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论难以为继
数十年来,为印尼淡水龟贸易辩护的人一直提出一个颇具说服力的论点:每年捕捞数万只龟鳖,能为农村社区带来关键收入,否则这些社区将难以维持生计。这一说法帮助维系着一项商业活动:每年出口近5万只龟,主要是为了满足中国对龟肉的需求。然而,发表在《Discover Animals》期刊上的一项新研究推翻了这一理由。研究显示,在这个人口达2.85亿的国家,合法贸易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至少也只能为不到400人提供生计。
牛津布鲁克斯大学野生动物贸易研究员文森特·奈曼(Vincent Nijman)与生物多样性中心的同事克里斯·谢泼德(Chris Shepherd)着手检验长期以来让这一行业免受更严格监管的“生计假说”。他们研究了印尼合法捕捞四种淡水龟鳖的经济情况:易危的亚洲鳖(Amyda cartilaginea)、濒危的东南亚潮龟(Cuora amboinensis)、亚洲叶龟(Cyclemys dentata)和马来西亚鳖(Dogania subplana)。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这些物种只有获得许可证才能进行国际贸易;在印尼境内,采集者也必须持有许可证,各省则分别设定捕捞限额。
奈曼在接受 Mongabay 采访时解释了这项研究的动机。“我们想找一些依据,来支持野生动物贸易确实能帮助人们维持生计这一观点,”他说。但他们的分析揭示了一个令人质疑这项贸易是否还应继续的经济现实,尤其是许多目标物种正面临灭绝压力。
难以为继的贸易账
为确定有多少印尼人能够靠捕龟维持生计,研究人员将市场价格(每只1.10至20美元)乘以2016年至2022年间27个省获准捕捞的数量,计算潜在收入,并与印尼政府建议的各省最低工资进行比较。结果十分鲜明:这项合法贸易只能让241至306名采集者获得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工资收入。如果采集者希望获得足以维持体面生活的工资(约为最低工资的1.5倍),全国能靠此谋生的人数将降至161至204人。
即便这些数字也偏乐观,因为没有计入许可证、运输和设备等经营成本。加里曼丹岛上的北加里曼丹省和东加里曼丹省合计可供养的采集者最多,为41人;另外七个省只能让一两人获得最低工资收入。奈曼指出:“要想让更多人靠这个行当挣到最低工资,唯一的办法就是允许最低工资最低的省份捕捞更多龟。”然而,龟类种群已经在减少,目前5万只的配额已是可持续管理的上限,没有增加空间。
研究人员还模拟了采集者将龟类收入作为补充、而非唯一收入来源的情形,并假设这项贸易约占其年收入的10%。即便在这一乐观假设下,该行业也只能在印尼广阔的群岛范围内养活2400至3000人。曾任职于加拿大监测保护研究协会的论文合著者克里斯·谢泼德说:“野外捕获龟类的贸易不可持续,因此把它当作生计问题来推广并不合理。”
生物特性与商业利益的冲突
龟类贸易在经济上的局限,还叠加了其生物学上的脆弱性,使这类爬行动物极不适合商业性开发。龟类演化出性成熟较晚、繁殖率低、幼龟死亡率高等特征。这些特征曾帮助它们熬过导致恐龙灭绝的大规模物种灭绝事件,但也使其种群无法承受持续的捕捞压力。
里士满大学“打击龟类非法贸易协作组织”联合创始人詹妮弗·塞文(Jennifer Sevin)解释说,这些生物学限制会造成持久损害。“种群一旦开始减少,就可能极难恢复,”她警告说,“商业规模的开发尤其如此。”情况特别严峻的一点是,肉类贸易专门捕捉体型较大、已成年的龟,因为它们价格更高;但这些个体同时也是维持种群所必需的繁殖群体。
这种贸易形成了一个走量、低价值的商品链,必须大规模捕捞才能获利。奈曼形容,龟肉生意“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商业可行性”。这种压力促使捕捞者突破可持续限度,造成生物学家在21世纪初所称的“亚洲龟类危机”。当时,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研究人员认定,亚洲近四分之三的龟类物种受到威胁,主要原因是为获取龟肉和宠物而进行的采集。当前评估显示,情况进一步恶化,亚洲83%的龟类物种如今被认为受到威胁。
这场危机的影响已超出亚洲。亚洲龟类种群减少,导致全球各地龟类物种遭到更大力度的开发,其中包括美国;该国约40%的龟类物种面临威胁。美国每年出口数百万只龟,尽管近期监管有所改善,仍有多个州允许商业性捕捞野生龟类。
龟壳贸易的隐秘经济
研究显示,合法配额无法满足这项贸易的经济需求,这意味着非法捕捞必须填补缺口,才能让经营活动继续获利。奈曼和谢泼德估计,印尼龟肉和龟壳贸易中,非法部分可能高达90%。这与印尼其他野生动物贸易呈现的模式一致:鸣禽、蛤蚧、森林鸟类和豹等物种的贸易经常超出法定配额,或完全绕开监管。
