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账单增加,劳动者也可能承担更多费用
日本正在考虑让更多70岁及以上人群承担其参保医疗费用的30%,但厚生劳动省的一份文件指出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如果扩大这一群体,却不改变其医疗费用的筹资方式,劳动者的负担可能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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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生劳动省在2025年提交给社会保障审议会医疗保险部会的11月13日说明文件中阐述了这一问题。被认定为收入相当于现役劳动者的老年患者,其医保待遇不享受公共资金补助。扩大这一类别,将使更多筹资责任转移到覆盖劳动者的保险制度缴费上。
自民党及其联合执政伙伴日本维新会(又称日本维新党)于2025年10月21日开始正式协商。双方希望在当年年底前制定改革路线图,而厚生劳动省的审议会也计划在同一时期确定政策方向。
这项提议涉及三个难以抉择的问题:哪些老年患者有能力承担更高账单、接受定期治疗的人应保留多少保障,以及剩余费用应由纳税人还是保险缴费者承担。
维新会希望老年人统一按30%的比例自付。自民党则更谨慎,担心这会影响家庭财务状况。双方虽都承诺按负担能力缴费,但收入门槛、年龄规则和资金来源仍有许多选择尚待确定。
患者目前承担多少费用
日本的自付比例,是指患者自行支付的参保医疗账单份额。大多数从入学年龄到69岁的人群自付30%。70至74岁人群的标准比例降至20%,75岁及以上人群则降至10%。
收入情况会改变这些规则。75岁及以上、收入达到规定水平的人群自付20%;被认定为收入相当于现役劳动者的70岁及以上人群则自付30%。
对于1万日元的参保医疗账单,按上述比例,患者起初需支付1,000日元、2,000日元或3,000日元。从10%提高到30%,支付额将变为三倍;从20%提高到30%,则增加一半。对于账单金额较高的患者,月度支出上限可能降低最终支付额。
年龄也会影响保险成员身份。年满75岁后,无论仍在工作还是已退休,人们通常都会转入单独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部分65至74岁的符合条件残障人士也加入该制度。因此,谈判方呼吁分别考虑70至74岁和75岁及以上人群适用的不同安排。
执政联盟两党分歧何在
维新会认为,老年患者统一承担30%的费用,可以使其治疗负担更接近劳动者,并有助于减轻年轻一代的负担。自民党则担心,将这一比例广泛适用于收入可能仅限于养老金的人群,会对其造成影响。
两党同意优先讨论医疗自付费用,再讨论其13项社会保障改革方案中的其他12项内容。2025年10月20日的联合执政协议提出,不论年龄,都应真正按照负担能力公平缴费。
曾任厚生劳动大臣、时任自民党代理政务调查会长的田村宪久在10月21日的会议上表示,必须认真讨论这项政策对家庭的影响:
这里达成的协议将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希望我们认真讨论。
维新会政务调查会长梅村聪则阐述了该党希望实现的平衡:
我们将在讨论中兼顾良好的社会保障与日本整体的可持续性。
双方的分歧在于如何实现这种平衡。降低收入门槛,会让部分家庭被纳入30%类别;调整年龄门槛,会改变人们何时有资格适用较低比例;统一实行30%比例,则会覆盖范围广得多的人群。
哪些人被认定为收入相当于现役劳动者?
现行认定标准结合了应税收入和家庭收入。对于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和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的人群,通常要求参保家庭至少一名成员的应税收入达到145万日元,同时,一名参保者的家庭年收入总额至少为383万日元,多名参保者的家庭年收入总额至少为520万日元。
应税收入是扣除相关项目后剩余的金额;年收入则按未扣除其中部分项目之前的金额计算。因此,这两个数字对应计算过程中的不同阶段。
对于70至74岁的在职人员,测试的第一项标准则是标准月薪至少达到28万日元,同时还须符合相应的收入要求。家庭构成和保险成员身份也会影响适用比例。
厚生劳动省表示,这些标准自2006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该省说明文件援引的2025年11月5日财务制度审议会讨论资料显示,在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成员中,约7%被认定为收入相当于现役劳动者。
若仅依据近年来的工资水平更新旧有计算方法,门槛将会上调。厚生劳动省举例称,按2023财年的收入和扣除额计算,应税收入标准将为150万日元;收入门槛则为单身者425万日元、夫妻两人565万日元。因此,若要扩大30%类别,就需要重新审视认定标准的设计,而不只是更新具体数字。
为何提高自付比例未必能降低保费
75岁及以上人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采用如下筹资方式:扣除患者自付费用后的待遇支出,大致由三部分承担:公共资金占50%,覆盖劳动者的保险制度缴费占40%,老年参保者缴纳的保费占10%。
30%类别的患者适用不同安排。他们的医保待遇不由公共资金提供,因此,本应由公共资金承担的部分会转由劳动一代的缴费承担。
