已报告的索赔金额
  2. 受调查的未付余额主要集中在三家发行商
  3. 地区影院为何也在等待自己的销售收入
  4. 京畿道占已报告款项逾四成
  5. 230亿韩元的估算反映了更广泛的风险敞口
  6. 法院程序将较早产生的债权与之后的款项区分开来
  7. 付款纠纷如何发展至今
  8. 电影组织要求在偿还方案确定前提供保护
  9. 可获得法律援助,但没有专门融资支持
  10. 要点

发行商相关数据来自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对105家企业开展的调查,其中仅23家作出回应。投诉中心的数据涵盖截至8月底收到的28起报告,涉及截至6月14日(Megabox Central申请企业重整之日)累计的款项。这是覆盖范围不同的两项独立统计,不能简单相加。

眼下的直接问题是,企业无法动用已经赚取的收入。独立经营的影院依赖通过Megabox支付系统收取的结算款项,而发行商则用票房收入分成支付合作方,并为后续影片发行筹资。被列为重整债权的款项必须等待法院程序处理,目前还没有确定偿还日期和比例。

文化体育观光部和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已安排协商,并引导企业申请现有政策性贷款,但尚未为受Megabox重整影响的企业设立专门的流动性支持计划。因此,企业只能在没有专门替代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等待结算款何时到账。

受调查的未付余额主要集中在三家发行商

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6月的调查显示,未付发行商收入集中度较高。一家公司报告称,三部影片的未付款项总计35.505亿韩元。另两家公司分别报告7.4489亿韩元和5.2029亿韩元。

这三家公司合计占48.1568亿韩元,相当于全部23家回应企业报告的52.6682亿韩元的91.4%。仅最大一笔索赔就约占调查总额的67.4%。这些数据表明,少数企业面临的风险敞口尤其大,但无法据此判断各家公司有多大能力承受延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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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回应率为21.9%。另外82家企业的未付余额尚不清楚,因此不能自动将回应企业视为所有发行商的代表。若按报告金额推算整个行业的情况,所得数字将缺乏调查数据的支持。

发行商通常在影片院线放映结束约45天后,收到约一半的票房收入。对于依赖一两部影片收入的小型公司而言,长期延迟付款可能打乱其引进下一部影片、安排发行或为新项目投入资金的计划。未付索赔金额固然重要,企业对这笔款项的依赖程度也同样重要。

地区影院为何也在等待自己的销售收入

加盟影院占投诉中心28起报告中的21起,即75%。营销公司提交了3起报告,发行商提交了2起,其他企业提交了2起。部分影院索赔金额超过1亿韩元。

这些加盟影院使用Megabox品牌,但由独立企业经营。涉及通信服务折扣或某些数字支付服务的购票款项,会先由总部集中收取,再与当地经营者结算。如果结算延迟,经营者就可能迟迟拿不到自己放映影片所产生的收入。

已报告的影院索赔分布在9个省级地区和大都市地区。京畿道涉及9家影院,忠清北道3家,仁川和济州各2家。光州、全罗南道、釜山、全罗北道和庆尚南道各涉及1家。

第一季度,Megabox共有72家加盟影院,向支援中心提交报告的有21家。这意味着约29.2%的加盟影院出现在投诉统计中。两者之间的差异表明报告覆盖有限,但不能据此认定所有未报告的影院都有未付款项。

京畿道占已报告款项逾四成

京畿道提交报告的9家影院位于7个地区,报告的逾期结算款约为10.75亿韩元。相对于全国投诉总额24.6439亿韩元,这一金额约占43.6%。因此,京畿道在已报告款项中的占比,高于其在28起投诉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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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内报告金额最高的是水原,达3.65亿韩元。其次是华城东滩地区,达2.43亿韩元;安山为1.42亿韩元,河南为1.2亿韩元。坡州报告8300万韩元,始兴7300万韩元,龙仁5000万韩元。

索赔项目包括影院销售款、放映结算款、应收款项和预售票款。这些描述反映了影院收入形成未付款项的多种途径,并非一种统一的损失类别。

地区数据显示,已报告的付款延迟主要集中在哪里,但并未反映各影院的现金储备、其他收入、融资能力或运营成本,也不能证明某个影院因此关闭。

230亿韩元的估算反映了更广泛的风险敞口

发行商代表以综合影院票务网络的出票金额为依据,估计Megabox Central拖欠约150亿韩元发行款。代表Megabox加盟影院的团体估计,70多家影院的未付款项约为80亿韩元。两项估算合计达到230亿韩元。

这一行业综合估算约为投诉中心24.6439亿韩元统计总额的9.3倍。发行商估算的150亿韩元,也约为调查回应企业确认的52.6682亿韩元的2.8倍。

这些对比体现了金额规模的差异,但并不能证明公共统计存在经核实的漏报。投诉中心记录的是提交的个案,发行商调查记录的是有限企业群体的回应,而行业估算试图描述更广泛的未付款项。三者的覆盖范围和统计方法各不相同。

这一差异对理解标题中的数字至关重要。230亿韩元的估算并非经法院核准的总额,而投诉统计也不是对所有债权人的完整普查。报告的索赔与调查中的发行商余额可能相互重叠,因此没有可靠依据将这三项数字合并为一个总额。