系统性过度捕捞的证据比比皆是。2022年发表的一项研究记录了印尼某省的两名贸易商:尽管两人持有的合法配额合计只有400只,却每年从采集者手中收购1.9万至4.5万只东南亚潮龟。这种差距表明,合法许可证主要被用来为非法采集的动物“洗白”,使其进入国际市场。
即便把非法贸易计算在内,经济收益仍然有限。研究人员估算,如果扩大非法捕捞,靠野外捕龟挣到最低工资的人可能也只有1500至3000人,相当于每百万人口中约5至10人。但对龟类而言,这种捕捞规模会造成毁灭性后果。印度洋东南亚海龟谅解备忘录2014年的一份报告记录了该地区大规模非法捕捞的情况,印尼海域是走私网络的重要来源地,这些网络向中国、日本和台湾地区供应海龟。印尼当局2012年警告称,由于东亚需求上升,海龟国际走私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增加。
分类学新发现加剧保护危机
近期分类学修订给保护工作带来新的复杂性:研究发现,印尼捕捞配额实际保护的物种比此前认为的更少。2023年,科学家确定,长期被视为单一物种的东南亚潮龟实际上由六个不同的物种和亚种组成。其中包括印尼极危的帕卢潮龟(Cuora amboinensis aurantiae)。由于捕捞者无法将它与较常见的近缘种区分开来,它正承受更大的捕捞压力。
塔龟生存联盟成员、国际自然保护联盟龟类和淡水龟专家组成员乔丹·格雷(Jordan Gray)强调,这一发现亟须引起重视。“既然帕卢潮龟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极危亚种,就必须迅速修订或暂停捕捞配额,以免这一特定动物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他说。这一发现说明,依据原先假定的物种界限制定的配额制度,可能会在无意间把稀有分类单元推向灭绝。
格雷指出,印尼有明确证据表明,现行制度在经济和生态方面都不合格。“有明确证据显示,这项贸易既没有经济效益,也不具生态可持续性,”他说,“因此,印尼可以利用这些信息,重新评估捕捞配额或考虑可能实施的禁令。”
在变化中的印尼寻找替代方案
这项研究发布之际,印尼政府在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执政期间,展现了大规模开展社会干预的能力。政府已实施多项大型社会援助计划,包括“免费营养餐”(为学童和孕妇提供免费餐食)、“人民学校”(为贫困儿童提供免费寄宿教育)以及“红白村合作社”(由政府运营的村级合作社)。这些统称为“普拉博沃经济学”的计划仅在2024年就支出约150亿美元,表明政府具备为目前依赖龟类贸易的数百名采集者提供替代生计的制度能力。
环保人士指出,该地区已有可供参考的替代模式。马来西亚登嘉楼州实施数十年的海龟蛋回购计划,自2016年以来已转移超过7.1万枚绿海龟蛋,孵化成功率达到77.6%。不过,这一模式也受到关于长期可持续性的批评;同时有人质疑,与其采用这类方式,资金是否更适合用于非捕捞型方案,例如生态旅游,或雇用前采集者担任海滩巡护员。秘鲁则提供了另一种模式:当地社区开展受管理的龟类养殖,收集黄斑侧颈龟的蛋进行孵化,再将部分幼龟放归野外,并将其余幼龟作为宠物销往国际市场。该计划增加了管理区域内的龟类数量,但监测数据显示,秘鲁各地的偷猎仍十分猖獗;2015年至2020年间,该物种是该国遭走私最多的物种之一,排名第三。
印尼目前的保护执法方式既展现了机遇,也伴随着风险。政府在苏门答腊岛的特索尼洛国家公园采取强硬干预措施,在军方监督下将数百户家庭迁离非法种植园,显示其具备严格执法的能力。然而,批评者指出,此类做法需要建立保障机制,防止侵犯人权,并确保搬迁社区获得可行的替代生计。公民社会组织 Paradigma 的里科·库尔尼亚万(Riko Kurniawan)警告说:“不要把人们迁到没有保障生计的空地上。”
谢泼德认为,必须以可持续的替代方案取代龟类采集者现有的做法。“生计方案必须可持续,”他说,“野外捕获龟类的贸易不可持续,因此把它当作生计问题来推广并不合理。”龟类是机会主义杂食动物,会取食动物尸体并维持水道清洁,发挥着重要的生态作用;种群崩溃后,这些生态服务也会随之消失。
要点
- 印尼合法龟类贸易按最低工资标准只能养活241至306人,并非贸易支持者通常声称的数千人。
- 研究人员估计,为弥补合法利润微薄的问题,印尼龟肉贸易中可能有高达90%通过非法途径进行。
- 四种龟类构成合法捕捞的主体:亚洲鳖、东南亚潮龟、亚洲叶龟和马来西亚鳖;它们的种群均在减少。
- 2023年的分类学修订确认,极危的帕卢潮龟是一个独立亚种,亟须立即修订配额。
- 印尼现政府每年投入数十亿美元用于社会援助,表明政府有能力为受影响的采集者提供替代生计资金。
- 龟类成熟较晚、繁殖率低等生物学特性,使野生种群无法承受目前的商业捕捞规模。