厚生劳动省警告称,如果按照现行规则将更多患者纳入这一类别,劳动一代的支援缴费负担将会加重。患者在医院支付更多费用的同时,剩余账单的筹资责任也会进一步转向劳动者的保险制度。
日本健康保险组合联合会(简称健保连)提议,扩大30%类别时,应同时为该类别的医保待遇提供公共资金。该联合会估算,若以与目前支付10%或20%人群相同的方式,为现有30%类别的人群引入公共资金,每年需要约5,200亿日元。
这一估算针对的是现有30%类别的筹资。政府需要稳定的收入来源来支付这笔费用。因此,讨论不只涉及患者支付多少,还涉及如何在税收、保费以及不同保险制度间的缴费中分摊成本。
患者的月度支出上限也可能提高
日本的高额疗养费制度会在治疗费用较高时,对符合条件患者的自付金额设定上限。上限取决于收入及其他条件。对许多老年患者而言,门诊另有单独的支出上限,为无需住院的多次就诊提供保障。
厚生劳动省在11月的说明文件中警告,若患者被纳入适用30%自付比例的收入类别,也会转入更高的限额档位,并失去门诊特别安排。
对于75岁及以上、属于一般收入和20%类别的人群,文件列出的门诊月度上限为1.8万日元,年度上限为14.4万日元。门诊与住院合并计算的家庭月度上限通常为5.76万日元,但在连续多个月费用较高后,可能适用降低后的限额等规则。
30%类别的限额更高。在这些收入档位中最低的一档,月度合并上限从8.01万日元起,另加符合条件医疗费用中超过26.7万日元部分的1%。收入更高的档位对应更高的限额。
因此,接受定期治疗的患者可能同时面临两项变化:每笔账单中自付的比例更高,而且月度上限生效前需要支付的金额也更高。厚生劳动省已提出,应一并讨论自付比例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障。
定期治疗让自付比例的小幅变化也变得重要
老年患者就医更频繁。厚生劳动省说明文件中的2023财年数据显示,在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门诊就诊者中,约每10人就有4人每个月都接受治疗。
一年中门诊就诊不超过两个月的人仅约占十分之一。职工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中的相应比例约为十分之三。
厚生劳动省还报告称,2023财年人均年度医疗费用约为:85岁及以上人群114万日元,70至74岁人群63.1万日元。前者约为后者的1.8倍。
说明文件中的其他数据显示,老年人往往患有更多疾病,且随着年龄增长,循环系统疾病的治疗更为常见。与此同时,与2008财年相比,几个老年年龄组的年度住院和门诊治疗天数均有所下降。
对家庭而言,实际问题在于反复支出。部分患者或许能够承担单次就诊费用的增加,但每月就诊和多种疾病会让这笔增支持续挤占养老金收入。
老年家庭的经济条件差异很大
厚生劳动省的数据表明,老年参保者的平均收入有所上升,75至79岁人群尤为明显。工资收入以及申报的利息和股息收入均有所增加,被记录为无收入的人群占比则有所下降。
不过,许多老年人的年度经济资源仍然有限。2021年收入数据显示,75岁及以上人群中,年收入低于150万日元的超过一半。
储蓄分布也不均衡。根据说明文件列出的数据,户主年满75岁的家庭中,储蓄达到1,000万日元及以上的超过四成,而没有储蓄的家庭占13.7%。
因此,审议会讨论除了工资和养老金之外,也涉及金融收入和资产。委员们还呼吁仔细考察免缴居民税的家庭,以及增加收入能力有限的人群。
劳动家庭面临不同的支出需求。厚生劳动省的家庭支出对比显示,劳动一代在教育方面的支出更多。决策者正权衡这些成本与老年患者收入较低、就医需求较高的情况,以确定“负担能力”应如何界定。
各项决策如何相互关联
最近的讨论是在此前提高部分75岁及以上人群自付比例的基础上展开的。日本政府的自付比例指南解释称,2022年10月起实施的20%比例预计覆盖约20%的参保者,即约370万人。
通常情况下,若参保家庭成员的应税收入至少为28万日元,且相关养老金收入加其他收入总额达到单人参保者200万日元、多人参保者320万日元以上,就适用这一比例;但若适用30%类别,则不在此列。
- 2022年10月1日: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中,收入达到规定标准的人群开始适用20%的自付比例。
- 2023年12月22日:内阁改革路线图提出,在2028财年之前研究修订30%类别的认定标准。
- 2025年9月30日:针对2022年调整、将门诊月度支付额增幅限制在3,000日元的临时保障措施到期。
- 2025年10月20日和21日:联合执政协议承诺按负担能力缴费,两党谈判代表开始正式协商。
- 2025年11月13日:厚生劳动省提交关于收入标准、患者保障和筹资方式的分析。
10月的联合执政协议设想在2025财年内就改革具体框架达成一致,随后于2026财年进行制度细节设计,并分阶段实施。谈判方还希望在2025年年底前制定路线图。上述讨论尚未确定新的门槛、受影响人数或提高自付比例的实施日期。
要点
- 日本正在考虑扩大70岁及以上、需承担参保医疗费用30%的群体。
- 维新会支持老年人统一适用30%的自付比例;自民党则对家庭成本持谨慎态度。
- 30%类别所采用的收入标准自2006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
- 厚生劳动省警告称,若不改变筹资方式就扩大适用范围,劳动一代的缴费负担将增加。
- 被纳入较高收入类别的患者还将面临更高的月度支出上限,并失去门诊特别保障。
- 谈判方希望在2025年年底前制定路线图,详细制度设计计划于2026财年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