法院程序将较早产生的债权与之后的款项区分开来

Megabox Central告知发行商,截至6月14日累计的未付索赔将作为重整债权处理,并按照未来的重整计划偿还。实际上,这意味着债权能否收回及何时收回,将由法院监督的重组程序决定,而不是按照常规结算时间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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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这些旧债与6月15日以后产生的款项区分开来,并称在获得法院全面授权后,后者将按正常流程支付。公司还要求发行商将6月的税务发票拆分为6月1日至14日和6月15日至30日两个结算期间,并将后者称为公益债权。

这一分类很重要,因为公司为两个期间说明了不同的付款途径。但仅凭这一说法,并不能确认6月14日之后产生的所有款项都已支付。本文提及的未付款项余额,涉及被纳入重整程序的较早期结算款。

首尔回生法院于6月30日裁定启动Megabox Central的企业重整程序。其提交重整计划的规定期限为12月1日。预计计划将列明拟议的偿还比例和时间表,但提交计划不等于法院批准,也不意味着债权人会立即收到款项。

付款纠纷如何发展至今

此次企业重整源于企业集团更广泛的流动性危机。JTBC未能于6月12日偿还206亿韩元资产证券化借款。两天后,包括JoongAng Holdings、ContentreeJoongAng和Megabox Central在内的关联公司申请企业重整。

以下关键日期记录了事件如何从融资问题演变为结算款未付,以及要求政府介入的呼声:

  • 6月12日:JTBC未能偿还206亿韩元资产证券化借款。
  • 6月14日:Megabox Central申请企业重整;该日期被用作较早期结算款的截止日。
  • 6月30日:首尔回生法院裁定启动重整程序。
  • 7月:由15个电影组织组成的联盟呼吁采取保护措施,并考虑提前向小型企业付款。
  • 8月底: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投诉中心已记录28起报告,金额合计24.6439亿韩元。
  • 9月21日和9月30日:Megabox新村和东大门影院分别关闭。
  • 12月1日:Megabox Central提交重整计划的规定期限。

目前尚未确认新村和东大门影院关闭与影院经营者或发行商报告的结算延迟存在直接联系。它们出现在这一时间线上,并不能证明未付索赔导致了影院关闭。

电影组织要求在偿还方案确定前提供保护

由包括韩国电影导演协会在内的15个组织组成的联盟“电影专业人士团结组织”呼吁在企业重整程序中采取行动。该组织担心,留在影院环节的票房收入无法继续流向参与电影制作和发行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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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联盟表示,这场纠纷影响的不只是个别债权人和Megabox Central:

这并非个别发行商与Megabox JoongAng之间简单的债权纠纷,而是直接关系到电影产业制作、发行和放映环节的问题。

7月,该组织敦促Megabox Central根据《债务人重整及破产法》第132条,在法院许可的前提下考虑提前偿还小型企业持有的债权。这只是对一种可能补救措施的请求,并不代表法院已授权付款,也不代表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会收到款项。

该联盟还要求提供法律和会计咨询、紧急流动性支持,并协助对接相关援助项目。一家发行商警告称,结算延迟可能影响向广告和宣传公司、翻译人员以及数字影院包供应商付款。数字影院包是用于在影院放映影片的一套数字文件。

这些警告说明付款问题可能如何在企业之间扩散,但并不能证明供应商已经违约、员工薪酬已经停发,或有公司因此纠纷而关闭。

可获得法律援助,但没有专门融资支持

文化体育观光部和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已与受影响企业举行会议,说明企业重整程序,并就申报债权提供法律建议。这类协助有助于企业确认债权、满足程序要求,并了解债权将如何处理。

在融资方面,主管部门引导企业申请由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和小企业及市场振兴公团管理的现有紧急经营贷款及其他政策性资金。这些项目并非专门为Megabox债权人设立的赔偿或流动性支持计划。

企业能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及时获得资金,无法得到保证。法律指导有助于保护债权,却不能替代支付当前账单所需的资金。现有贷款或许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支持,但企业仍需等待未来的偿还决定。

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委员长李在政呼吁持续监测付款延迟的规模及重整进展,并敦促主管部门考虑采取措施,避免资金有限的小型电影企业承担过重负担。

尚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较早期的结算欠款能偿还多少、债权人何时能收到款项,以及在此之前是否会推出额外支持。12月1日是计划提交的下一项规定程序节点,并非保证的结算日期。

要点

  • 23家发行商报告称,52部影片有52.6682亿韩元款项未付;受调查企业的回应率仅为21.9%。
  • 另一个投诉中心记录了28起报告,金额合计24.6439亿韩元;加盟影院占案件总数的75%。
  • 行业团体估计未付款项达230亿韩元,但这一更广泛的估算不能与投诉统计直接比较。
  • 截至6月14日累计的索赔纳入企业重整程序,偿还时间和比例尚未确定。
  • 主管部门提供法律指导并引导企业申请现有贷款,但尚未设立专门的流动性支持计划。
  • 重整计划规定的提交期限为12月1日;目前尚未确认已报告的结算延迟与9月关闭的两家影院存在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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